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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9-15 14:09   点击率: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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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建筑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2.制定华宁县建筑安全生产的地方性规定、年度及中长期的安全计划、规划,并督促实施。

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4.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施工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

5.对施工现场已塔设完毕的龙门架、井字架进行检查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安全生产的围护设施、个人安全用具、施工机具等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6.办理建设工程安全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7.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及备案抽查。

8.对项目的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对已报监项目进行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10.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竣工验收,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11.建筑工地普法宣传相关工作竣工档案验收。

12.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为基层预算单位,无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监督手续办理。2024年新增监督工程8项,建筑面积约11.43万㎡。目前,我县共有监管工程27项,建筑面积52.79万平方米,市政道路、桥梁及管道长度约11.21万米。全部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纳入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

(二)竣工验收监督及竣工验收备案。受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督9项,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受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7项,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

(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年初召开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质量及安全生产专题会,安排部署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下发了《华宁县质安监站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华宁县质安监站关于做好2024年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编制了《华宁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关于开展 2024 年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华宁县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的工作方案》《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 2024 年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等方案,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参建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整治行动,对所监管的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共检查项目176项,发现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共计882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中2条。下发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6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所有质量安全隐患已督促责任单位基本整改完毕。

严格执法。对未履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企业采取约谈、行政处罚的方式,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累计约谈3家企业,行政处罚1家企业,罚款总计0.28万。

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利用年初召开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质量月启动仪式”会及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累计组织各项目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教育培训4次,培训人次达150余人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清单(2022版)》《云南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多项质量安全内容。

开展质量安全宣传。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日”、“食品安全”“防震减灾日”等街面宣传,发放质量安全宣传资料150余份。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我站多次组织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召开专项部署会议,多次安排部署扬尘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我站对建成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监控,建立了在建项目管控清单,严格要求各施工单位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坚决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二是要求建成区内各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并提交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我站各监督组根据各项目自查整改报告及日常监督情况,对建成区内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共检查项44项次,检查出问题32条,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单位,我站监督员均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通过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的方式,发现的问题均及时的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对于新开工的项目,在进行安全监督告知的同时要求项目根据工程进度严密部署相应的扬尘治理措施,及时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度,严格按规范要求配置各项防扬尘措施。四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局的环境督查,确保华宁县城在建项目符合检查单位的相应要求。

(五)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按照市级下放的权限,上半年累计办理起重机械产权备案10台,安装告知23台,使用登记23台,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管理。

(六)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年初召开专题会,研究和部署了20年全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2024年工作计划,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二是严格执行派单制,每季度进行派单,并对派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三是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10次专题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心得体会;四是每月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1,994,031.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4,031.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6,606.33元,增长7.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6,606.33元,增长7.35%,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

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因机构改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监察大队7人分流到我单位,因此2024年度工资、绩效、五险一金比2023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1,994,031.86元。其中:基本支出1,994,031.86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6,606.33元,增长7.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6,606.33元,增长7.35%,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因机构改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监察大队7人分流到我单位,因此2024年度工资、绩效、五险一金比2023年度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4,031.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9,017.86元,占基本支出的99.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14.00元,占基本支出的0.75%。

主要用于2024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9,017.86元,占基本支出的99.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5,014.00元,占基本支出的0.75%。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邮电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4,031.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36,606.33元,增长7.35%,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

主要原因是2024年7月,因机构改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监察大队7人分流到我单位,因此2024年度工资、绩效、五险一金比2023年度增加。同时,由于县财政资金困难,未支付职工2024年1-12月单位部分公积金、年终一次性奖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财政压缩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66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7%,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0.00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66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监察大队7人分流到我单位,因此2024年度五险比年初预算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10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06,000.37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公务员医疗补助53,69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工伤保险(含大病保险)9,40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监察大队7人分流到我单位,因此2024年度五险比年初预算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96,44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481,433.28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9%,公用经费15,0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监察大队7人分流到我单位,因此2024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比年初预算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8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完成年初预算的59.81%。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单位补助公积金115,8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财政资金困难,仅支付了以前年度单位部分公积金,未支付2024年1-12月单位部分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购置车辆0辆。2024年,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无购置车辆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4年,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无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4年,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无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资产总额83,081.47元,其中,流动资产63,660.66元,固定资产19,420.8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880.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400633300601111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基层单位版)20250915105124741.docx

2024年度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25091510522035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