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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9-17 20:09   点击率: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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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县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县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研究、法治华宁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监督办公室、综治督导股、维稳指导股、反邪教协调股和政治工作办公室。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华宁县综治中心。

2.华宁县法学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源头防范、综合治理,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2.聚焦平安建设,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全县5乡镇(街道)75个村(社区)共划定网格695个,选优配强了网格长。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完成盘溪诉源治理中心和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并投入使用,两中心实行合署办公。聚焦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聚焦社会治安防控智能化,全面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在全县各行业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作。

3.筑牢忠诚之魂,推动政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报告,召开英模事迹报告会,选树政法英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参观红色故居、纪念馆、廉政教育基地,烈士陵园祭扫,组织学习张从顺、张子权等先进典型事迹。坚持刀刃向内,深入自查自纠。扎实推进建章立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的长效机制。

4.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实施细则分工方案。深入贯彻《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关于条例和实施细则分工方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636,540.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6,540.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4,398.40元,增长1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4,398.40元,增长14.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1.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63,357.18元,增长10.18%;2.本部门主要业务活动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91,041.22元,增长32.0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636,540.35元。其中:基本支出2,849,396.10元,占总支出的78.35%;项目支出787,144.25元,占总支出的21.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4,398.40元,增长14.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3,357.18元,增长10.18%;项目支出增加191,041.22元,增长32.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1.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基本支出增加263,357.18元,增长10.18%;2.本部门主要业务活动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91,041.22元,增长32.0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9,396.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98,870.88元,占基本支出的94.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525.22元,占基本支出的5.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7,144.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网格化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支出669,407.99元;

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业务工作支出117,736.2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6,540.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54,398.40元,增长14.28%,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77,05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2%,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1%。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25,344.0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451,706.7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35,43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19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完成年初预算的79.34%。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7,89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9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完成年初预算的61.1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13,2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384.25元,下降65.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8,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30%,完成年初预算的7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4,71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70%,完成年初预算的39.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635.25元,下降6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749.00元,下降67.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749.00元,下降67.3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384.25元,下降65.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8,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4,7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加大“三公”经费监督管控力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635.25元,下降6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9,749.00元,下降67.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加大“三公”经费监督管控力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工作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法工作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525.22元,比上年增加432.88元,增长0.29%,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68,495.30元,其中,流动资产6,154.78元,固定资产162,340.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3,619.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462.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421601111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部门版)20250917110958383.docx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5091711101569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