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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华宁县民政局 时间:2025-09-18 15:09   点击率: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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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支持殡葬改革,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节俭办丧事,努力促进社会风气的文明与进步;负责遗体、骨灰的收敛、运输、防腐工作;根据丧属要求提供丧事追悼、告别及丧葬用品服务工作;负责火化、骨灰寄存等各项殡葬服务;负责统计、上报遗体火化数量等有关业务数据及相关资料;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待大厅、火化车间、驾驶班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华宁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建引领推动殡葬改革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作为有效抓手,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史五观五认同”教育实践,引导教育全馆党员干部职工从“大一统、大交融、大团结”的角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好“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华宁县殡仪馆共完成火化任务1,298人,应火化人群火化率达到100.00%。

2.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扛稳抓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底线思维、危机意识和问题导向,重点做好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安全管理月工作,围绕省市“两会”和元旦、春节安全检查发现整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牢牢守住安全管理红线、底线,有效保障广大服务对象和干部职工生命安全。

3.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管理

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贯穿到干部管理监督的全过程、各方面,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细、从严、从实抓好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建设作风硬、素质高、守规矩的班子队伍;通过激发干部职工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作风转变,打造德才兼备、忠诚担当、高素质专业化的殡葬队伍。

4.持续健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

围绕近年来各级巡察、审计指出的问题和单位自检自查发现的不足,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通过不断健全完善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实物等各类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建立长效机制。

5.围绕群众利益打造优质服务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组织力度,对外开展殡葬行业学习调研,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取长补短;对内常态化组织业务技能学习和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服务水平;建设学习氛围浓、学习劲头足的学习型单位。二是进一步加强殡仪服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流程信息化水平。三是强化服务监督,做好业务回访跟踪工作,及时发现解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在主城区设立便民服务点,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治丧业务咨询、墓地管理费用和骨灰寄存费用缴纳服务,让办事群众“少跑腿”。五是做好馆区、墓区基础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管理维护工作,为服务群众提供更好的硬件设施和场所环境。

6.攻坚克难争创新高谋发展

一是升级改造火化炉和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的维修,降低安全隐患,优化服务环境。二是深入了解群众殡葬需求,加快推进殡葬行业标准化与服务管理深度融合,提升服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三是主动参与市场竞争,调整管理运营策略,优化工作机制,加大业务服务宣传力度,在充分体现公益属性的前提下增加业务收入,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华宁县殡仪馆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华宁县殡仪管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主管部门编报,《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殡仪馆2024年度收入合计635246.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246.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22075.06元,下降-33.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2075.06元,下降-33.6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殡葬和其他支出项目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殡仪馆2024年度支出合计635246.40元。其中:基本支出537746.40元,占总支出的84.65%;项目支出97500.00元,占总支出的15.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2075.06元,下降-33.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62.72元,下降-1.46%;项目支出减少-314112.34元,下降-76.3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一)2024年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基本支出减少;(二)2024年殡葬和其他支出项目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殡仪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746.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2941.40元,占基本支出的99.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05.00元,占基本支出的0.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殡仪馆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5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火化炉升级改造项目经费97500元,主要用于2023年殡仪馆升级改造火化设备及馆内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支付前期垫付或所欠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保障殡葬设施运转正常,满足当地群众丧葬需求。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殡仪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246.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52075.06元,下降-28.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63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6%,完成年初预算的98.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殡葬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13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3%。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9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完成年初预算的58.26%。主要用于县殡仪馆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9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5%,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2023年殡仪馆升级改造火化设备及馆内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支付前期垫付或所欠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保障殡葬设施运转正常,满足当地群众丧葬需求。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一致,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殡仪馆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华宁县殡仪馆为华宁县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华宁县殡仪馆资产总额1837516.37元,其中,流动资产315314.91元,固定资产1522201.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4109.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6461.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531400101111

华宁县殡仪馆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20250918112657657.xlsx

华宁县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5091811264104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