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3年7月3日,《华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华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华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全面完成县级审议程序,下一步将上报市级审批、省级备案。

科学编制《华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的重要支撑,是保障全县“十四五”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的重要保障,为今后一段时期华宁经济社会发展留足发展空间。
一、高度重视,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性认识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华宁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启动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印发《华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稳步、有序地推进工作的开展。期间,共召开会议14次,开展调研活动3次,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街道)、各产业发展单位开展调研,对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有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步伐。
二、强化统筹,全力推进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开展
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经全面分析华宁县工业经济、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公路等专项规划和各产业发展现状,经征求各单位意见,对国土空间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7个关键领域进行了专题研究。
华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构建出国土空间新格局,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将永久基本农田19700.57公顷,生态保护红线17863.9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1082.73公顷“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为科学编制一个好用、适用、管用的国土空间规划奠定基础。
规划草案公示后,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手段,采用咨询、交流、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梳理各个渠道的反馈意见,对全县5个乡镇(街道)、49个部门、6个外县发送征求意见稿,征求各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不断充实规划的内容,确保规划能顺利落地。
2023年6月2日,《华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成果通过了云南省专家评审论证会,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将不断修改后的规划成果按程序依次报规办会、规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规划成果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总体规划》(送审稿),内容包括文本、图集、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和规划数据库等一套成果。
《华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对全县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作出的安排,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现状分析与风险评估为基础,识别全县国土空间资源本底条件和开发保护矛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统筹划定各项空间。在此基础上,把近十年来交通、能源、水利等410个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华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标志着华宁县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将充分发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用,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及动态监管,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