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宁工业园区新庄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宁县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华宁县华融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委托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华宁工业园区新庄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编号:HCZB2021018G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4.1 项目名称:华宁工业园区新庄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2 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市政道路全长约908m,道路红线宽度15m(左人行道4 m右人行道2 m,车行道9 m),含市政道路、桥涵、边坡挡墙、配套管网设施、边坡边线范围植树绿化建设等工程;(2)厂房长110米,宽42米的联跨厂房两座,建筑面积9240㎡,两条生产线(不包括厂房内的设施);(3)油漆厂房扩建,扩建加长22.8 m,宽21 m,面积478.8㎡。
4.3 建设地址:华宁工业园区新庄片区内。
4.4 项目总投资:约4522万元。
4.5 招标范围:
(1)勘察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初勘和详勘及满足设计等要求所需的测量工作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出具完整的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成果文件,满足工程设计要求;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并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2)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工艺设计)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版)、施工图预算、绿化景观设计、消防设计、全部基础资料、施工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全部工作,设计成果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
(3)施工招标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4.6 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
4.7 质量要求:
4.7.1勘察质量要求:工程勘察符合工程勘察规范及现行标准,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4.7.2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保证设计质量,通过各主管职能部门的评审。
4.7.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及国家及云南省其他现行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备案。
4.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4.9分包要求: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4.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 资质要求:
5.2.1 勘察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5.2.2 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及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5.2.3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5.3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施工总承包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4 财务状况: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具备近三年(2017-2019或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相应的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5.5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满足5.5.1或5.5.2均可):
5.5.1同时具备:(1)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在国内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2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材料可以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2)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在国内承担过1项总投资金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材料可以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5.5.2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在国内,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作为牵头人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2800万元(含)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EPC业绩(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EPC合同关键页或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至少一项材料可以证明类似业绩内容、规模)。
5.6 人员要求:
5.6.1 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含贰级),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1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6.2 勘察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1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6.3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贰级),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1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6.4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不予认可),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1年1月份以后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6.5 其他人员要求:
设计团队要求:满足本项目设计需求。
施工团队:拟派项目施工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施工员不少于3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满足本项目的实施要求。承诺中标后项目组管理成员按照云建标【2014】678号文、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
5.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状态;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形(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8 投标人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9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无以上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5.10 投标人须承诺: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最新规定;
5.11 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自行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由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企业组成,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并明确设计承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12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2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持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确认投标(参与投标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1200.00元/份,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以现金方式收取。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2日09时00分。
7.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投标文件,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华宁县宁荣街5号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09时00分。
8.2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华宁县宁荣街5号3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s://www.ynjzjgcx.com/)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宁县华融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泉乡新城1002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77-501639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 系 人:王海涛、夏苋春
电 话:0877-2668961
日 期:2021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