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华宁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抓经济、惠民生、保稳定、促落实,积极扩大就业,加快产业融合。一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消费能力不断增强。
一、基本情况
(一)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根据反馈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华宁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65元,同比增长6.2%。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71元,同比增长5.5%。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48元,同比增长7.8%。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2024年一季度华宁县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2,较上年同期的2.88,缩小了0.06。
(三)一季度居民消费支出居全市前列,消费潜力加速释放。根据反馈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华宁县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229元,同比增长12.4%。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074元,同比增长10.9%。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158元,同比增长14.6%。
二、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居民收入水平与全市相比仍存在差距。2024年一季度,华宁县全体、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虽位于全市前列,但绝对额与全市相比仍存在差距。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为8565元,低于玉溪市57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为13671元,低于玉溪市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为4848元,低于玉溪市260元。
(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绝对额高于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绝对额为5158元,比人均可支配收入4848元高310元。一方面,受“双十二”活动及元旦、春节“双节”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热情得到进一步释放,生活消费呈现上升趋势;另一方面,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消费增速,消费高于收入。
(三)受多种因素影响,经营收入持续增长动力不足。一是受干旱天气影响,农业经营受损。去冬今春以来,受降水偏少及持续高温影响,华宁县部分地区出现了坝塘蓄水不足,对烤烟生产、柑橘等农作物造成严重影响,制约农村居民增收。二是部分非农经营户收入“不如前”。受客流量少、房屋租金高、融不到资、收不回账等因素影响,非农经营户经营压力大,收入难实现快速增长。
三、意见建议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继续深入推进“春风行动”等促就业措施,做好用工单位和求职者之间供需对接,完善和落实“返补”稳岗政策释放“返”“降”红利。抓好农民工群体、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增加农民工群体就业渠道,积极挖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一线、社区基层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二)多方面保障农业收入。一是做好抗旱保民生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做好灾情了解、组织抗旱、农田灌溉等工作,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预警服务,确保各类抗旱救灾物资和项目发挥效益,减少旱情对居民增收的影响。二是鼓励引导农民购买农业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大各项惠农补贴力度,及时足额发放农业生产补贴。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归集发布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力度,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同时建立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小微企业紧抓消费热点,提供富有华宁特色的高品质、创新型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