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积极作用,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大学生创业补贴工作计划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将华宁县2022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对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学年),即2019、2020、2021、2022年毕业且在华宁县境内创办经营实体的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主要扶持重点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创业、就业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创业项目、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原已享受大学生创业无偿资金资助、返乡入乡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贴人数及金额
大学生创业补贴实行项目指标管理,玉溪市2022年共扶持50人,其中华宁县3人。评审认定后,每人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
三、项目申报
项目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申请人先填写提交在线申请表,后由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联系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阅。
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创业项目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自有房产证明等)。申报材料审阅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项目流程
(一)县区推荐
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联合县财政局对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各类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开展项目实地查验,并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综合评审后拟推荐至玉溪市就业局。
(二)州(市)认定
玉溪市就业局联合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将拟扶持项目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向项目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三)监督检查
认定后获得补贴的大学生创业项目,须自觉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帮扶服务回访记录表》。对虚报、骗取、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申报时间
(一)在线申请表提交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7月10日
非此时间段提交的一律无效
请扫码进行在线申请: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7-5018606
咨询地点:华宁县宁康街5号3楼318办公室
华宁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2年6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