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双红、李芬同志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根据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相关要求,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华宁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党组会研究同意推荐陈双红、李芬2位同志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现将相关材料公示如下:
一、申报人员情况
(一)陈双红同志履职情况
陈双红,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1990年7月玉溪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专科毕业,1998年8月云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7月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履现职14年零5个月。现从事高中语文教学,师德表现良好,近5年来,年均课时480节,2018-2019学年承担高二文科(3)班、理科(6)班语文教学,学考文科(3)班语文平均517.16,及格率100%,列七个文科班第三;理科(6)班语文平均491.09,及格率98.2%,列四个理科普通班第二。两个班学考过关率100%。2019-2020学年承担高三文科(3)班、理科(6)班语文教学,高考文科(3)班语文平均104.71,及格率100%,列七个文科班第三;理科(6)班语文平均100.83,及格率93.62%,列四个理科普通班第三。2020-2021学年承担高一文科(1)班、理科(3)班语文教学,春季学期末市统测文科(1)班语文平均93.11,及格率63%,列九个文科班第二;理科(3)班语文平均81.61,及格率20%,列四个理科普通班第二。2021-2022学年承担高二文科(1)班、理科(3)班语文教学,春季学期期末(市统测)考文科(1)班平均95.14(超校平均10.64),优班第一,及格率75.47%,优班第一;理科(3)班平均81.98,排普通班第二,及格率12.50%,排普通班第五。两个班学考过关率100%。2022-2023学年承担高三文科(1)班、文科(2)班语文教学,所教高三文科(1)班语文在高考中平均101.91,优班第一,文科第二,超校平均4.52分;及格率100%,年级第一。高三文科(2)班平均93.36,排三个普通班第二;及格率68%,排三个普通班第三。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在华宁县第五中学支教交流。2010年12月《华宁一中有效教学模式探索》发表于《读与写》,2011年1月论文《传统文化与语文教学研究之我见》发表于《新语文学习》,2011年3月论文《教师的心理问题及疗治》发表于《科教导刊》,2011年3月论文《古诗之美》发表于《神州》,2015年11月《荷塘月色第三维目标教学设计》发表于《课程教材教学研究》,2016年3月论文《孔子的启迪》发表于《新作文(语文教学研究)》。2006年7月至2009年9月主持国家级课题《语文教学中弘扬传统文化的途径》研究并结题,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参与市级课题《“体验式”教育教学研究与实验》研究并结题,2009年8月至2014年11月主持市级课题《高中有效教学模式探索的研究》研究并结题,2017年9月至2020年12月主持市级课题《品读经典,打造书香校园的实践研究》研究并结题,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参与市级课题《楹联文化与学生行为礼仪教育融合研究》研究并结题。个人荣获玉溪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和云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称号。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13年,教务副主任5年,教科室副主任9年,年级组长2年,教研组长2年。
(二)李芬同志履职情况
李芬,女,汉族,1972年9月出生,1991年7月玉溪师范学校普师专业中专毕业,2001年取得云南师范大学函授政教专业本科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累计教龄32年。2008年6月取得高级教师职务资格,2010年12月被聘任为高级教师,履高级教师职务13年,其中5年优秀,8年合格。
2000年8月至今在华宁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承担初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教育科研工作。(其中:2004年8月-2005年2月在华一中兼任4个班高中政治教学工作),师德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近5年来,担任华宁县教科所副所长,负责初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教育科研工作,每年平均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工作90天,听课160余节,举办学术讲座、执教示范课10余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累计基层学校任教经历9.07年,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少先队辅导员1年,教研组长、学科组长8年,团委副书记2年,副所长9.08年,教研员23年。
省级刊物发表论文4篇,参与市级课题研究1项,研究成果获省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市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撰写教育教学研究报告5篇。2011被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评为优秀发行员;2014年被玉溪市教育局评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优秀工作者;2017年3月,被认定为玉溪市初中思想品德学科骨干教师;2017年被玉溪市教科所特聘为“玉溪市义务教育阶段三科教材市级培训”初中道德与法治授课教师;2017年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发行先进个人;2017年被聘为玉溪市初中政治名师工作室成员;2018年被玉溪市教育局评为名师工作室优秀成员;2018年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教育宣传先进个人;2018年6月,被省教科院特邀参加初中教学专项研究活动(云南省中考道德与法治学科命题工作);2020年8月被聘为玉溪市政府第一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2020年获优秀评卷员称号;3次参与玉溪市中考命题工作,网络阅卷以来7次参与中考阅卷工作并任副组长,9次参与市级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竞赛评委;2023年被聘为2023-2026年度玉溪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研究中心兼职教师;2022-2023年被评为玉溪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23年9月获玉溪市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评选指导教师一等奖。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 2023年10月13日。
如对公示人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举报电话: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1289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5011263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317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202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