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力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实效,结合市级出台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制定我县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健全基层财政治理体系,优化基层财政治理方式,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财源培植为重点,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更加注重财政可持续,逐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一)总体目标
到 2023 年,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稳增长和防风险、减税降费和财政可持续、短期经济社会稳定与长期内生增长动力、民生福利改善与高质量跨越发展“五个平衡”,实现财政收入规模明显提升,收入质量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层财政困难局面得到有效缓解。
(二)具体目标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稳定增长,收入质量明显提升。到 2023 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 2020 年年平均增幅达到 6%以上,收入规模上5亿元台阶。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保持在合理区间。
2.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2020 年年均增幅达 3%以上,支出规模迈上新台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差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差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明显降低,财政自给率显著提高。“三保”保障倍数稳步提高,“三保”责任有效落实。地区间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差异进一步缩小。
3.债务率和风险等级控制在合理范围。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效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债务率和风险等级控制在合理范围。
4.财政管理更加规范。财政往来款只减不增,财政暂付款项累计金额占同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控制在 5%以内;绩效管理结果应用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有效衔接。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财政科学决策行动,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
1.完善财政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在2022 年启动财政承受能力和财政风险评估工作,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根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制定支出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重大行政决策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适时开展政策评估,对当前出台的支出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一批与当前发展方向不符、绩效不高、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的项目支出,全面审查清理现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予以调整或废除;在执行中,除重大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外,新增财政支出需提供明确的资金来源,并报人大批准,报上级财政备案,省财政厅认定为“三保”中、高风险县时,不得出台新增支出政策。
2.强化政府及部门财政管理。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要求以及共同事权地方应承担部分外,县委、县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出台要求县级配套或以达标评比、督查检查、审计监督、考核评价等名目变相配套的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 年版)》《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 年版)》。按照精简高效原则,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加强和规范编外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控制经费支出。持续推进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清理工作。
(二)实施财政保障激励行动,建立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财政体制
3.持续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县级人民政府在兜牢乡镇省口径“三保”支出保障的前提下,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定额补助(或上解)”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发展经济、理财治税内生动力,持续推动县域经济稳步发展和乡镇财政高质量运行。
4.积极争取省级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资金。省级高质量发展成效奖励按全省高质量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前 40 名、41-90 名的县(市、区)分档奖励。县属各部门要对照省级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办法、增收方案和任务清单,围绕考评指标要求,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压紧压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力争进入前 90 名。
5.推进更加清晰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规范县与各乡镇(街道)共同财政事权,综合考虑划分原则、财力状况,合理确定与乡镇(街道)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及时调整完善,加快形成科学清晰的划分框架。
(三)实施拓宽财政收入来源行动,完善财源培植和工
业强县政策
6.加强财源建设,争取省级财源培植奖补。加强产业培植力度和财源建设力度,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努力提升县级财政收入。强化税收基础,加强税收征管,加快建设综合治税平台,力争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70%以上。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调度力度,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 GDP、固定资产投资等目标。积极争取省级财源培植奖补资金。
7.积极争取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奖补。各部门对照年初经济发展目标,加强调度,补齐短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积极争取省级对县域跨越发展先进县和进位县的奖补资金。
8.规范和创新产业扶持政策。抢抓国家促投资稳增长政策机遇,紧跟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聚焦重点产业、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统筹抓好“四化”专班力量,包装储备一批利长远、惠民生、补短板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争取省级产业基金支持,以项目为依托争取省级产业资金支持。
9.强化财政金融协调联动。鼓励创新担保贷款模式,对信用评价高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探索实施免担保政策,不断降低担保、反担保门槛。进一步发挥区块链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将其打造为服务小微企业,帮助实体经济破解融资难问题的示范项目。
(四)实施乡村振兴支持行动,汇聚财政力量推进乡村振兴
10.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落实好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2021-2023 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占比分别达 6%、7%、8%以上。积极争取上级乡村振兴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持续深化推进县乡财政体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发展经济、理财治税的内生动力,支持乡村振兴。
(五)实施增强“三保”能力行动,建立“三保”长效保障机制
11.不断增强“三保”能力。科学统筹“三保”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严格按照“三保”优先的顺序安排预算,“三保”未全部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安排其他支出;建立财政库款和“三保”支出监控机制,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在“三保”支出未落实前,除应急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事项外,不得支出其他事项;以省级出台的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培植新兴财源,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实现财政收入持续健康增长,强化“三保”风险排查和研判预警。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出台的“三保”保障工作方案,以工作方案搭建制度框架,以实施细则作为指导引领,以分类管理推动细化落实,有力保障“三保”责任落地落细落实。
(六)实施提升财政效能维护财政安全行动,提高财政治理水平
12.持续树牢科学理财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编预算,全面压减一般性支出,最大限度统筹财政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激发乡镇增产增收积极性,通过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挖掘乡镇发展潜力,减轻县级财政运行压力。健全完善县乡两级政府间收入划分机制,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县与乡利益共同体,切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持续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在预算安排中不考虑往年因素,着重保障重点支出、民生支出。对全县的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压缩编外聘用人员规模。
(七)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各级财政预算约束
13.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改进政府预算编制,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提高预算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强化往来款项管理,制定一款一策、科学合理的消化方案,多思路、多方式,合规、合法的逐月推进往来款清理消化工作,确保暂付款只减不增。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从资金分配下达、支出、监控系统录入、库款保障方面规范直达资金预算支出管理。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制度为基础,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14.持续加强财政运行风险防控。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明财经纪律,严格依法举债,政府债务只能在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借。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严控增量,积极化解存量。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按照中央、省确定的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紧扣市委、市政府“十四五”规划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储备优质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做好隐性债务化解,指导好债务单位做好债务化解工作,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完成年度化债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把缓解基层财政困难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二)加强协调联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密切配合,为基层高质量发展、缓解财政困难创造条件。财政部门要履行牵头责任,完善财税体制,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发展、缓解困难中的引导作用。
(三)加强宣传督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和典型做法,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策落实,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huaning.gov.cn/hnxzfxxgk/zyzczzhjd/20230718/1488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