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持续认真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卫生健康工作大局、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简政放权,完善工作机制,为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积极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1、强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今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关键年,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同时将卫生健康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在工作中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做好卫生健康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县卫健局调整和充实了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确定部门和专人负责。
2、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县司法局要求组织好网上执法证考试、审验换证工作,2023年度参加网上培训执法证考试12人(新办证的11人,审验换证的1人)。
3、认真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每年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2名,在卫生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决策等重要环节中,及时咨询法律顾问,做到执法、审批、决策等环节合法合理,今年共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20件次,解决实际问题20个;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卫生行政执法案审会3件次、参加听证会1次、开展行政复议1次(维持原处罚决定),参加行政诉讼1次(胜诉)。
( 二)强化普法强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丰富载体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关注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咨询义诊、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知识宣传等形式为载体,不断创新工作形式,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普法宣传、用法实效性。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网络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要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
2.强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抓好疾病预防、灾害救助、禁毒防艾、食品药品安全、妇女儿童保护、精神卫生、人口计生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增强普法实效。重点学习和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精神卫生法》《食品安全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中医药法》《母婴保健法》新《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重点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部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3.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要求开展普法及卫生法规宣传20次。其中,开展2023年“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法治宣传活动2次;开展六月法治宣传月活动2次(包括“6月安全月、6月法治宣传月”)。重点向群众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禁毒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健康知识宣传手册》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卫生健康政策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共10余类、18000余份,发放安全套3000只、宣传袋2000个,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为群众免费进行B超检查、心电图检查、测量血压等共计1000余人。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系统安装固定的法治文化宣传栏(或法治宣传角)10个。
4.做好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1)今年以来,华宁县卫健系统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监察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3)》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共6次,共10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都是由局长、书记或其他班子成员组织。局长在年初就提出要求,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在工作中继续加强法治学习;二要依法行政、敬法遵法守法;三是真正做到“谁执法谁普法”;三要求各单位下去要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四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充分利用各类“普法及法治学习平台”,扎实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法规、党规党章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卫健系统各成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用好用实“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普法”、“七彩云端”等平台,积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做好《宪法》《民法典》及卫生健康等政策法规及党规党章的在线学习,全系统参加各类平台学习1000余人。
(3)持续开展好“法律四进”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干部群众。华宁县卫生健康局及时组织普法工作队员和医护人员认真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期间进四进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卫生进村(社区)。华宁县卫生健康系统“为村(社区)老年人等群众免费义诊体检”及卫生健康普法强基法治宣传活动4次,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测体温、测血压、测血糖、抽血化验、心电图等医疗体检服务,并向群众积极宣传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预防野生菌中毒、优生知识读本、《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卫生健康10类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份,义诊活动共服务人民群众2000余人次,共出动普法队员和医护人员50余人,出动车辆10台次、悬挂布标20余条。二是组织开展卫生进企业活动。华宁县卫生健康系统“为华宁多个企业等群众免费义诊体检”及卫生健康普法强基法治宣传活动1次,免费为企业干部职工提供测体温、测血压、测血糖、抽血化验、心电图等医疗体检服务,并向群众积极宣传发放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积极预防野生菌中毒、优生知识读本、《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卫生健康10类宣传资料共计800余份,义诊活动共服务企业干部职工群众300余人次,共出动普法队员和医护人员8人,出动车辆3台次、悬挂布标2条。三是组织开展卫生进学校活动。华宁县卫生健康系统“为华宁多个学校师生免费义诊体检”及卫生健康普法强基法治宣传活动2次,免费为学校师生提供测体温、测血压、测血糖、抽血化验、心电图等医疗体检服务,并向群众积极宣传发放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积极预防野生菌中毒、优生知识读本、《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卫生健康10类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义诊活动共服务学校师生1000余人次,共出动普法队员和医护人员10人,出动车辆5台次、悬挂布标4条。四是组织开展卫生进机关活动。华宁县卫生健康系统“为华宁多个机关单位”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强基法治宣传活动1次,免费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艾滋病防治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讲座3次,发放卫生健康10类宣传资料共计100余份,受众50余人次,共出动普法队员4人。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大卫生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2023年以来,立案的卫生行政案件共40件,结案37件,移交公安1件,缴纳罚款合计15.045万元。其中:(1)医疗机构卫生行政处罚12件,结案9件,移交公安1件,缴纳罚款合计14.06万元(其中打击非法行医5件,结案2件,移交公安1件,行政诉讼1件,正在调查1件,缴纳罚款合计13万元;违法违规立案7件,结案7件,缴纳罚款1.06万元);(2)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24件,结案24件,缴纳罚款合计0.985万元;(3) 职业病防治卫生行政处罚2件,结案2件,缴纳罚款共0万元;(4)餐饮具消毒单位及学校卫生给予警告2件,罚款0元。
2.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基本情况。2023年以来,移交至华宁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卫生行政执法案件共计1件未执行,2022年移交今年执行部分款项的2件,合计1.1万元。
3.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好“社会信用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政务‘互联网+监管’平台”等工作。2023年,持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政务‘互联网+监管’平台”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等平台上做好卫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双公示”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社会信用建设”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公示工作。开展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及卫生监督检查等公示工作。2023年至今共录入信用平台1255件,其中卫生行政处罚信息14件、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154件、卫生监督检查1087件次。
二是认真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国家级云南协同监管平台)公示工作。创建抽查事项清单13项,建立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目录库9人、建立监督对象库125个。2023年以来,共.公示卫生行政信息1255件,其中卫生行政处罚信息14件、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154件、卫生监督检查1087件次。
三是认真做好“政务‘互联网+监管’平台”工作。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认领省、市统一的监管事项36项,录入事项35项,事项覆盖率达97.22%,调整为2023年至今录入监管检查行为1063条。与时间同步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四是认真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录入工作。2023年以来共录入的卫生行政许可124件、行政检查675件、行政处罚13件,共录入812件,录入率达100%,做到了应录尽录。
(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简政放权,严格行政审批。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卫健部门权责清单,推行一体化极简审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做到简政便民。华宁县卫健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简称“权责清单”): 经梳理,共有部门行政职权8类242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054项,“追责情形”共计1791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205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
1.持续做好卫生健康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今年,共受理、审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63户,其中:新办证98户,延续46户,变更18户,注销1户。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新办5户,延续1户。医疗机构新注册5户,到期延续注册(许可转备案)20户,变更55户,注销3户。办理医师注册82人,其中首次注册34人,变更注册48人,医师多执业机构备案26人。办理护士执业注册235人,其中首次注册45人,重新注册6人,延续注册151人,变更33人。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变更3户。
2.扎实开展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等工作,持续优化民营办医环境条件。今年,共办理诊所备案5家,其中中医诊所备案2家、普通诊所备案2家、变更法人(主要负责人)22个、延续注册1个、新增设科室3个、注销4个。
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华宁县卫生健康局按照省市要求共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共有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医师执业重新注册、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延续注册)等4项,共办理4件次(其中医师执业注册2件次、护士执业注册2件次)。
(五)以开展“七个专项”为契机,扎实开展卫生健康专项整治,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监管。
1.积极开展严厉打击“两非”工作。
(1)认真开展严厉打击“两非”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相关单位制定有B超、染色体检测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等管理制度,在显眼处悬挂打击“两非”标示牌。
(2)及时开展“两非”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2023年在全县范围内至少开展2次“两非”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参训人数共60余人。
2.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专项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玉溪市打击非法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玉政办通〔2019〕44号)和《关于印发华宁县打击非法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文件精神,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三年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协同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搜集整理资料,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自检自查评估,迎接市级对本地区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督导评估。
今年来,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监督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2023年华宁县辖区内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28户(含疾控中心)。建档率达100%,做到一户一档。其中:县级医疗机构3户;乡镇卫生院5户;民营医院1户;村卫生所75户;门诊部和诊所42户(口腔门诊部2,口腔诊所10所,中医诊所10所,中西医结合诊所1所。普通诊所19);医务室1户。看守所医务室1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7户,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并取得合格证书人员有131人(其中执业医师51人,执业助师6人,执业护士74人),各项工作资料齐全并整理归档,建档率达10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户,建档率100%。
今年来,我们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128户(含疾控中心)累计监督检查户134次,出动监督员74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7份。医疗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传染病防治监督覆盖率100 %;母婴保健机构监督覆盖率100%。对辖区内各乡镇集贸市场进行了打非巡查共6次。立案查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处罚12件,结案9件,移交公安1件,缴纳罚款合计14.06万元(其中打击非法行医5件,结案2件,移交公安1件,行政诉讼1件,正在调查1件,缴纳罚款合计13万元;违法违规立案7件,结案7件,缴纳罚款1.06万元)
接到投诉举报4件,均及时派出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经过调查,非法医疗美容案件2件,非医师行医案件2件,已经立案;投诉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1起,经过调查,未发现违法行为。4起投诉举报均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并答复举报人。
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成立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3年华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和《2023年华宁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制度。2023年,每季度对5家乡镇卫生院、部分村卫生室进行督查考核,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季度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卫健局及各协管站,卫健局根据考核结果兑现项目经费。今年来,共上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10余条。全县应巡查1177户,实际巡查2244户次,巡查率191%。其中:饮用水卫生应巡查487户,实巡查1133户次,巡查率233%;学校卫生应巡查87户,实巡查140户次,巡查率161%;医疗机构应巡查120户,实巡查187户次,巡查率156%;公共场所应巡查483户,实巡查784户次,巡查率162%。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2023华宁县现有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1户;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4户;二次供水单位7户。以上供水单位都已经建立基本档案,建档率100%。抽检各类水样12件,合格12件,合格率100%。。截至2023年6月未发生水污染事件。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023年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卫生县城复审、2023年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卫生乡镇创建、2023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学校等青少年集中场所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4个。2023年华宁县共有各类公共场所613户,持有效卫生许可证613户,从业人员1374人,持健康全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1374人,持证率100%。全年公共场所应监督户数613户,实监督户数613户,监督2983户次,出动人员609人次,下达意见书640份,监督覆盖率达100%。全年案件查处15件,已结案件15件,罚款金额2150元;其中双随机案件数8件,罚款金额1950元。2023年公共场所双随机任务共79户,其中有抽检任务的有35户,还有4户未完成监督工作;没有抽检任务的44户次,还有6户未完成监督工作;一户足浴场所已关闭停业已在系统关闭任务。开展辖区内四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县B级单位2户,C级单位561户。
(六)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1.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华宁县卫生健康局认真抓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2023年3月份及时调整了《华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县卫健局副局长和县卫生监督局局长任任副组长,县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组员。要求各单位、各股室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局机关积极做好监督管理和落实工作。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2023年以来,继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华宁泉乡网上公开卫计系统行政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职权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的执法范围、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程序,审批程序、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等向社会公示。
一是及时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今年,共.公示卫生行政处罚信息件40件。
二是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163件、卫生监督检查1080件次。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县卫生监督局认真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类别,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华宁卫健系统共计配发和安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4台,今年以来使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进行行政执法件共计40件次。
4.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依据《玉溪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17〕7号)、贯彻落实好《华宁县卫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暂行办法》(华卫计发[2018]15号),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审核主体,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法治审核人员,华宁卫生健康局配置法治审核人员2名,本系统内聘用法律顾问2名,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进一步明确了审核范围,结合本单位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审核责任,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治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意见负责。今年以来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20件次,上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案件3件次。
5.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积极做好全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自2018年建立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以来,华宁卫生健康局共录入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54人,今年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的12人,其中新申请办证的11人、到期换证的1人、统一免试换证0人。二是持续开展好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今年来,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卫生行政处罚13条、行政许可106条、行政检查341条。
6.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来,单位负责人按照要求出庭应诉2件次。
(七)全面落实“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印发了《华宁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2016年以来共录入145件,其中2023年已结案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4件、共录入14件,均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
(八)认真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治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我们印发了《华宁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华宁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华宁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共进行行政执法法治审核40件次、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件次。每次法治审核和合法性审查都要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及时规避法治风险。
(九)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公平竞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及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下发了华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华宁县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今年以来,卫生健康领域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县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0件次。
(十)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今年以来,系统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宣传《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活动10场次、参与学习培训1000余人次、电子标语10条、主要通过各种会议集中学习、进街道(社区)、定点帮扶联系点、单位工作群学习宣传、电子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学习宣传培训,做到华宁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全覆盖,学习培训率100%。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按照要求上报上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台账报表等资料20余个、上报“营商环境”典型案例2个。
(十一)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今年来,积极组织开展重点场所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353户,共监督149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督促指导美容美发场所严禁开展为未成年人纹身,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违法服务,做好日常卫生消毒工作,预防传染病传播;加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检查,持续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督促检查疫情防控、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规范为未成年开展的诊疗活动,今年共检查医疗机构47户,共监督51户次,美容机构20多户,立案查处1户非法医疗美容。
(十二)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资格联合审查工作。认真开展资格联合审查工作。按照县委统战部、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华宁县村(社区)干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的函》(华组函〔2023〕110号)通知等文件精神。卫健局认真完成了对全县范围内领导干部13人进行资格联审及上报工作。
(十三)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卫健局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来,我们持续贯彻落实好卫生健康领域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今年以来,卫生健康领域认真按照国家、省、市、县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全年共办理承诺件5项7件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个别同志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普法宣传学习过程中个别同志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学习的多一些,对基础性的法律学习的较少。
(二)普法工作发展形势不够均衡。部分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少数干部职工自身学法上不够。
(三)普法教育形式创新不够,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面有待进一步扩宽。
(四)行政执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卫生执法存在人员少、经费紧张、任务重,检查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等。
(五)工学矛盾突出。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因卫健行业职业的特殊性,业务工作量大、面对群众多等实际情况,工学矛盾突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1次,及时组织召开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4次;积极推动述法与本单位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部署推进,年内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述职1次,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中均有述法内容,履职法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工作深度融合;按要求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党委(组)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1份;认真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每年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2名,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2个,在卫生行政执法、卫生行政审批等环节中,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做到执法、审批等环节合法合理,今年共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10件次,解决实际问题10个。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十四五”规划工作,按规划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持续推进“三项”制度。
(二)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提高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专题培训。
(三)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要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干部职工法律需要的新要求,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拓展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政务网、通讯等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解决工学矛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法治教育与日常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三是加大法治教育工作的督导力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督导、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向上面争取解决人力和经费问题,切实解决好卫生、计生人手紧缺、经费紧张、无执法车辆等实际问题。落实卫生健康目标责任书,增强行业监管,促进依法执业、依法行政。
(五)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工作,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增强群众对卫生健康的获得感。
(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按要求推进积极推进卫生健康的“双公示”工作、“社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和“两法衔接”等工作。
(七)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加强联系帮扶村(社区)的联系帮扶工作,积极服务联系帮扶村(社区),不断推进联系帮扶村(社区)的各项工作。
(八)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卫生健康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规范执法,持续推进法治医院建设。
今后,我们将持续把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政审批、卫生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工作为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工作来抓好抓实,进一步深化华宁县卫健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华宁县卫健系统依法行政,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持续净化医疗市场、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