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镇人大主席团2018年学习制度
各村(社区),各站所(部门)及各代表小组:
为倡导人大主席团良好学风,促进镇人大主席团学习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提高镇人大主席团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更好的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结合人大工作实际,2018年镇人大主席团将集中抓好以下几方面内容的学习: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地方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
(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地方性法规。根据代表小组开展的视察、调研以及参加的执法检查等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四)其它需要学习的知识。
二、参加对象
镇十三届人大主席团成员、各代表活动组组长。
三、时间安排
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一次,时间为每月25日(周末、节假日另行调整)。
四、学习形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以学文件、学制度、学法律法规、听报告、看电教片、履职交流等形式开展。
五、学习要求
(一)做好学前思考。每月学习的内容根据学习计划表安排进行,参与学习的人员必须提前做好相关知识的自学和思考。如有新的学习内容将在每月的学习计划安排中额外增加。
(二)加强学习交流。全体主席团成员及代表活动组组长要结合自己的学习思考、履职情况和自学情况,交流学习体会。
(三)严守学习纪律。参加学习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积极参与讨论发言,确保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做到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主席请假。
附件:青龙镇人大主席团2018年学习计划
青龙镇人大主席团
2018年3月29日
青龙镇人大主席团2018年学习计划
时 间 | 固定学习内容 | 增加学习内容 |
3月26日 | 中央、省、市、县两会精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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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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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 |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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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 《华宁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绿色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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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观看《人大代表履职交流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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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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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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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 《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云南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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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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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修订)》、《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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