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2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开展“绿美云南”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市委、市政府就贯彻落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市林草局、市政府办先后发函征求了对《玉溪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县林草局牵头在多次调研、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华宁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一)《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
(二)玉溪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三)市、县党委政府绿美三年行动工作考核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总体要求、实施重点、实施路径、实施步骤、保障措施5个部分,紧紧围绕“绿色华宁”建设目标,依托华宁县生态景观格局,以景观提升为基础,以磨豆山、将军山为区域生态屏障,以主干道、重要水系、重要森林生态休憩带和城镇面山防护林带为骨架,重点实施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公路、绿美河库、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8大建设和加快发展1个苗木产业内容。到2024年底,完成植树100万株,新建苗圃500亩,提质改扩2500亩,力争全县观赏苗木苗圃基地发展至5700亩,生态绿色产业达到17亿元,建成省级绿美乡村30个、市级190个,省级森林乡村15个,构建起全域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持续改善和美化城乡人居环境,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人,村庄绿化覆盖率由32%提升到45%以上,森林覆盖率由47.16%提升到48%以上,基本形成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承载力强的生态安全屏障。
(二)实施重点
实施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公路、绿美河库、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8大建设和加快发展1个苗木产业。
(三)实施步骤安排
序号 | 实施步骤 | 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准备阶段 | 2022年3月—8月 |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宣传,建立工作机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
2 | 确定造林空间阶段 | 2022年3月—9月 | 全面开展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科学划定和合理安排绿化美化用地,实施“一张图”管理。 |
3 | 规划设计阶段 | 2022年7月—9月 | 找准不同行业、不同区域面临的突出生态问题,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民俗风土人情等,分类开展规划设计,确定行动标准和目标任务。 |
4 | 全面实施阶段 | 2022年9月—2024年9月 | 按照行动方案、规划规划、具体计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按当年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组织项目实施。 |
5 | 检查验收和成效评估阶段 | 2024年10月—12月 | 对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检查验收,探索实施碳汇成效监测评估。 |
华宁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