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抓好2019年烤烟生产工作的通知
华政发〔201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州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烟草产业始终是保持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奠基石和主引擎,抓好烤烟生产工作对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2019年烤烟生产工作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烟叶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统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质量、绿色、生态、安全”工作方针,着力稳定核心烟区,着力提升烟叶质量和效益,破题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控总量、调结构、提质量、上水平、促增收”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烟叶发展转型升级,助推华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种植烤烟面积8.125万亩(其中,K326品种种植5.214万亩,云烟116品种种植0.375万亩,云烟87品种种植2.536万亩),烟叶收购量22.25万担(其中,国内计划20.42万担,出口备货计划1.83万担),力争实现上等烟比例70%以上、烟农总收入3.4亿元以上、烟叶税7500万元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稳定优质核心烟区,奠定烟叶高质量发展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好田好地种好烟”是实现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充分认识当前烤烟生产面临优质核心烟区不断萎缩、优质烟农队伍不愿种烟、烟叶整体质量风格特色持续弱化、优质烟叶原料支撑作用明显下降的严峻形势和挑战,以新一轮烟区规划为契机,以推动土地流转为抓手,以烟叶计划管理为主线,以提升规模化种植水平为手段,稳定优质核心烟区。
1.抓好烟区规划。通过开展烟区规划,明确优质核心烟区范围,优选生态条件优越、基础设施配套、烟叶品质优良的烟区,进一步加大红塔基地单元的建设力度。引导不适宜烟区域退出种烟,坚决淘汰海拔2200米以上或氯离子含量超标的不适宜烟区,果断调整退出林果地和25°以上坡度山地种烟区域。
2.推进核心烟区土地流转。结合实际,综合运用烟农自主流转、合作社(村委会)集中流转、龙头特色企业战略合作、多元化投资经营等多种模式,确保规划优质核心烟区2019年土地流转种烟面积3万亩。抓住土地休耕项目契机,围绕烤烟种植,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推动优质核心烟区土地流转。
3.调优烟叶计划。纠正烟叶工作上热下冷、把计划当负担、应付了事的消极思想,转变只争计划、不抓生产的错误观念。综合考虑工业需求、生产条件、烟农意愿、种植水平、烟叶质量、税利贡献等因素,合理分解下达烟叶计划,优先保障优质核心烟区土地流转种烟面积的烟叶计划,提高烟叶计划资源的有效性。
4.提升规模化种植水平。以调优计划为手段,砍不适宜、减次适宜、增适宜和最适宜烟区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烟叶种植集中度、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选择好田好地、多年不种烟的田、集中连片的区域,打造千亩村、万担乡为主的骨干烟区,杜绝插花种植、零星种植,巩固提升连片规模化种植水平。各乡镇(街道)要提高100亩以上集中连片比例,各自然村集中连片面积比例要达到95%以上,为提高技术措施实施到位率提供保障。同时引导培育适度规模种植主体,鼓励发展20—50亩的烤烟种植专业户和职业烟农。
(二)栽实烤烟种植面积,守住烟叶高质量发展底线。按照县政府预下达的计划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面积落实的主体责任,必须要以合同管理为主线、以规划为龙头,用测亩仪把规划区面积核实到户,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烟叶站(点)要共同配合,做好规划区的宣传、到户面积的测定、到户面积确认公示等工作;同时,要科学评估近年来各种植区域的种植水平、烘烤水平、灾害损失,统筹单产与面积、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依据单产合理确定种植面积,逐级分解下达烟叶计划任务到村、组、户。移栽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烟草部门要严格检查验收实栽面积,并纳入考核奖惩,确保全县烤烟面积栽足控准,充分保障收购总量任务完成。
(三)落实特色品种种植,厚植烟叶高质量发展优势。围绕红塔集团烟叶品种需求,全县规划种植烤烟品种布局,坚持以K326品种为主,推广红塔集团特需品种云烟116,适当安排云烟87品种。以提高品种纯度作为工作中心和主要抓手,特别是在今年K326品种价格政策变化的情况下,坚定不移地保障红塔集团华宁基地烟叶品种纯度。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媒体、告烟农书、张贴标语条幅、签订承诺书、运用经济杠杆等方式,宣传好K326品种直补烟农的政策,明确非规定品种不予签订合同、一经发现取消合同,为栽实栽纯烤烟品种营造良好氛围。
2.加强源头管控。落实“两控两查一举报”制度,加大对种源、苗源的监控,充分发动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烟草“两线”力量,认真开展清除零星、私自育苗行动,凡属统一规划育苗点以外的烟苗,一律视为非规定品种。各乡镇(街道)要强化严铲严打非规定品种高压态势,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强源头控制、管控重点环节、盯死重点区域,扎扎实实做好品种纯度工作。
3.严格栽后检查验收,实施公示制。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栽后品种种植纯度的检查验收和监督力度,将检查验收到户花名册在村组进行公示。对发现种植、收购非规定品种的乡镇(街道),坚决调减下年烤烟生产收购计划。
4.抓好栽培技术指导。分品种完善、优化生产技术方案,做好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烟农栽好新品种、栽优老品种,让烟叶质量特色充分彰显品质特性,切实提高原料保障水平。
(四)狠抓关键技术措施落实,抓住烟叶高质量发展根本。紧紧围绕“田烟200公斤以上,地烟150公斤以上”的优质适产单产目标,从“育苗管理、移栽节令、平衡施肥、中耕管理、采收烘烤”等关键环节,全链条部署、一体化推行标准化、均质化生产,不断提升烟叶生产质量。
1.全面推行专业化育苗、商品化供苗。紧紧围绕培育高素质膜下小苗的目标抓好育苗管理。100%推广专业化育苗、商品化供苗。以移栽茬口精准倒推播种时间,科学合理分批次播种,确保苗龄与移栽期高度吻合。严格执行《玉溪优质烤烟漂浮育苗技术规程》,确保烟苗健壮、适龄。
2.强化大田预整地,提高栽前整地质量。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各乡镇(街道)、烟站要与烤烟合作社协作,组织相关机械对栽烟的田块进行深耕深翻30cm以上,晒垡、细垡,提高预整地质量。要求做到“三线下田”,以片为单位,严格按照行距田烟不低于120cm、地烟不低于110cm,株距不低于50cm的要求,拉线理墒,同一连片区内各地块墒向统一,达到墒沟笔直,墒面饱满,田烟墒高不低于35 cm,地烟墒高不低于30 cm;拉线打塘,打大塘、深塘,塘深、塘宽均在20cm以上,烟塘整齐划一,直看、横看、斜看“三看”在一条线上;田烟必须挖出边沟、腰沟,边沟、腰沟要比子沟深5 cm以上,确保排水通畅,防止渍涝灾害。
3.以膜下小苗为抓手,最佳节令集中早栽。田地烟100%推广膜下小苗移栽。根据小春作物茬口、预整地进度、烟苗苗龄等科学排定移栽时间,同一片区3—5天内完成移栽,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移栽期压缩至20天左右,4月10日开始移栽,田烟和各级示范样板4月30日前完成移栽,5月10日前全面完成全县移栽。
4.科学精准施肥,打牢烟叶产量基础。大力推广分品种、分地块、分苗势、不同气候的水肥调控技术措施,落实测土配方、平衡施肥、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要求施纯氮7—8公斤/亩,移栽环节按每株20克施足底塘肥,在破膜掏苗时浇施每亩3公斤提苗肥,揭破培土或破膜培土时环状塘施剩余的全部复混肥和每亩钾肥20公斤,剩余钾肥团棵时浇施,以后视烟株长势浇施磷氨提苗,杜绝施“哩啦肥”现象。同时推广施用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量。
5.狠抓中耕环节关键措施,向管理要质量。以“促生长、提单产、增产值”为工作重心,狠抓“增肥追肥、揭膜破膜、培土填塘”三项关键措施的落实,促进烟株平衡生长。着力抓好优化烟叶结构,将不适用的低次等烟叶清除在田间、隔绝在烤房外,提高烟叶等级结构,调适烟叶产量、提升烟叶质量。做好病虫害监测预报,指导烟农科学用药,有效防治病虫害发生。抓早、抓细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烟农种烟风险。
6.以养好成熟度、专业化烘烤为抓手,着力提高烘烤质量水平。适时封顶打杈,养好成熟度,杜绝抢青采烤,确保大田生育期达130天左右,全面推行上部叶4—6片一次性成熟采收,破解K326上部叶开片差、难烘烤、易挂灰、杂色重的问题。认真总结专业化、商品化烘烤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烘烤组织管理模式,依托合作社、烘烤公司等市场主体,实现专业化、商品化烘烤比例达80%以上。强化烘烤技术指导和绩效考核,持续降低烘烤损失率,进一步提高烟叶有效产量和质量。
(五)办好生产示范样板,打造烟叶高质量发展典范。按照“以点带面、典型引导、辐射带动”的思路实施样板示范工程,打造烟叶高质量发展典范,辐射带动全县烟叶生产水平整体提升。实施“2260”项目的宁州街道和青龙镇,以提高烟叶成熟度、确保大田生育期140天以上为核心,全力打造高端特色烟叶生产典范,把“2260”项目区建成高端烟叶生产先行区、优质烟叶生产示范区、绿色烟叶生产展示区、烟叶生产标准化管理引领区。其它未实施“2260”项目区的区域,要层层规划示范样板,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小组样板,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和乡镇(街道)分管烤烟的同志分别挂钩联系,加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集成推广和先进管理经验嫁接应用,严格考核奖惩。
(六)强化绿色生态举措,把准烟叶高质量发展方向。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高效的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路子。加强植烟土壤保育,积极引导推广腐熟农家肥。大力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完成县级下达4万亩商品有机肥和2.54万亩的腐熟农家肥推广,改良土壤性状,培肥地力。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0.01mm增厚地膜。进一步优化完善机制,积极协调、鼓励、支持农膜供应厂商、烟农合作社参与残膜回收及加工再利用,确保完成残膜回收利用面积4.5万亩。加大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和生物质燃料烤房改造力度,大力推广生物质燃料烘烤,推动烟叶烘烤节能减排。全面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100%推广烟蚜茧蜂生物防治蚜虫技术,集成应用生物防治为主、物理防治为辅、化学防治为补充的绿色防控体系。完善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指导烟农科学合理用药,优选低残留、生物农药。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农药使用、指导、管理、监测,禁止使用高风险、高毒性、高残留农药,确保烟叶采烤前20天严禁施药要求落实到位。
(七)培育新型生产主体和组织模式,激发烟叶高质量发展活力。通过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长期稳定有序规范流转,大力培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职业烟农等新型烟叶生产主体,推动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良性有序发展。深刻认识培育职业烟农对稳定优质烟区、稳定烟叶质量、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的重大现实意义,将职业烟农培育列为重点工作之一,优化工作方案,探索推行“烟草培训+政府认定”的协同机制,引导规模农户真正走种管分离、高效经营的职业化路子,2019年计划新培育职业烟农400户。强化合作社建设,做实专业化服务。着力提升烟农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造血”功能,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强育苗、烘烤、分级、机耕“三师一手”专业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机械化、一体化、精益化作业,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合作社优化整合,积极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把烟农合作社真正建设成为烟叶生产专业服务的坚实主体和烟农增收的重要平台。
(八)抓好烟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烟叶高质量发展保障。结合新一轮烟区规划、恢复稳定优质核心烟区等工作,着眼长远发展,做好新建烟区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布局,切实抓好2019年烟水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大防灾减灾设施和体系建设,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继续加强原建烟区基础设施管护,积极探索闲置设施、设备调剂使用,努力提高设施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抓好新建1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项目和新建50座、改造105座生物质燃料烤房项目的建设(具体实施指标以市级下达数为准),抓好果蔬烟叶烘干机配套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果蔬烟叶烘干机项目的组织实施,确保当年建成当年投入使用。继续加大水源工程的规划、申报、储备和前期投入保障力度,加强烟草水源在建工程的监管,持续改善烟区生产生活条件。
(九)精准发力促烟农增收,共享烟叶高质量发展成果。把烟农增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历史使命,转变观念、转化方式、转型发展,在挖掘烟叶主业增收潜力的基础上,通过开辟烟区基础设施利用新途径,拓展烟田综合利用新路子,探索生产经营组织新模式,延伸合作社经营服务新范畴,培育科技创新引领新动能,打造三次产业融合新优势,挖掘多元增收潜力,发展多元增收产业,提升多元增收能力,建设高质量的烟农增收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烟叶主业与多元产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双环驱动的促烟农增收新格局。要按照“试点开路、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和一年搞试点、两年出典型、三年大发展的工作计划,2019年宁州街道、青龙镇至少建设1个多元化烟农增收试点和培育发展2个规模化烟农增收产业带。继续发挥好烟草产业优势,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找准烟叶生产与脱贫攻坚的定位点和结合点,落实好收购计划、烟基设施、科技扶持“三倾斜”政策。
四、政策保障
(一)县乡村组烤烟生产组织奖励经费。市政府按烟叶实际收购量,奖励16元/担,其中县2元/担、乡镇(街道)2元/担、村(社区)委会8元/担、村民小组4元/担。以市县烤烟生产收购管理“千分制”综合考评结果兑现生产组织奖励经费。
(二)特色品种K326补贴。K326品种按合同种植面积(不包括“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区和省外基地单元)直补烟农60元/亩。由各乡镇(街道)在栽后组织检查验收并在村组进行公示,检查验收结果报县级作为兑现补贴资金的依据,经验收合格,由县级补贴60元/亩。
(三)“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补贴。全县实施1万亩(其中:宁州街道6000亩、青龙镇4000亩),市级补贴860元/亩,其中以现金方式补贴烟农800元/亩、保险保费补贴60元/亩。
(四)化肥补助。按烤烟专用肥复混(合)肥(12-6-24)和硫酸钾肥综合成本价3400元/吨供售给烟农,以签订的正式合同和实际购买化肥数量为依据,由烟草公司按500元/吨的标准以电子支付方式直补烟农。
(五)育苗补贴。按种植合同约定面积和烟农实际购苗数量,由烟草公司直接补贴购苗烟农15元/亩。
(六)烟田(地)机械深耕补贴。按照机耕作业面积规划,实施专业化服务机耕作业的,按实际机械作业验收面积,烟草公司给予机械深耕每亩补贴20元,机械耙田(地)每亩补贴10元。补贴直接补助给实施专业化机耕作业的烟农,烟农直接支付专业化机械作业服务费,收取专业化作业服务费的烤烟专业合作社开具相应收据给烟农。
(七)商品有机肥推广补助。按县下达的商品有机肥推广计划(不包括“2260”项目区推广的商品有机肥)进行推广且施用量达标,按合同种植面积补贴40元/亩,其中市级补贴25元/亩、烟草公司补贴15元/亩。
(八)土地流转补贴。2019年实施核心烟区土地流转3万亩,其中宁州街道1.2万亩、青龙镇1.8万亩,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1.土地流转贷款利息补贴。对核心烟区土地流转的种烟面积(不包括“2260”项目区)20亩及以上的单个种烟主体给予种烟贷款利息补贴,按土地流转合同种植面积补贴50元/亩,其中市级补贴30元/亩、烟草公司补贴20元/亩。
2.土地流转保险加保补贴。对核心烟区土地流转种烟面积(不包括“2260”项目区)达到20亩及以上的单个种烟主体自愿加保的,市级按土地流转合同种植面积给予20元/亩的保险加保补贴。
(九)烤烟自然灾害保险费补贴。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种植面积以70元/亩标准投保,其中省级商业扶持资金补贴5元/亩、烟草公司补贴50元/亩、烟农承担15元/亩(其中种植烤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保费给予减免10元/亩,贫困户烟农自行承担5元/亩,减免的10元/亩由烟草公司承担4元/亩,保险公司承担6元/亩)。移栽之日起十五天出现全损的,按240元/亩向实际全损的烟农赔付;移栽后第十六天到团棵期前出现全损的,按900元/亩向实际全损的烟农赔付;从团棵到现蕾期出现全损的,按1350元/亩向实际全损的烟农赔付;成熟采烤期出现全损的,按1500元/亩向实际全损的烟农赔付。
(十)病害统防农药和中微肥补贴。
1.病害统防农药补贴。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种植面积,针对两黑病、病毒类和叶斑类病害组织100%统防。根据烟农向烤烟专业合作社购买统一防治两黑病、病毒类农药的供应花名册为依据,由烟草公司以现金的方式全额直补烟农;叶斑类病害使用自配波尔多液统防,所需农用硫酸铜由烟草公司免费供应烟农,费用由烟草公司承担。
2.中微肥补贴。采用保得生物肥对连作地块植烟土进行壤改良,免费供应给烟农,费用由烟草公司承担;供应硫酸锌1万亩(使用在2260项目区),免费给烟农使用,费用由烟草公司承担;供应富万钾和氨基酸液肥,烟草公司补贴一部分,烟农承担一部分。
(十一)地膜回收补贴。计划实施4.5万亩,由烤烟专业合作社供应厚度0.01mm黑色地膜7.5kg/亩,烟农使用后交回6.75kg/亩以上废旧地膜;经验收合格,由烟草公司直接补贴实施地膜回收的烟农50元/亩。
(十二)职业烟农培育补助。烟草公司对职业烟农培育工作要求,计划新培育职业烟农400户(具体实施指标以市级下达数为准),烟草公司每户投入500元补贴,用于组织开展相关培训鉴定等工作。
(十三)专业化分级补贴。烟农去青去杂、初分级,经检验合格,由烟草公司每担补贴烟农20元。
(十四)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建设补贴。全县计划新建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1条,对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烟草部门按生产加工设备购置发票的70%给予补贴。在烟草公司补贴的基础上,市级补贴30万元/条。
(十五)生物质燃料采购补贴。计划生物质颗粒燃料采购1500吨(具体实施指标以市级下达数为准),其中:计划外购1000吨、按100元/吨补助,合作社生产500吨、按200元/吨补助,补助费用从绿色生态发展扶持经费中列支。
(十六)生物质能源烤房改造补助。生物质能源烤房改造,烟草公司补贴7000元/座,计划改造105座(具体实施指标以市级下达数为准)。
(十七)新能源烤房建设补助。计划建设生物质燃料新能源烤房50座(具体实施指标以市级下达数为准),由烟草公司补助3.5万元/座。
(十八)果蔬烟叶烘干机配套补助。与农业农村部门推广的果蔬烘干设备配套补助,在农业农村部门补贴基础上,市级配套补助5000元/座、属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10000元/座。补助条件:一是按市级下达的建设计划指标组织实施;二是布局在烟区用于烘烤烟叶;三是烘干设备必须进入2019年农业农村部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达到农业农村部门的验收要求;四是烘干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烤房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密集烤房技术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国烟办综〔2009〕418号)文件要求;五是烘烤室容积必须在70立方米以上;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扶贫办认定。
(十九)示范样板考核兑现经费。实施“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的宁州街道、青龙镇,在红塔集团5个“2260”项目县内考评为前3位的兑现25万元/镇(街道),后2位的兑现10万元/镇(街道)。
(二十)县区提取烟叶税扶持投入政策。县级制定“以烟养烟”扶持政策,提取一定的烟叶税,主要用于烤烟育苗、土地流转、示范样板、移栽、中耕管理、防雹、烘烤、收购等扶持烤烟产业发展和烟区基础设施日常管护。
五、工作要求
(一)坚定烟草产业支柱战略地位不动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草产业发展,始终坚持依靠烟草、服务烟草、支持烟草“三个不变”,更加自觉地融入全市、全省、全国、世界烟草产业发展大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聚力创新驱动、品牌带动、改革推动、协调联动,统筹做好稳产量、增销量、提结构、控烟叶、降库存、增利税各个环节工作,抢机遇、抓当前、谋长远,奋力确保全县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始终走在前列。
(二)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正视华宁优质烟区、适宜烟区、烟农队伍在流失和烟农种烟积极性下降等现状,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叶工作的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烤烟生产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政策扶持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协调和统筹各方力量,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烟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规范扶持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规范扶持资金使用,县级出台的所有烤烟生产扶持政策,必须根据各项考核办法,严格检查考评验收,予以挂钩兑现。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专款专用,坚决杜绝“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拉用拖欠资金等行为。要加大资金跟踪检查、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华宁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华宁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