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统筹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3〕5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校适龄学生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通知》(云卫疾控发〔2023〕2号)《玉溪市卫生健康委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校适龄学生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通知》(玉卫健发【2023】42号)《华宁县卫生健康局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校适龄学生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的通知》(华卫健联发【2023】1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玉政办法【2022】38号)《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玉政办法【2022】38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预防接种服务能力及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健康惠民工程”疫苗接种水平,经研究,定于2023年6月开展一轮全县免疫规划重点工作及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健康惠民工程”疫苗接种情况现场督导。
一、督导方式及对象
采取县、乡镇(街道)共同督导的方式。
邀请各院免疫规划专干参加,由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分管领导、免疫规划科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各院免疫规划专干组成督导组。对全县5个乡镇(街道)进行现场督导。督导对象包括抽取乡镇(街道)的常规接种门诊和所辖薄弱地区(外来人口聚集地)。
二、现场督导单位的选择
每个乡镇(街道)随机评估1所外来人口聚集地私立托幼机构和1所小学,农村工作薄弱地区的1所托幼机构和1所小学。
三、督导方法和内容
(一)查阅资料。收集并查阅各级报表、有关文件和相关工作记录、重要文件,记录资料可提供复印件或现场拍照保存。
(二)现场督导。现场督导预防接种单位冷链管理、疫苗管理、接种率、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等工作情况。
(三)督导评分。被督导单位按《2023年华宁县免疫规划现场督导评分表》(附件2)及2023年华宁县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督导表(附件3)开展督导评分
四、督导安排
现场督导时间另行通知,要求6月20日前完成现场督导工作,6月30日前上报督导结果和报告。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卫健和教体强化协作,加大工作力度,7月内完成2021届初三、高三的惠民疫苗接种工作。
(二)继续做好各接种点目标人群摸底造册工作,重点是在职职工、适龄社会女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健康惠民工程”各目标调查人群知晓率达标。
(四)加强资料收集整理,规范接种登记和疫苗台账管理。
(五)进一步规范免疫接种预检分诊询问、检查、告知、接种和消毒技术,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减少接种反应,杜绝接种差错事故的发生。
相关链接: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