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安全
生产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良好开局,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是: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为核心,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管理,严格执法、严查事故、严厉追责,全面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在前期宣传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组织再学习、再培训,做到全面动员、全员参加。二要督促企业落实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和岗位责任,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三要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进一步修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通知》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大型企业责任状考核内容。四要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及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组织专项检查,进行跟踪督办。
(二)加强重点行业监管,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要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行政手段,对高危行业及重点领域予以强力整治。非煤露天矿山要突出分台阶(层)自下而上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化铲装三大重难点,今年10月底前90%的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合格达标。危险化学品方面,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年底前标准化考核通过率达50%,经营企业年底前标准化考核通过率达30%。农药方面,严把行政许可关,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培训,2011年4月统一换发新证。烟花爆竹方面,2011年10月,组织全县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并换证,查处运输、经营、储存、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要认真总结标准化试点工作要求,按照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在全县所有企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考评认证工作。年内,大中型非煤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的非煤露天矿山全部采用以上技术装备。其他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四)继续开展“打非”行动,强化依法监管。要充分认识“打非”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把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打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年内,要联合公安、工信、国土、工商等部门开展一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揭露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的典型案例,公告打击处理结果,形成声势,营造强有力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没有建立应急救援队的企业必须与相邻的具备相应能力的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逐步建成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加强信息统计工作,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对事故征兆、指标控制、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等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完善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做好企业预案、部门预案、政府预案之间的衔接。积极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年内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加快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构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事故信息的发布、报送和处置。
(六)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行政责任追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事故查处工作。在事故查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提高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调查报告的说服力;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效率;要及时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亡羊补牢,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认真执行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强化督办责任,提高督办效率。对发生较大事故和一月内连续发生2次以上事故的,要采取事故警示通报、警示约谈和现场警示会等形式,进行问责和督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和发生事故后逃匿等行为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比照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合理核定编制,充实工作人员;要加大投入力度,按照配置标准,加强装备建设。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整体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督促检查、同时考核奖惩。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机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华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华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