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9月以来,华宁县市管局组织各管理所在辖区内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一是是否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学校是否落实学校食堂防止食物中毒的 “四个严禁和一个留样”要求(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及野生菌、野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早餐使用隔夜饭菜;学校食堂是否按要求食品留样,留样的标准和样品保存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学校食堂是否落实了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台账及相关管理制度。尤其是食用油、大米、面粉等大宗食品的定点采购及索证索票制度,对库存的主、副食库食物、调料是否进行清查,严查过期食品;四是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做好大扫除和防鼠、防虫工作,对假期中未使用的餐饮具,清洗后要进行彻底消毒,并对全过程拍照存档备查;五是对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食品经营户、小卖部、小摊贩进行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是食品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进销货台账和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完备,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标识是否清晰有效,是否出售过期、变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此次检查共出动车辆41台次,执法人员182人次,检查中小学78个,幼儿园8个,校园内食品经营户68户,学校周边餐饮店、食品经营户、小摊贩102户,发现3户食品许可证过期,1户健康证过期,1户未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户未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已对6户经营者作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