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347500000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
2.负责引导和组织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专业协会和民间流通组织、社区综合服务组织;培育龙头企业,组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3.负责承担县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县政府授权的行政和经济管理职能;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等主要经营业务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开拓城乡市场,建立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商品营销服务体系。
5.负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资产行使出资人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一级预算的事业单位,根据(华政办〔2002〕46号)完成改制,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3个,分别是: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股、财务统计股。部门编制人数10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根据华编办〔2011〕39号文件,改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华机改办〔2019〕52号文件,减少事业编制2名,现有编制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部门预算编制一般公务用车编制0辆,电话费补助编制2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销售总额。全年完成59,179.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57,000.00万元的103.82%。
农副产品购进。全年完成6,90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00%。
电子商务销售额。全年完成361.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10.00万元的102.00%。
完成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83,008.00吨(肥料类),完成目标任务的100.00%。
完成淡季化肥储备6,000.00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50.00%。
(2)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着力实施培育壮大工程,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继续贯彻落实《华宁县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着力实施培育壮大工程,在加强改革发展系统集成、协调高效上下功夫,重视经验积累,加强总结提炼改革成果,有序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全面夯实供销合作社基层基础,基层社数量质量和社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农服务实力明显提升,双线运行机制更加健全。
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县供销社负责起草《华宁县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向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12月正式过政府常务会,并以政府办正式文件下发,系统推进华宁食用菌产业发展。建设华宁县供销社野生菌保育促繁示范基地1个;指导全县羊肚菌种植450.00亩,已完成种植450.00亩。建设大新寨、城关羊肚菌种植示范点2个,为大新寨、城关提供菌种4.00亩。开展技术培训服务,组织包山户18户到江川区高坡现场学习野生菌保育促繁技术;与城关社区供销社协调组织开展羊肚菌种植技术培训1期,组织到市社合干校培训,组织种植户到泉味鲜食用菌种植基地现场教学培训,共培训学员256人。
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县委打造“一都两区三基地”的发展定位,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发展村级基层社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改造薄弱基层社1个,申报省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目前为止以“两社一会”为重点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共192个,其中:专业合作社76个、综合服务社111个、专业协会5个。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网店5个;加快推进农资服务创新,完善经营网点32个。
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按照华纪发[2021]25号《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实施方案》的要求,供销社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华宁县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推进会精神,成立了县社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农资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主动配合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等部门认真抓好对供销系统各经营网点的专项整治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经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流入农村市场。一是在供销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整治任务清单,压实责任到人,做到检查整治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明细;二是做好宣传发动,组织专人对各经营网点宣讲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张贴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上流通、倾销。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检查整治。按照《玉溪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重点开展全县供销社系统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的网点,特别是开放办社加入供销社、悬挂供销社标识的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村级便利店等各类经营网点及租赁供销社房屋的存储、经营单位等。截至目前共开展食品安全检查13次,参与人员43人次。发现问题三类5个,一是在售过期食品2家;二是超范围经营2家,其中一家存在售卖鞭炮等高危化物品;三是证件上墙不到位2家。整改情况:现场记录后要求立即整改,目前已整改完。其余经营网点未发现假冒伪劣食品销售情况。通过对供销系统经营网点假冒伪劣产品、坑害群众利益的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筑牢了食品安全、农资产品安全关,净化农村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维护农村安全稳定。
开展“供销合作社城乡双促行动”工作。强化合作社农超对接,由华宁朵洛、喜洋洋等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举办各大商超农超对接治谈会,强化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积极采购销售华宁柑桔,促进企业发展、促进桔农增收,助推华宁柑桔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大力实施绿色农资行动,积极推进科学合理用肥用药,减少农用药肥用量,加大新型肥、有机肥、新型农药的推广销售力度,提升农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完成农资流通有机肥增长31.30%。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紧扣目标任务,严格学习的时间节点要求,制定了有力措施,按时按质完成了规定动作,做好自选动作,取得了实效。一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提高站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四史”为主题开展学习12次,为党员征订学习指定教材6套,督促党员认真开展自学。以学革命斗争史,传承红色基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到盘溪磨沙塘、通红甸等革命教育基地、万松山革命纪念基地现场学习4次;三是学史力行,为群众办实事。围绕部门工作、指标任务、县委中心工作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为服务内容制定班子为民办事清单4项,领导干部和党员个人清单13项,采取有力措施已全部完成了清单上的任务,全年共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次。举办供销社发展史展示供销发展历史风采,真正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礼赞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通过线上线下党史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初心使命,学史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在各种艰难险阻中激发斗争精神,担当精神,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提高自身综合能力,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社发展的强大动力,助推供销社事业新局面,助力华宁之变。
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规划认真做好省社、市社下达的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精神任务分解事项;按要求做好网格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做好全年平安华宁建设工作,抓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问卷调查等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完成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按时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制定了《党风廉政工作要点》,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实派单季度派单4期,开展党员间党风廉政日常谈心谈话8人次,筑牢了干部职工讲规矩,守纪律意识。二是强化作风建设,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开展“慵懒散”集中整治,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三是开展党员廉政警示教育2次,及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本单位职工违纪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到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农资公司及分公司开展食品、农资安全检查13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成供销系统意识形态半年分析研判,加强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精神伟力,学习“红船精神、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等”,传承好红色基因,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学党史、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终身遵循。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弘扬供销社“背篓精神、扁担精神”,讲好“供销故事”,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共谋供销社改革发展。
加强平安华宁建设,确保安全。一是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结合县社和公司的实际,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定期不定期分析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社有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采取人防、物防等有效措施,认真抓好经营场所各项安全工作。认真排查,及时整改。组织县社及农资公司相关人员,对全系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火防汛防盗等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督查,坚决遏制和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二是认真开展平安华宁建设工作。落实平安华宁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在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确保供销系统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遗属补助人员2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超过最低社会保障停发1人);两案人员生活补助对象1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4.9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29万元, 减幅为7.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7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59万元,减幅为9.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商品和服务支出1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9万元,减幅为15.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以及定额办公费标准降低减少公用经费0.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11万元,减幅为0.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4.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4.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29万元, 减幅为7.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7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59万元,减幅为9.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商品和服务支出1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9万元,减幅为15.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以及定额办公费标准降低减少公用经费0.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1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11万元,减幅为0.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人员减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4.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29万元, 减幅为7.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 .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的支出53.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6万元,减幅为1.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43.2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的支出17.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60万元,减幅为3.4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4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64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的支出101.70万元,比上年同减少11.95万元,减幅为10.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1.49万元,保运转公用支出1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12万元,其中:遗属人员及两案人员生活补助支出2.8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的支出132.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8万元,减幅为12.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12.3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6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2.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6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2.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根据2022年预算编制标准减少0.0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0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自2016年车改后无公务用车编制,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用于保障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
上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云南省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用于保障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8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4.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44%,与上年对比减少12.59万元,减幅为9.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1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2%,较上年同期减少2.59万元,减幅为15.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定额办公费标准降低减少办公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8万,其他交通费用减少0.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90.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3万元,固定资产1.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85.8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5.0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400347500111
华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2022100911493806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