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民政局遗体异地运输审批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将遗体运往异地的,应当经死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二、建立健全殡葬管理长效机制(六)规范医院太平间管理。跨区域运送遗体的,县级民政部门须出具异地运输证明。
二、受理条件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因特殊情况需将遗体运往异地的,应当经死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三、办理地点
华宁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民和路3号民政局办公楼206室)。
四、申请材料
(一)遗体异地运输申请书 原件;复印件1份
(二)死亡证明 原件;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册 原件;复印件1份
(四)遗体运输目的地民政部门证明 原件;复印件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向县级民政部门或政务服务网申请异地运输申请。
(二)受理:申请材料符合,给予受理,材料不签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发出一次性补正告知书。
(三)审查:审核异地运输材料,符合条件的,提交审批。
(四)决定:下达同意异地运输批复。
六、咨询方式
(一)窗口咨询:华宁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民和路3号民政局办公楼309室)。
(二)电话咨询:华宁县殡葬管理所:0877-5058097,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进行书面记录,转工作人员进行回复。
七、监督投诉
投诉举报的具体途径包括来信、来访、来电、网站、上级部门转办等。
(一)窗口投诉:华宁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民和路3号民政局办公楼212室)。
(二)电话投诉:华宁县民政局办公室(电话号码:0877-5013157)。
(三)电子邮箱:hnxmz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