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文明新风 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是殡葬领域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文明新风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华宁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殡葬改革。
一是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成县殡仪馆后,持续完善配套设施、维修火化设备。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出台《华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
二是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面推行以减免和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机制。2021年1-9月,县殡仪馆对863具遗体现场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72.51万元,其中接运费41.43万元、火化费31.08万元;审批火化补助807人337.3万元,让群众切实享受到了殡葬惠民福利。
三是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围绕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规范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管理、规范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内容,探索切实可行的实现方式与操作路径,有效解决殡葬领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公办事业单位动力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积极发挥村委会(社区)、行业协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创新殡葬管理手段和治理方式,实现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群众自治、社会监督的良性互补。
四是加强殡葬监管执法。通过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基层殡葬监管执法力量,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殡葬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制执行有效衔接,创新监管执法手段,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殡葬监管执法体制,实现对殡葬改革、殡葬服务等领域的有效监管。
五是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按照中央和省级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殡葬信息化标准规范,录入规范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实现民政部门与各类殡葬服务机构、有关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互联共享,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提升在线服务能力。
六是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对法治殡葬、惠民殡葬、阳光殡葬的宣传,让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支持,从被动应付向主动参与转变,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支持转变,统筹推进火葬区移风易俗,探索殡葬移风易俗的有效方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公众逐步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理念。
七是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安葬方式,鼓励和引导人们积极参与。通过试点,引导人们转变殡葬观念,实现安葬方式从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转型,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成为主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农村散埋乱葬治理成果,实现集中集约规范安葬,改善农村社区环境,进一步深化农村地区殡葬改革。在全县范围内探索建设了草坪葬、小型葬和花坛树葬三种新型节地生态葬公墓42个,在生态葬公墓安葬的群众达397人,生态葬比例达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