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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民政局2020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华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华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华宁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华宁县民政局部门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华室字〔2019〕2号《中共华宁县委办公室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本部门主要职责有十三条,具体如下: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华宁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县级福彩公益金。
12.贯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本部门是华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按华室字〔2019〕2号文件的通知,核定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5个,即:
(1)办公室
(2)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
(3)社会救助股
(4)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
(5)养老服务股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华宁县民政局机关,单位性质是行政。下辖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华宁县社会福利中心,华宁县殡葬管理所(县殡葬执法队),华宁县殡仪馆及华宁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经费并入局机关预算。
二、重点工作概述:2020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县民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第十四次、云南省第20次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扎实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全力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安全感。一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殡葬目标任务;二是继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三是继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继续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五是继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部分 华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4,710,404.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710,404.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7,254.6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火化补助费包括了2019年未兑付的部份。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710,404.16元,其中:本年收入 34,710,404.16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4,710,404.16元(本级财力34,308,804.1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401,6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7,254.6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火化补助费包括了2019年未兑付的部份。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710,404.1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4,710,404.16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4,004.16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5,773,878.62元,增率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火化补助、老乡干定补经费列在基本支出,2019年度的列在项目支出;项目支出396,400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5,596,624元,减率 93.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职能划转,项目数量减少,经费预算减少;二是2020年的火化补助、老乡干定补经费列在基本支出,2019年度的列在项目支出 。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行政运行”科目(2080201)的支出5,089,145.5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临时工工资、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福利费、工会费及遗属补助费等;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2080299)的支出1,6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080501)的支出158,4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即离退休慰问金)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80505)的支出427,39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儿童福利”科目(2081001)的支出40,100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助;
“老年福利”科目(2081002)的支出1,940,000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金补贴;
“殡葬”科目(2081004)的支出12,432,000元,主要用于火化生活补助和殡葬经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科目(2081107)的支出2,997,770元,主要用于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2081901)的支出3,2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支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2081902)的支出4,5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支出;
“临时救助支出”科目(2082001)的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临时性救助支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2082002)的支出50,320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的救助支出;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2082102)的支出2,078,0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科目(2082502)的支出614,500元,主要用于老乡干、精减等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01101)的支出225,006.2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2101103)的支出169,703.99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科目(2210201)的支出440,064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科目(2240799)的支出196,400元,主要用于2017年政策性地震农房保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基本工资”科目(30101)的支出1,168,596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59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务、级别及岗位和薪级工资;
“津贴补贴”科目(30102)的支出1,009,896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89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津贴及补贴;
“绩效工资”科目(30107)的支出912,780元(其中:基本支出912,78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科目(30113)的支出440,064元(其中:基本支出440,064万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奖金”科目(30103)的支出238,383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8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省级政策绩效奖励奖;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30108)的支出427,394.4元(其中:基本支出427,394.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科目(30110)的支出213,697.2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97.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科目(30111)的支出169,703.99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03.99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科目(30112)的支出40,154.97元(其中:基本支出40,154.97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生育、失业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缴费;
“办公费”科目(30201)的支出12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支出;
“邮电费”科目(30207)的支出7,5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万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的支出;
“会议费”科目(30215)的支出3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4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培训费”科目(30216)的支出53,424.3元(其中:基本支出53,424.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参加培训发生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科目(30217)的支出2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费用;
“劳务费”科目(30226)的支出1,287,960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96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
“工会经费”科目(30228)的支出2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会经费;
“福利费”科目(30229)的支出53,424.3元(其中:基本支出53,424.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30231)的支出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车辆过路费、油款等车辆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科目(30239)的支出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车辆补贴;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30299)的支出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殡葬经费和县殡仪馆日常运转经费。
“退休费”科目(30302)的支出15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生活补助”科目(30305)的支出5,540,566元(其中:基本支出5,540,56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孤儿、老年人、残疾人、老乡干等;
“救助费”科目(30306)的支出10,235,2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8,860元,项目支出196,4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老乡干、精减人员及受灾户生活救助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30399)的支出11,83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2,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火化人员家属生活补助。
四、机关2020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机关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华宁县民政局机关财务总收入34,710,404.16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77,254.62元,增率0.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殡葬--火化补助费包括了2019年未兑付的部份。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10,404.16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二)机关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局机关财政拨款收入34,710,404.16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77,254.62元,增率0.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殡葬--火化补助费包括了2019年未兑付的部份。其中,本年收入34,710,404.1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710,404.16元(本级财力34,308,804.1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401,6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三)机关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10,404.16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4,004.16元,项目支出396,400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4,308,804.16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加178,454.62元,增率0.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殡葬--火化补助费包括了2019年未兑付的部份及提高了老乡干生活补助水平。
1.按功能科目分组:“行政运行”科目(2080201)的支出5,089,145.5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临时工工资、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福利费、工会费及遗属补助费等;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2080299)的支出1,6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2080501)的支出158,4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即离退休慰问金)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2080505)的支出427,39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儿童福利”科目(2081001)的支出40,100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助;
“老年福利”科目(2081002)的支出1,940,000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金补贴;
“殡葬”科目(2081004)的支出12,432,000元,主要用于火化生活补助和殡葬经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科目(2081107)的支出2,997,770元,主要用于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2081901)的支出3,2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支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2081902)的支出4,5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支出;
“临时救助支出”科目(2082001)的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临时性救助支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2082002)的支出50,320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的救助支出;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2082102)的支出2,078,000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科目(2082502)的支出614500元,主要用于老乡干、精减等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101101)的支出225,006.2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2101103)的支出169,703.99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科目(2210201)的支出440,064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科目(2240799)的支出196,400元,主要用于2017年政策性地震农房保险支出。
2.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基本工资”科目(30101)的支出1,168,596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59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务、级别及岗位和薪级工资;
“津贴补贴”科目(30102)的支出1,009,896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89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津贴及补贴;
“绩效工资”科目(30107)的支出912,780元(其中:基本支出912,78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
“住房公积金”科目(30113)的支出440,064元(其中:基本支出440,064万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奖金”科目(30103)的支出238,383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8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及省级政策绩效奖励奖;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30108)的支出427,394.4元(其中:基本支出427,394.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科目(30110)的支出213,697.2元(其中:基本支出213,697.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科目(30111)的支出169,703.99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03.99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科目(30112)的支出40,154.97元(其中:基本支出40,154.97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生育、失业保险及大病补充保险缴费;
“办公费”科目(30201)的支出12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支出;
“邮电费”科目(30207)的支出7,500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万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的支出;
“会议费”科目(30215)的支出3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4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培训费”科目(30216)的支出53,424.3元(其中:基本支出53,424.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参加培训发生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科目(30217)的支出2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费用;
“劳务费”科目(30226)的支出1,287,960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96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
“工会经费”科目(30228)的支出2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6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会经费;
“福利费”科目(30229)的支出53,424.3元(其中:基本支出53,424.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30231)的支出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车辆过路费、油款等车辆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科目(30239)的支出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车辆补贴;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30299)的支出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殡葬经费和县殡仪馆日常运转经费。
“退休费”科目(30302)的支出15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生活补助”科目(30305)的支出5,540,566元(其中:基本支出5,540,56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孤儿、老年人、残疾人、老乡干等;
“救助费”科目(30306)的支出10,235,26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8,860元,项目支出196,4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老乡干、精减人员及受灾户生活救助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科目(30399)的支出11,83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2,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火化人员家属生活补助。
五、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用于保障华宁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89,145.5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4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9%。与上年对比减少527,992.03元,减率9.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一是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行政编制人员核减,在职人员调出2人;二是调减了临时工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用于保障华宁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400元,其中:火化费成本性支出经费项目安排200,000元,2017年政策性地震农房保险项目安排196,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96,624元,减率 93.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职能划转,项目数量减少,经费预算减少;二是2020年的火化补助、老乡干定补经费列在基本支出,2019年度的列在项目支出 。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华宁县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89,145.5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4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9%。与上年对比减少527,992.03元,减率9.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行政编制人员核减,在职人员调出2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华宁县民政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400元,其中:火化费成本性支出经费项目安排200,000元,2017年政策性地震农房保险项目安排196,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96,624元,减率 93.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职能划转,项目数量减少,经费预算减少;二是2020年的火化补助、老乡干定补经费列在基本支出,2019年度的列在项目支出 。
七、部门2020年中央、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部门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为:0项目,金额0元。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八、关于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九、关于部门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一)增加了2019年度未兑现的火化补助经费500多万元,火化补助经费2019年预算列在项目支出,2020年预算列支在基本支出。
(二)机构改革后,减少了抚恤、退役安置人员补助经费。
十、关于部门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一)机构改革后,减少了春节、八一建军节、敬老节活动项目的活动经费。
(二)2020年对人员补助的经费都列在基本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2,770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783,880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采购了殡仪用车及办公设备。
十二、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华宁县民政局部门“三公”经费合计37,600元 ,比2019年减4,800元,减15.79%,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后,行政编制人员减少,在职人员调出2人。
1.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华宁县民政局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19年相一致。
2.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华宁县民政局部门公务接待经费25,600元,比2019年减4,800元,减15.79%,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后,行政编制人员减少,在职人员调出2人。
3.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华宁县民政局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2,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9年相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与2019年相一致。
十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华宁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4,810,264.99元,其中,流动资产3,417,793.44元,固定资产净值34,716,811.48元,无形资产净值6,675,660.07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12,770元。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华宁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4,810,264.9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2,718,012.34元,减5.72%,减少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政府储备物资已移交给县发改局管。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火化费成本性支出项目:深化殡葬制度改革,惠民殡葬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群众办理方便快捷。(1)保障完成辖区100%划定为火化区,实现全县辖区火化率100%,骨灰100%入公墓集中安葬,工程项目迁坟100%迁入公墓安置四个100%目标任务。(2)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27%。
2.2017年政策性地震农房保险项目: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保障制度,减轻政府负担,降低群众因灾返贫、因灾致贫隐忧,增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积极稳妥推行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
(四)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殡葬目标任务。努力提高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公益性公墓的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落实“五个”100%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全县节地生态葬35%以上目标。
2.继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抓好《云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抓好项目督查,完成年内项目建设任务。二是着力提高农村敬老院运营效益和护理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向社会开放,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等多种功能,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2020年,建成一所集医养为一体的综合性县级供养服务设施,为全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养照护。
3.继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坚持民生改善这个根本,认真做好社会兜底救助保障工作,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实现所有社会救助事务一个服务体系审批,所有社会救助资源“一个口子进出”。扎实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并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信息比对,提高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和精准认定水平,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防“错保”“漏保”问题。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发挥救急难功能。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推进全县核对业务开展,对新申请低保的家庭成员进行全部核对,对原有的低保家庭有计划地进行复核。
4.继续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基层依法开展乡村治理;积极做好省市基层建设试点创建工作,加快社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完善功能,提升社区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内容,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力量进入社区开展服务;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切实抓好社会党组织的带动作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党员队伍,全县社会组织全覆盖,推进社会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
5.继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普查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确认。完善地名信息系统建设,拓展地名信息化社会服务功能。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依法、依规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
第三部分 华宁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华宁县民政局属于机关法人,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按现有行政编制10人。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5个。下辖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即华宁县社会福利中心,华宁县殡葬管理所(县殡葬执法队),华宁县殡仪馆及华宁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经费并入局机关预算。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华宁县民政局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400元。(1)深化殡葬制度改革,惠民殡葬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群众办理方便快捷。1、保障完成辖区100%划定为火化区,实现全县辖区火化率100%,骨灰100%入公墓集中安葬,工程项目迁坟100%迁入公墓安置四个100%目标任务。2.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27%。(2)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保障制度,减轻政府负担,降低群众因灾返贫、因灾致贫隐忧,增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积极稳妥推行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华宁县民政局财务总收入34,710,404.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710,404.16元,总支出34,710,404.16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4,004.16元,项目支出396,4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预算编制方面: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度所需公用经费和基本支出明细,并由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讨论确定。
2.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情况: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华宁县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对资产管理、财务报销程序及权限、政府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善系统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并基本得到有效执行。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报账制度。基本做到了支出分项归类,核算清晰完整,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3.“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情况:在各项制度中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实施程序、陪餐人数控制、用餐标准、必须附接待函等,公务车辆用车程序、车辆使用管理程序、各项费用报销程序等,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管理,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2020年我部门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是100分,包括 产出 、效益、满意度等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占60分,主要评价项目的实施进度,资金的完成情况;效益指标20分主要评价项目的进展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占20分,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对百姓的受益情况。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领导重视,广泛宣传部门整体自评的重要性。设立评价目的、制定评价依据、细则和评价方法。
2.组织实施: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所属事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小组,主要负责民政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对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经自评,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要求编制,整体支出合理,绩效评价为满意。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处在初级探索阶段,评价方法发展不平衡,导致财政支出绩效还不能发挥最大的效果。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预算编制准确,县财政顺利通过我局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华宁县民政局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