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334201000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或小型)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或小型)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监督指导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华宁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与县政府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认真编制《华宁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四是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
2.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销售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县安委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华宁县2019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经营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乡镇(街道)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先后对宁州街道、青龙镇、盘溪镇、华溪镇、通红甸乡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全覆盖检查全县5个乡镇(街道)20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吊销2本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收缴非法经营盘炮、鞭炮、礼花、玩具类鞭炮等烟花爆竹60余箱,配合公安部门查获居民小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375箱。
3.强化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截至10月末,我县在系统内的84户生产经营单位,38户在产,企业信息完成率71.5%,企业标准现场管理自定义率100%;累计填报一般隐患3820条,完成整改3563条,整改率93.27%;填报重大隐患1条,完成整改1条,整改率100%;三项检查报表统计功能失效无法查看。每月在全省各县区综合排名均未低于前30名。
4.狠抓安全监督管理。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县区创建、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行动为抓手,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有力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截至10月底,我局共组织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工贸等企业230户次,下达各类行政执法文书180份;监察大队组织查处1起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进行立案处罚,实施处罚金额2万元。
5.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华宁县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已于2019年10月23日报华宁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队伍建设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建立一支依托现有的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为主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人员配置40人(男性38人,女性2人),下设3个班。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班长3人、队员35人。
6.认真落实应急预案管理。华宁县总体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正在进行;《华宁县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于2018年3月修订完成,但因机构改革,需再次修订;危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26户,已经备案全覆盖,非煤矿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19户,备案率100%,工贸企业备案8户,备案率70%。
7.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一是成立了华宁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地震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职能职责;二是修订完善了《华宁县防震指挥部联席会议制度》《华宁县自然灾害会商制度》等相关制度;三是建立救灾物资调拨方案。
8.积极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一是2018-2019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共发放大米90吨,衣服4240套(男、女各2120套),棉被3758床,大衣1919件,发放因灾倒损房屋补助12.48万元。截至2019年5月31日,已救助受灾群众9077户,24933人。下拨各类冬春生活救助物资折币合计210.4万元。二是完成2019—2020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评估报告及资金上报工作。由于受今年以来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我县今冬明春受灾人员面临较大困难,需各级政府给予必要的救助,以保障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各级相关部门摸底调查,并通过分析、评估、测算,全县农村人口186068人,需救助人口17135人,占比9.21%,需救助经费459万元。
9.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共悬挂宣传标语142条,展出宣传展板126块,发放宣传资料24230份,其中《地震知识100问》、《防震地震常识》、《抗震救灾知识读本》等小册子9000本,《防灾减灾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单》等宣传单15230张,手提袋、扑克牌、围裙、记事本、餐巾纸等宣传品4000件。
10.为抗旱做好应急救援服务工作。2019年入春以来,降雨偏少,截至5月26日,全县降雨量仅为131.1毫米,且分布不均匀。8座小型水库已干涸(山后水库、龙洞河水库、长塘子水库、山岩水库、清水塘水库、粗滩轰水库、三岔水库、冲麦水库),82座小坝塘已干涸,新街小河、竹居河已断流。全县5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出现旱情,全县受旱作物约223140亩,其中,轻旱147550亩,重旱75820亩,12155人、2132头大牲畜出现饮水困难。全县共投入抗旱资金2042.2万元,其中,投入市县抗旱资金119.2万元,投入烟草行业抗旱资金220万元,群众自筹1703万元。投入抗旱人数29730人,机动抗旱抽水设备8360台,机动运输车辆1973辆。对此,我局及时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沟通,及时掌握旱情的进展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做好旱情信息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旱情、降雨、蓄水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收集旱灾动态信息并分析整理上报,实行灾情一天一报制度,为抗旱救灾做好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0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5.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0.04万元,同比增长83.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0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95万元,占总支出的65.2%;项目支出175.89万元,占总支出的3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总额增加230.04万元,同比增长8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9.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1万元,同比增长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9万元,同比下降2.6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0.04万元,同比增长8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2万元,支出决算为5.368万元,完成预算的84.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64万元,完成预算的54.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468万元,增长37.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77万元,增长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6万元,增长2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责职责、人员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占35.46%;公务接待费支出3.46万元,占64.4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检查、应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4万元,同比增长1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和车改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宁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97.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64万元,固定资产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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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7.64 | 50.64 | | | | | 47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09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042400334201111
华宁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2020110203223588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