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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4.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管理。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2.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13.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与法规宣教股、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将继续紧扣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好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着力统筹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各项行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切实抓好扬尘、工业废气等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杜绝出现重污染天气,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力抓好水环境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管,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止。
2.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紧跟国家最新政策要求,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在国家统一规划前提下,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先行先试,率先实现碳达峰。继续开展碳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
3.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和强化项目申报。高质量完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支撑材料,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加大项目储备,围绕两污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无废桔乡”建设项目以及矿山修复类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全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做好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4.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整治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制度,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提高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水平,全力维护好环境安全;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县域环境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64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9.4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56.40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全年预算人数由原来的25人增至26人(2022年12月底调出1人),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公用经费增多43.09万元。2.非税收入安排的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增加13.3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49.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9.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56.40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全年预算人数由原来的25人增至26人(2022年12月底调出1人),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公用经费增多43.09万元。2.非税收入安排的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增加13.3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649.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09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全年预算人数由原来的25人增至26人(2022年12月底调出1人),导致人员工资、保险、公用经费增多43.09万元;项目支出94.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1万元,增长16.33%,主要原因分析:非税收入安排的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增加13.31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主要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6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6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02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7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64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9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84.73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62万元,用于单位工作业务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37.36万元,用于事业监测人员商品服务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5.1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4.45万元,用于未参加房改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主要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0.00万元,用于环境监测运行经费支出;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84.81万元,用于执法办案补助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1)工资福利支出464.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5.73万元、津贴补贴101.91万元、奖金59.52万元、绩效工资59.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2万元、住房公积金35.17万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31.12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9万元,其中:办公费25.81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90万元、差旅费10.20万元、维修(护)费0.2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委托业务费98.66万元、工会经费5.52万元、福利费5.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4万元,主要包含退休人员生活补助6.24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9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8万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286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单位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的管理,采取定期通报接待费支出情况,根据资金结余情况合理安排公务接待。但因近年来随着中央、省、市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加大了对环保工作的各项督察检查、调研、考核、业务指导等工作,导致接待费难以逐年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持平,无增减,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单位加强了公务用车的管理,采取定期通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情况,根据资金结余情况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但已难以逐年压缩。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实施预期可完成监察执法检查企业家次≧120次,监察执法检查完成率≧90.00%,监察执法检查工作完成时间≦365天,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5.00%,保障提升生态环境质量=100.00%,监督检查对象满意度≧80.00%。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标志性战役,切实整治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抓好日常监管执法,全面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通过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更能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监督辖区内的排污企业,解决好群众投诉、信访、市长热线交办件、中央环保督察件、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二)华宁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实施预期可完成:
1.加强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高度关注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形成报告报送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有序推进水环境质量监测,完成辖区内县城、乡镇饮用水源地及白龙河水库水质监测;完成南盘江、曲江及其支流地表水水质监测。
3.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4.开展监督性监测,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做好辖区内国控重点企业等的监督性监测。
5.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
6.积极做好应急监测及执法监测,紧密配合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工作,开展应急及执法监测,为环境监察执法提供数据依据。
项目设置的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①监测次数≧40次。②仪器设备检定台数≧40台(套);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①监测任务完成率≧95.00%。②仪器设备检定完成率≧95.00%。
3.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环境空气优良率≧95.00%;
4.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监测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 我国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3.环境监测数据的五性:从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角度出发,为了使监测数据能够准确地反映水环境质量的现状,预测污染的发展趋势,要求环境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环境监测结果的“五性”反映了对监测工作的质量要求。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19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全年预算人数由原来的25人增至26人(2022年12月底调出1人),导致公用经费、工会费、福利费等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行政运行中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22.46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1.90万元、差旅费10.2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委托业务费13.40万元、工会经费5.52万元、福利费5.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资产总额19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55万元,固定资产44.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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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02104846825.xlsx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2023年华宁县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经费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