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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是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4.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管理。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2.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13.配合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保护与法规宣教股、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
统一编报预算的情况说明: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将继续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好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传播者、忠实践行者,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大战略部署”、美丽中国的“六个美丽”和王宁书记提出的打好“三场仗”、抓实“八件事”中,找准华宁县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全力推动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在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中落地见效。
2.着力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推动解决大气、水、土方面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预警研判,持续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加强柴油货车、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治理管控,确保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7.80%以上;以国控、省控为重点,紧盯水质目标,持续保持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00%;持续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确保到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4.00%。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等工作;联动推进“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安全保障,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健全危险废物监管。
3.加大统筹整合,强化资金投入。要坚持资金投入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项目储备、强化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强化对建成使用的“两污”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加快重大项目推进,通过污水收集处理、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运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4.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华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待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通知下发后,积极联系县级相关单位按要求收集整理支撑材料,请技术服务单位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我县复核档案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抓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工作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复核。
5.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聚焦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健全完善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化、整治工作常态化,巩固环保督察整改成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制度,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提高生态环境监察执法水平,全力维护好环境安全;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县域环境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5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7.8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034.6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03.01万元,增长308.40%,主要原因分析:1.单位自有资金项目增大。2.非税收入安排的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减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7.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7.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7.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31.65万元,下降4.87%,主要原因分析:1.玉溪市本级一般预算安排的业务工作经费由第一次拨付的14.00万元每年压缩15.00%,2024年在2023年的基础上压缩了2.10万元。2.非税收入安排的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减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2.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1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分析:正常工资晋升、五保金调标等;项目支出61.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45万元,下降35.28%,主要原因分析:非税收入安排的执法办案补助经费支出由原来的94.81万元降至61.3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56.48万元,项目支出61.36万元。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主要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6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6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06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59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74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3万元;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64.37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9.12万元,用于单位工作业务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52.73万元,用于事业监测人员商品服务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8.3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4.42万元,用于未参加房改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主要为: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事务支出10.00万元,用于环境监测运行经费支出;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51.36万元,用于执法办案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和2024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223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和2024年均安排公务接待预算1.7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3年和2024年均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31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重点项目是华宁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项目预算经费1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项目预算经费51.36万元。
(一)华宁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绩效目标为:
1.加强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高度关注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形成报告报送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有序推进水环境质量监测,完成辖区内县城、乡镇饮用水源地及白龙河水库水质监测;完成南盘江、曲江及其支流地表水水质监测。
3.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4.开展监督性监测,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做好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5.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
6.积极做好应急监测及执法监测,紧密配合华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环境污染投诉工作,开展应急及执法监测,为环境监察执法提供数据依据。
项目设置的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监测次数≧40次、仪器设备检定台数≧40台(套)。
2.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监测任务完成率≧95.00%、仪器设备检定完成率≧95.00%。
3.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环境空气优良率≧95.00%。
4.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监测服务对象满意度≧90.00%。
(二)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为:监察执法检查企业家次≧120次,监察执法检查完成率≧90.00%,监察执法检查工作完成时间≦365天,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5.00%,保障提升生态环境质量=100.00%,监督检查对象满意度≧80.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7.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9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一是市级核定公用经费标准减少;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资产总额34.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万元,固定资产32.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本年资产总额较上年的193.36万元减少159.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的44.81万元减少12.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400400111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公开文本: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公开文本: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