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20〕27号),以及《华宁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华政办〔2021〕3号)《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政办〔2021〕4号)文件要求,项目资金拨付由华宁县工信局根据合同和项目进展情况,按程序审批拨付。
依据《华宁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招标编号: HCCG2021079F)第八条约定,付款方式中要求“甲方在签署合同后15日内,以银行汇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预付款,即人民币1,695,2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用于项目前期实施等工作。”。现将启动资金1,695,2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玖万伍仟贰佰元整)拨付至承办企业广东宅云送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实名反映情况。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华宁县工信局 5012525。
华宁县2020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