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审计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十四五”云南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玉溪市审计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华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华宁县审计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十四五”期间的审计工作,我局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华宁县“一都两区三基地”的新发展定位,加强审计监督,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为助力推进华宁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美丽新华宁贡献审计力量。
二、审计工作重点
1.强化预算执行审计。进一步优化审计项目计划,将项目资金尤其是上级部门的资金作为必审内容纳入县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县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范围中,立足为人大监督和政府决策服务。
2.全面深化财政绩效审计。要进一步加大对有关作风建设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在部门预算资金审计中,要将会议费、招待费、办公费、工资福利支出进行重点审计促进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3.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进一步完善轮审制度;科学认定领导干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探索出台乡镇党政负责人评价体系制定和县直部门评价体系制定。
4.加强民生工程和扶贫、乡村振兴专项审计,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审计力度,促进财政资金更多向农村社会事业倾斜;加强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力度。关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促进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关注教育、医疗等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5.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围绕中央关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继续试行对资源管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等情况的审计。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华宁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力争取得更好成效。
6.加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心,把维护政府投资安全、提高政府投资绩效作为审计目标,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突出立项决策、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工程结算和质量管理等环节,关注工程项目政策目标的实现及投资效益情况,促进政府投资提质增效。
7.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一是关注经济社会运行态势,揭示财政、金融、民生、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建议。二是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重点揭露资产不安全风险、政府债务风险、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程序风险、切实堵塞漏洞。
8.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内部审计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内部审计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完整掌握全县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推进辖区内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
七、进一步落实巡审结合模式。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巡察工作精神,在十三五期间“巡审结合”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审计和巡察结合互补,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以品德为核心、能力为重点、作风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全面加强审计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能力和制度建设,打造审计铁军。到2025年,形成一套健全高效的审计人才培养、激励、评价和使用机制,审计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有较大提升,骨干人才数量有较大增长,人才总量和结构与审计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基本适应。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