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媒体、互联网舆情舆论的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互联网联系群众通达民意的平台作用,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进一步规范我局新闻、网络信息发布工作,为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组成
新闻发言人由政策法规股、党支部、局办公室组成。
新闻发言人,包含网络发言人,是代表本局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发言,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网络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我局与媒体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职责
1.负责接待来我局采访的新闻媒体记者,就记者拟采访的问题进行答复,或者指定相关处室进行答复。
2.做好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在网上发布涉及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新闻信息,让群众了解我局的职能、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3.引导舆论,积极监控、研判涉及我局工作的舆论热点问题,对网上影响较大、议论较多的舆情发表权威言论,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
三、工作分工
新闻发言人:负责对涉及全局重大新闻的发布、网络舆情答复口径的把关、审核。对新闻媒体及网络媒体报道涉及的我局负面、重大的新闻进行研判、处理。由本单位的局领导担任。
新闻联络员:负责接待来局采访的新闻、网络媒体记者,对重大新闻、网络舆情进行收集登记整理。负责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以新闻发言人身份将经审定的答复意见在相应的互动式栏目中进行正面答复。由局政策法规股股长担任。
四、工作流程
1.登记。新闻联络员积极搜集整理涉及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新闻、网络舆情信息,对来局采访的媒体记者进行身份审核、登记。
2.受理。新闻联络员将搜集整理的新闻网络舆情信息,对来局采访的媒体记者登记后,拟出初步意见报局新闻发言人。
3.办理。局新闻发言人研究处置措施,起草答复意见,或者指定相关业务处室接受采访及回复。对涉及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上报局主要领导。
4.答复。对于来局采访的新闻、网络媒体记者要热情接待,及时回复。
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网民关注度很高的网络舆情,应在发现或接到上级通知后,3小时内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引导舆情。
对于一般性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网民关注度较高的网络舆情,应在发现或接到上级通知后,24小时内在做出网络答复。
5.处理和再答复。在做出答复的同时或答复后,法规处要对要妥善处理网民反映事项及网民不满意事项。对于确需更长时间或需联合处置的网民反映事项,要动态跟帖通报处理的进展和结果,对网民质疑要再回应,尽可能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关情况。
五、有关要求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本单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