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华宁县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破难题、稳增长、统城乡、惠民生、保稳定,2022年华宁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稳增长,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情况
(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根据反馈数据显示,2022年华宁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3元,同比增长5.3%,增速排名全市第1位、全省第49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972元,同比增长3.5%,增速排名全市第1位、全省第28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06元,同比增长7.1%,增速排名全市第2位、全省第34位。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2022年华宁县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38,较上年同期的2.47,缩小了0.09。
(三)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农村高于城镇
根据反馈数据显示,2022年华宁县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426元,同比增长2.5%,增速排名全市第2位,全省42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056元,同比下降2.9%,增速排名全市第1位、全省第18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600元,同比增长8.6%,增速排名全市第2位、全省第6位。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疫情对收入影响不容忽视。疫情对第三产业冲击较大,从事住宿、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行业的居民,存在无工可打,在家待业的情况,导致工资性收入及经营净收入降低。从事第三产业的居民大多以临时工的方式被雇佣,就业渠道有限且没有保障,影响就业稳定性。
(二)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生活消费支出绝对额与全市相比仍有差距。2022年,华宁县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支出增幅位于全市前列,但绝对额与全市相比仍存在差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为46972元,低于玉溪市271元;消费支出绝对额为28056元,低于玉溪市150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为19706元,低于玉溪市183元;消费支出绝对额为16600元,低于玉溪市1325元。
(三)城镇居民消费支出负增长值得关注。从全省范围内来看,2022年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负增长。就华宁县来说,2022年11月中下旬因疫情防控需要,对消费影响巨大。尤其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起到主要支撑作用,在工资收入不稳定、不确定的情况下,消费会更加谨慎,城镇居民的购买力和购买欲望都大大下降,会将收入用作储蓄以抵御风险。
三、意见建议
(一)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一是鼓励居民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及时返岗复工,做好疫情科普宣传,缓解外出务工人员焦虑担心情绪,引导有序复工,带动收入的增长。二是增加公益性岗位的设置,让失业人员有更多就业机会。三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信息,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让高校毕业生在创业方面享受更优惠的待遇,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二)提高农村居民收入。一是将农业政策性生产补贴落到实处,降低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成本价格,扩大农业经营利润空间,让农民种植、养殖更加有利可图,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农村居民的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二是发展村集体经济,高效利用盘活闲置资源,增加村集体分红,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让农村居民按期获得租金收入。三是稳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收入。
(三)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疫情对消费影响在减弱,居民呈现出“报复性消费”、消费升级的发展趋势。一是抓住机遇,鼓励第三产业发展实体经济,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消费氛围,吸引消费。二是打造“网红式”节庆活动,利用节假日,精心策划节日主题营销活动,扩大消费。三是建设升级消费市场,提质扩容,让居民在本地就能购买到、享受到所需要的商品及服务。
(签发:李文萍 审核:李文萍 拟稿:谢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