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华宁县第九届
委员会〔2019〕第9号提案的答复
赵刚等3位委员:
您及董春玲等3位委员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华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道路停车位规范设置设置和管理的议案》,华宁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局交通警察大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委员对华宁县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设置、交通管理及秩序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指导。你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反映了华宁县中心城区交通基础设施设置不完善、不规范、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对此,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高度重视,由分管城区交警管理工作的教导员张敬平牵头,抽调分管秩序工作的副大队长张斌衣宁州中队长、秩序中队长、车管中队长组成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办理该提案:一是明确分管领导牵头,抽调专人负责办理该提案;二是召开三次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三是以县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设置合理性、规范性开展全面排查、增设、变更工作。目前,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现将主要做法和措施向各位委员汇报:
一、科学规划,合理设置交通基础设施。针对县城区部分路段交通基础设施设置不规范、不合理、不完善的问题,交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交通基础设施排查小组,对县城区包括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档案,提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设置方案、预算,报请县人民政府拨付专门资金完善道路标志、标牌、标线及停车泊位,对设置不合理的予以取缔或变更。
二、规范设置县城区交通标志。对县城区49条街道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交通标志设置不完善、不连续、不合理的逐一建档,一路一档、一点一策,提出建设方案、预算;对交通标线不全、不合理的提出施划方案、预算;对停车泊位不完善、不合理的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应设尽设的原则全面完善、设置。同时,对河滨路、河滨西路、宁陶路、凤山路道路交通标志进行补充完善,规范施划交通标线,合理增设停车泊位;对县城区内交通设施设置不规范、不合理、不完善的进行全面梳理,对路口两侧遮挡视线,存在安全隐患的将两侧各两个车位变更为摩托车、电动车泊位,在不影响行人正常行走的人道上设置摩托车、电动车停车泊位,在没有摩托车、电动车泊位设置条件的路段,采取间段设置摩托车、电动车泊位,每隔50米变更两个汽车泊位为摩托车、电动车泊位,最大限度解决车辆停放难问题。
三、加大日常巡逻监管处罚力度。对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加大巡逻处罚力度。一是充分利用交通科技管控设备加大对城区路段的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停车行为一律纳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予以严厉处罚;二是成立城区秩序整治组,抽调12人成立两个城区秩序综合整治组,加大对城区路段巡逻力度,一经发现乱停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并对乱停车辆实施拖移。
四、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华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锲机,不断强化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专人负责、定时、定岗,发现一辆拖移一辆处罚一辆。
诚挚感谢赵刚、董春玲等3位委员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秩序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重视,希望你们在今后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华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华宁县公安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