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公安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深入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华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华宁县公安局根据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云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云治省办﹝2022﹞3号)《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华宁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系统谋划“一规划两纲要”的公安实践,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把法治公安放在党委政府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公安治理体系,为履行好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作出贡献。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华宁县公安局持续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喜迎党的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云南公安党旗红”主题活动和“强政治、提效能、重结果”专项督察为载体,全面推进公安队伍建设。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公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 “第一议题”学习14个,开展政治轮训2批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带动各基层党组织多形式开展专题学习176余次,进一步打牢全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2. 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华宁县公安局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报告会,全面系统地为大家阐述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让全警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主题目标和主要成果,使大家牢记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不断开创华宁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二)以提升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1.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宪法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扎实抓好宪法宣誓制度落实,在新民警入警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引领干部学法。以“抓关键少数”为导向。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全体公安民警辅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3.加强考试及学法工作。积极鼓励全局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促进民警自觉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共有340人次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175人次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3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4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加强主题教育。通过集中培训、案例点评及现场指导办案等方式,引导民警规范执法、文明执勤、适应庭审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2022年年,华宁县公安局组织集中法制培训1次,现场法制业务培训7次,为基层民警提供法律服务100余次。
(三)坚持主线带动,社会大局保持安全稳定,建设平安法治华宁
华宁县公安局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锚定“六个严防、三个确保、九个安全”工作目标,围绕“打防管控建”统筹推进战略谋划与战术实施,紧密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政法委“四个专项行动” ,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43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2022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51起、化解1887起,治安调解223起,上报《公安信息》127期、制发《公安提示函》26份,协助党委政府有效预警处置了涉房地产开发、高速路修建等一批涉稳风险隐患。同比去年,辖区社会治安呈现出刑事破案数上升18.8%、治安案件发案数下降1.4%、传统“盗抢骗”案件下降5.5%、经济案件破案数、抓获数、挽损数大幅上升、电诈案件实现“两降两升”、交通数据实现“三个下降”以及命案连续18年全破的良好态势。
(四)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公安执法管理服务更加规范
1.强化执法办案的软硬件建设。科学谋划“十四五”全县法治公安建设,积极开展执法办案中心和办案场所改造和规范设置工作,全局执法办案中心及办案场所场所已对完成升级改造。
2.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按照“两统一”的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一案一评,年内开展案件质量考评10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714份,向特定对象公开刑事案件法律文书793份。
3.强化推行“三项制度”。通过推广使用“执法公开管理平台”、主动公开执法接受外界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通过制度措施到位、装备配发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三到位”,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完善机制、执行“五级审批制度”、提升法制审核员的业务能力、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势在必行,华宁县公安局将继续把推行“三项制度”作为执法规范的重点工作来抓。
4.强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充分认清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主要目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华宁建设。2022年,华宁县公安局1起行政诉讼案件,诉讼结果:华宁县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五)积极推进“八五”普法教育工作
1.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 普法的关键一年,华宁县公安局强化法治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结合“1.10”“3.15”“5.15”等宣传日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共开展现场宣传活动33场次,组织反恐演练7次,悬挂标语横幅34条次,悬挂电子标语1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8200余份,粘贴通告2000张,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
2.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各大媒体平台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及驾驶人”“典型事故案例”等五大曝光行动,编发、转发县市级曝光44期,违法行为和驾驶人3210起/人次,典型案例23起;刊发“两公布一提示”5期,推送信息277批次2196条次,开展微信群精准推送受教育96200余人次;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206场次、两个教育及主题宣传活动15场次,摆放展板466块次,发放、粘贴宣传资料6.8万余份,建设“一村一栏一标语”宣传阵地81个,对外媒体稿件刊播60篇(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
3.弘扬公安正能量,充分运用“玉溪华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等政法新媒体,先后推出“喜迎党的二十大、忠诚保平安”、“百日行动”、“云南公安党旗红”等一批主题宣传报道信息300余篇条,被各级媒体采用190篇条。其中被人民公安报采用1篇,云南警方抖音、云南网等省级媒体采用18篇,为平安华宁、法治华宁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认识不适应。
执法观念不能完全适应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要求,执法决心不能适应法治进步的要求,执法方法与法治中国进程不相适应,执法能力与担当精神与公安执法规范化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不相符,民警怕办案、怕担责。
(二)执法监督不到位。
法制审核人员不足,致使案件审核、把关不严,案件质量不高,专(兼)职法制员作用发挥不到位,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宣传创新有待加强。
普法工作中,网络信息化软、硬件设施不足,导致执法公开手段不多、范围不够广,公开不够及时,群众的知晓权、监督权、参与权受到约束。近几年法治宣传的形式固定单一,以街面发放宣传单为主,宣传的形式有待创新,部分宣传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视法治建设工作
华宁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华宁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均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会议题研究讨论,定期召集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研究全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坚持党建引领
华宁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出台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依托大部制改革调整设置党支部16个,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明显提升,各级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政治建警,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
华宁县公安局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2023年全国、省市“两会”安保维稳和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持续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奋力推动公安工作在新起点、新征程上开新局、立新功。
(二)继续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华宁县公安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好、抓实,继续深入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宣传,逐渐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良性局面。同时,着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打造过硬公安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华宁、法治华宁贡献华宁公安力量。
(三)坚持守正创新,公安改革实现系统性重塑。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大力实施改革强警战略,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一是持续深化大部门大警种制试点改革。按照“边改边建、边研究边完善”的思路,持续推进华宁公安大部制试点改革稳步发展,改革至今,初步实现资源配置更优化、指挥管理更高效、警务运行更顺畅、改革效益更明显4个目标,经验做法得到省厅、市局充分肯定,并受到《人民公安报》关注。二是持续推进“情指勤督舆”警务模式建设。大力推进以“六大机制”为重点、“三大支撑”为保障的“情指勤督舆”一体化实战化警务模式建设,加快推进62项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落实落地,着力破解“资源情报不聚合、接警处警不高效、指挥调度不科学、执勤执法不规范、风险化解不到位、警务督导不闭环”等难点堵点,不断提升警务工作整体质效,助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华宁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