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华宁县公安局根据中央、省、市安排部署及《华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华宁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系统谋划“一规划两纲要”的公安实践,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把法治公安放在党委政府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公安治理体系,为履行好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作出贡献。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信仰之基。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列为必学篇目。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持续学思践悟透中把握正确政治方向。2023年举办政治轮训1期、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党委“第一议题”学习19次,年内安排全局55名科级领导分3批次参加县委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班。以“万名党员进党校”形式组织全局155名党员同志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班,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组织全局16个党支部按照县委安排和支部计划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学习,单位和2位处级领导制定为民办实事事项3项,确定调研课题2个,切实提升全警的思想觉悟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以上率下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深化“一所一队一教官”建设,常态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组织514人次民辅警参加各类培训44期,同时选派民警到上海市跟班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加强执法人员教育。通过集中培训、案例点评及现场指导办案等方式,引导民警规范执法、文明执勤、适应庭审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2023年开展现场法制培训15次,为基层民警提供法律服务180余次,组织两批次法制员参加全市公安机关兼职法制员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县局兼职法制员业务技能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履职担当,助推平安华宁。持续深化大部门大警种制试点改革,局党委定期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至今初步实现“资源配置更优化、指挥管理更高效、警务运行更顺畅、改革效益更明显”工作目标。经验做法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王小洪的充分肯定,先后有深圳、山东、湖北等地公安机关到我局实地考察学习,“华宁经验”在全国成为一张靓丽名片。狠抓情报研判预警。依托“4+N”联席会商等制度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涉稳情报信息搜研工作。年内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公安信息》159期、公安要情23期,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25期,向市局情指部门报送各类情报信息1014期,为党委政府处置风险隐患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撑。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 滚动排查婚恋、家庭、邻里、土地等矛盾纠纷2155起、化解2072起,化解率达96.14%,最大限度防止“民转刑”等案事件发生。。严打突出违法犯罪。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36个全市性专项行动为抓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1-11月,立刑事案件838起(含交通类案件255起、同比下降13.16%)、破5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9人。受理行政案件1436起、查处861起(同比上升18.26%),处罚违法人员999名。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深刻汲取华宁“1.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经验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十百千”工程等重点工作。年内排查治理公路隐患527处,完成挂牌督办整改的隐患路段12条(市级2条、县级10条)。1-11月,受理道路交通事故1531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87%、死亡人数下降26.67%、受伤人数上升0.57%、直接财产损失下降18.34%;持续深化“缉枪治爆”等工作,查处涉枪爆案件19起,全县未发生“打响”“炸响”案事件。
(四)强化法治建设,规范公安执法。更加注重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成1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6个派出所办案区的智能化升级改造;结合大部制试点改革,围绕放弃独立预审、法制预审这一前提和理念而对侦查预审工作进行重新规划和流程再造,通过组建预审队伍、规范预审流程,逐步构建了符合实战化要求、体现华宁特点的侦查预审工作体系,有效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攻坚克难能力和队伍综合素质,经验做法得到省厅、市局的充分肯定。大力推进110规范化建设。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双快”警务机制建设,科学划定“1、3、5分钟”重大敏感警情快接快处区域,细化规范警情处置“接、调、出、处”4个环节,着力提升警情处置效率和水平。1-11月,全县共接有效报警11505起。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把案件质量。严格按照“两统一”的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案件考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等制度,严格开展一案一评及日常考、案件质量考评、专项评查等工作。年内开展案件质量考评12次,考评刑事案件38件、行政案件63件,监督刑事案件1065件,提请批准逮捕91起177人,移送起诉案件540起712人,监督行政案件1334件,发现并整改问题180余个。强化推行“三项制度”。通过推广使用“执法公开管理平台”、主动公开执法接受外界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通过制度措施到位、装备配发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三到位”,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完善机制、执行“五级审批制度”、提升法制审核员的业务能力、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势在必行,华宁县公安局将继续把推行“三项制度”作为执法规范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充分认清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主要目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华宁建设。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谁来普、向谁普、普什么、怎么普”这一主线,认真组织研究,及时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专题研究工作,第一时间制发了《华宁县公安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聚焦我县法治宣传工作短板弱项,明确了任务、细化了措施,为全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创新普法模式,聚焦“源头”普、“全面”普、“精准”普,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参与普法的驻村(社区)辅警333人次,发动群防群治队伍1515人次,针对基层普法队伍培训136次,受众人数16970人次;组织专门(主题)普法活动184次,派出警力561人次,提供法律咨询8084次;发放宣传资料97417份,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展板等198条(块),开设电子显示屏104块;华宁交警开展“普法强基”及“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236场次,受教育人数46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6000余份,通过企信通发送各种安全信息提示、通知和业务提醒17669条。
二、存在问题不足及原因
(一)执法认识不适应。执法观念不能完全适应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要求,执法决心不能适应法治进步的要求,执法方法与法治中国进程不相适应,执法能力与担当精神与公安执法规范化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不相符。执法方面不能适应科学管理的要求,从近两年案件办理过程中反映出民警的法律知识不全、法律素养不够高。在实际执法办案中,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不高,证据收集不及时或不足时有发生。
(二)执法监督不到位。内部监督机制有待健全,对执法人员没有有效的制约,导致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标准的情况出现;执法监督人员队伍质量有待提高;法制审核人员不足,致使案件审核、把关不严,案件质量不高,个别部门领导审核作用发挥不够,案件审核中不审和漏审问题较多,专(兼)职法制员作用发挥不到位,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宣传有短板。内部普法工作中,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民警的执法素质、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外部普法工作中,网络信息化软、硬件设施不足,导致执法公开手段不多、范围不够广,公开不够及时,群众的知晓权、监督权、参与权受到约束。对重点人员以及残疾等弱势群体的普法力度不够,民众的“守法、用法”意识仍然不强。近几年法治宣传的形式固定单一,以街面发放宣传单为主,宣传的形式有待创新,部分宣传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华宁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均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会议题研究讨论,定期召集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研究全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同公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带头学法用法,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2023年以来共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5次,以上率下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坚持党建引领。华宁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出台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依托大部制改革调整设置党支部16个,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明显提升,各级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政治首要,持续抓实抓牢政治建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公安队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切实为华宁公安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聚焦强警标准,持续提高民警能力素质。深化“一所一队一教官”建设,常态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提高民警能力素质。强化法律培训,提升全警执法业务水平,以刑事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打击整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为主线,针对侦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的证据的收集,案件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司法解释的理解运用等方面问题,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纵向培训指导。
(三)聚焦公安主责,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强基工作融入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以此次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扩大普法范围,提升普法成效,持续推进普法工作,形成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的意识,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聚焦实战实用,持续深化公安改革创新。突出“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定位,持续推进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试点改革,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警务管理体制,切实担负起“实战主体”职责;以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牵引,坚持实战导向,构建风险防控全面精准、决策指挥高效顺畅、警务数据融合共享、警种优势合成作战、网上网下同步应对的实战化、扁平化、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基层警务运行机制,推动将基层警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夯实安全稳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