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公墓管理委员会:
为推进宁州街道殡葬改革,推行农村公益性公墓生态节地葬,移风易俗,降低农户成本。根据县民政局的要求,严格按照华殡改【2016】1号、华殡改【2016】2号、宁街发【2016】26号文件、宁州街道对辖区3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碑及安装材料和安装进行了公开招标,并签订了定点供货安装合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墓碑规格及安装必须符合规定,才可以享受火化进公墓安葬补助政策。
2. 在一个公墓内、必须统一材料、统一规格、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统一墓向、按顺序号安葬,不允许随意或根据农户的意愿改变,如发现不符合规定必须进行整改合格,整改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 宁州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全部统一由中标方—— “东方石雕”供货及安装(含运费),墓碑安装完成后由各社区(村)委会填发公墓安葬证发给丧属,由丧属拿公墓安葬证到墓碑安装人员处盖章签字、填写安装时间;不到定点购货的不给予审批火化进公墓补助;城关社区、甸尾社区、西门社区现货用完则对照此通知执行。
墓碑安装电话:13708774922;15958558879。
地址:华宁县县城河滨路华城盛景门口。
4. 农村公益性公墓名称、墓碑及规格尺寸规定:
(1)城关、西门、上村、甸尾、阿路本、铁埂、新庄、平地、冲麦、王马、右所、和2个镇级公墓(铁埂封山、小直坡)墓葬类型:统一为立式墓葬碑、规格:墓穴占地面积每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碑高度:高(含座子)、80cmx宽60cm。
(2)普茶寨、舍木多、西冲、墓葬类型:统一为小型墓葬碑(立式)规格:单墓穴占地面积每穴不得超过0.4平方米;双墓穴占地面积每穴不得超过0.6平方米;墓碑高度:高60cm(含座子)x宽50cm,厚度5cm,单墓双墓标准统一。
(3)新城、红坡、火特、茂地村、葫芦冲、那果、岔纳、暮车、马鞍山、法果、咱乐、吗哒、墓葬类型:统一为草坪生态葬墓碑(卧式)规格:单墓穴占地面积每穴不得超过0.4平方米;双墓穴占地面积每穴不得超过0.6平方米;墓碑标准:单墓碑:长75cmx宽55cm; 前壁厚5cm、 后壁厚15cm双墓碑:长100cm x宽55cm;前壁厚5cm、后壁厚15cm。2017年1月1日0:00起宁州街道27个村(居)委会农村公益性公墓全部实行火化、火化率要求100% ,入墓率要求100%,实行两个百分之一百。
强化工作措施。不按以上要求进行安葬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宁州街道进行督促整改,丧属不能享受4000元-5000元的殡葬惠民补助。专人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要指定专门的公墓管理人员,加强对墓区公共环境、卫生、消防和安葬的管理,安葬时配合墓碑安装人员指导群众按标准安葬,摆放的祭祀用品3天内清理完毕加强收支管理。公墓收费严格按照县级下发收费标准收费,财务账目健全、清楚,账证账务相符。收取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定期公布公墓财务状况,接受群众监督。加强骨灰跟踪管理,确保逝者骨灰“真实”入公墓安葬,不得空置或调换进行虚假安葬。
5.办理火化补助申请条件: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不含国家公职人员)死亡后遗体火化并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的,丧属可申请火化补助。
6.申请火化进公墓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华宁县火化补助审批表》一式一份;2.火化证;3.墓穴证或公墓安葬证明;4、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注销证明;5、申请人居民身份证;6、申请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7、城乡低保对象、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复员军人、老乡干、伤残军人、病退军人、精简退职人员、五保供养对象、需提供复印件、进万安公墓安葬、提供墓穴证复印件、安葬证明、城镇居民无单位自己交城镇养老保险年龄未满60周岁死亡,到社保局开未领过退休金证明、未领过抚恤金、未领过丧葬费证明;8、两参人员提供复印件、退休证复印件。
7.补助政策标准:火化区范围内的农村人口、城镇居民(不包含改制领过丧葬费人员)死亡后遗体进行火化,进入骨灰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的,一般群众(含两参人员)一次性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老乡干,五保供养对象,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
宁州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