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盘溪镇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社区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经十一届盘溪镇党委第二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对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党委书记 马操原: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普安辉: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直管统计、招商引资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瑞春:协助镇党委书记处理镇党委日常工作,协助镇党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受镇党委书记委托协调和负责有关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政法、综合办日常事务、综治维稳、依法治镇、禁毒、党校、统战、红十字会、群团以及群众工作。
统筹协调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
分管综合管理办公室(党政办)。
联系人大、政协、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治坤: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统战民宗、工会工作。
分管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大工会)、党建工作办公室(统战民宗)。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周凯:负责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教育体育和旅游文化工作。
统筹协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联系教育体育、文化旅游、老年人活动中心、老体协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自娥:协助镇长处理镇政府日常事务,统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财政、水利、河长制、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常态化、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等方面工作。
统筹协调财政所。
分管党群服务中心(共青团、妇联)、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区域发展办公室(统计)、自来水厂。
协管统计工作。
联系卫生健康、气象、共青团、妇联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罗建刚:负责武装、自然资源、土地储备、退役军人、发展改革、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园区建设、企业发展、防震减灾、应急、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统筹协调区域发展办公室。
分管综合区域发展办公室(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办公室(武装)、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
联系镇自然资源分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电力、通讯、邮政、工商联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晓婷:主持镇纪委、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盘溪监察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纪委)。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昊宇:协助党委副书记做好组织人事、党建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日常工作。
统筹协调党群服务中心。
分管党群服务中心(党建)。
联系老年人学校。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维康(挂职):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服务、民政(含老龄委)等方面工作。
统筹协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
分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除退役军人事务外)、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残联、老龄)
协管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关工委工作。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单显文:主持派出所工作;负责公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联系交警中队工作。
副镇长 李松:负责规划、环卫、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宅基地审批、环境保护、畜牧兽医、农科、烟草、供销等方面工作。
统筹协调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分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规划、环卫、环保)、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畜牧兽医、烟办)
联系供销社、科协、烟办工作。
副镇长 代迪:负责林业和草原、乡村振兴、交通、路长制等工作。
统筹协调乡村振兴办公室。
分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交通)、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草)。
财政所所长 李少义:负责财政、金融、税务等财政所具体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
联系金融、税务、保险工作。
班子成员实行工作AB角制度:马操原与普安辉、杨治坤与单显文、张瑞春与罗建刚、周凯与李维康、曹自娥与李少义、李晓婷与吴昊宇、李松与代迪互相联系对方工作。班子成员对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请各村(社区)、各站所部门做好衔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