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441401000
附件3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9年3月根据《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华室字(2019)15号规定,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华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华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为以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华宁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简易注销登记和“五证合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完善个体工商户即到即办照服务,率先推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模式,完善网上登记等便民措施,持续降低住所、经营范围等准入门槛,领跑全县各行政部门,推动了我县投资创业环境的持续改善。截至2018年10月20日,已登记注册的存续企业共1666户,从业人数14698人,注册资金64601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存续177户,从业人数4222人,注册资金38758万元;个体工商户共有13112户,从业人员35960人,资金数额172027万元。2018年办理新增登记注册的企业282户,增加从业人数1734人,注册资金50332万元;新增农专社20户,增加从业人数433人,注册资金3062万元;新增个体工商户2060户,增加从业人员6163人,注册资金38704万元。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依职权个体批量注销,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共注销个体工商户11350户。实行简化企业注销制度,企业注销(含批量注销):108户,企业吊销7户。
2.支持民营企业拓宽出资方式和融资渠道。除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27个行业和有最低资本要求的65类公司以外,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同时,深入开展股权出质登记等服务工作,搭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服务平台,增强企业发展动力。1月至10月共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9户次,注销14户次,涉及被担保债权数额约5.9万元。
3.推行电子申请、审批网络系统及全程的电子化。在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推行电子申请、审批网络系统,努力探索提高办件效率的新途径。自2016年4月5日起,我县已实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程电子化。自实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以来,自实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以来,1-9月已受理办理和指导网上名称预先核准233户;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24户;公示新办理的公司登记、股权变更65条。
4.继续深入开展简易注销。一是实行简化企业注销制度,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对企业注销可在网上进行公示承诺书,满45天,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到我局窗口注销,减少了到报社登报、股东会决议等繁杂手续,为企业注销提供了便利。二是贯彻执行《云南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程序规定(试行)》,各基层所根据委托,按规定以委托机关名义办理本辖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时,营业执照遗失或无法缴回的,出具营业执照遗失或无法缴回的书面说明,登记机关在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登记机关在华宁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其营业执照作废。
5.进一步做好贷免扶补工作。认真落实我县《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我县2018年度“鼓励创业贷免扶补”10户的目标。2018年送审28户,社保审核通过及银行审核通过10户,已按时完成贷免扶补工作。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及年报工作。一是对全县新办理的公司登记、股权变更等,按规定要求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了即时登记公示,目前2018年1-9月公示62条。二是通过网站、电话、窗口宣传,上门服务,邮政邮寄等形式告知各位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工作。开展工作人员培训,熟练操作报送系统,指导新成立公司报送年报。对部分无网上操作人员的企业,在局里设立年报便民窗口,由我局工作人员,帮助企业完成年报工作。开通咨询电话,接受企业咨询、指导企业进行年报工作。制作联络员备案台账、个体工商户年报台账,自3月开始对年报率在全局进行公示,时刻关注年报公示率。截至6月底,我局已圆满完成年报工作,企业需报1460户,已年报1396户,年报率达95.62%;农专需报162户,已年报153户,年报率94.44%;个体户需报12177户,已年报11245户,年报率达92.35%。
7.开展投资类公司清理。依据《玉溪市开展投资类公司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工商〔2018〕10号),我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到目前投资类公司已注销6户,其余6户还在清理整顿中。
8.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基本完成双随机执法人员库和抽查对象库的建设,梳理汇总“双随机”工作年度计划并按统一标准程序开展了抽查试验。2018年共计抽查829户,即对玉溪市“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真实性的定向检查”25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国部分领域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1户;省市局市场主体联合抽查803户。完成市食药局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销售环节“双随机”抽检5户(生产企业2户,食品销售3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52136.23元,与2017年16419315.24元相比减少2667179.01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1845774.41元与2017年13473832.04元相比,减少1628057.63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及社保缴费变动。一般预算财政项目拨款数2018年为1906361.82元与2017年2945483.20元相比减少1039121.38元,减少原因为减少小微企业贷免扶补拨款及今年省、市、县对我单位项目经费补助有所下调。其他收入2018年180260.40元与2017年494910.59元相比减少314650.19元,减少原因是减少2017年卫生计拨入我单位的创卫工作经费及2018年全年党建工作经费部分未拨付到位。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经费支出情况:经费全年支出14024050.43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7688.61元,占总支出的86.41%;项目支1906361.82元,占总支出的13.59%。与2017年决算支出数16724145.04元相比,全年经费支出有所下降,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变动,项目经费方面减少了小微企业贷免扶补拨款及今年省、市、县对我单位项目经费补助有所下调。
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17688.61元。与上年数13473832.04元相比,减少1356143.43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我单位调出及退休人员较2017年有所增加,与之相应的人员经费有所下降。本年支出中行政运行支出8802108.56元,占总支出的62.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9825.34元,占总支出13.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36168.53元,占总支出18.44%,城乡社区支出209441.00元,占总支出1.52%,住房保障支出676507.00元,占总支出4.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6361.82元。与2017年元相比减少1039121.38元,减少原因2018年减少了小微企业贷免扶补拨款及食品检测车配置购置配套资金,以及本年度省、市、县对我单位项目经费补助有所下调。支出的项目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开展培训相关费用及补助办案人员差旅费、伙食补助、交通费、5个基层所建设及办公用品、网络线路安装、使用及开展其他专项工作等需要支出的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网络通讯系统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我单位由省级招标配备了乡镇能力所提升用办公设备及食品快速检验车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2136.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下降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及社保缴费变动及项目经费较上一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5213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人员工资,正常运转等经费;
2.外交支出0元;
3.国防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800元,支出决算为80111元,完成预算的77.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11元,完成预算的49.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规定我单位公务接待支出较去年同比要略有下降,这就导致我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比预算数偏小。
2018年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80111元,较上年减少38089元,下降3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接待费为23111元,较上年增加1111元,增长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6次,共计接待502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7000元,较上年减少39200元,下降40.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元,较上年减少39200元,下降40.7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000元,占71.16%;公务接待费支出23111元,占28.8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1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111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接待人次568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检,特种设备检查及乡镇监管所等市场监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24050.43元,全年支出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下降原因人员工资变动及社保缴费变动及项目经费较上一年有所下降,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的工资,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5808066.85元,其中流动资产269329.66元,固定资产15538737.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86395.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35615元。处置车辆13辆,账面原值2641865元;报废报损资产96项,账面原值35307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776元;出租房屋126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07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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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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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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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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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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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5808066.85 | 269329.66 | 15538737.19 | 12438120.15 | 740870 |
| 2359747.04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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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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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3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532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6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特殊事项因此不涉及专用名词。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监督索引号53042400441401111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补充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