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华宁县新庄工业园区粉尘、废水、废气污染治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段时间以来,我局频繁接到关于新庄工业园区废气(刺鼻气味)的投诉,特别是2022年3月7日收到华宁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7号建议“关于华宁县新庄工业园区粉尘、废水、废气污染治理的建议”。针对新庄工业园区废气(刺鼻气味)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这一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于2022年3月10日起组建工作专班,采取“5+2、白加黑”的工作方式对新庄工业园区企业进行专项排查,查找刺鼻气味来源,通过专项排查,多方走访,锁定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系统为主要刺鼻气味来源,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
为对症下药,切实解决环境问题,2022年3月18日,我局主持召开《华宁县新庄工业片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新庄工业片区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建议;2022年5月9日我局约谈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2022年5月30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臭气味环节进行排查整治,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专题召开了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环境整改专题会议,制定《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气味整改计划》,于2022年6月1日向我局报告整改方案。在整改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现场督促、指导整改工作。2022年7月10日,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报告整改情况:
一是源头防控。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碎浆原料来源于城市生活废纸,制浆工段生产废水长时间循环,造纸纤维腐败产生异味,在制浆过程中投入足量(每月2吨)纯天然植物提炼的具有高活化性的天然植物除臭剂,除臭剂能与异味分子迅速发生聚合、取代、置换、吸附等物理化学反应,大大降低制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投入60多万元购置了细小纤维回收设备,通过汽浮设备把细小纤维从系统中分离出来,加大对微小纤维的回收,加填到生产原料中,避免细小纤维在系统中循环产生气味;该设备的运行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制浆工段产生的异味,而且节约了企业运营成本,每月节约原材料50吨左右,年节约资金高达70多万元,与此同时,公司针对此问题制定并发布实施了《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污泥加添制度》,从企业管理上规范了污泥纤维的加添,形成制度,常态化管理。
二是过程管控。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聘请省外热、废气专家吴松华到公司进行技术指导,针对抄纸烘干工段采取对外的风机全部封闭,增设除臭设备,对抄纸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水蒸气及少量挥发物采取冷凝和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去除,减少无组织气体的排放,余热全部回收到新安装的锅炉利用。
三是末端治理。投资36万委托山东万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系统中的厌氧塔进行技术改造,将外循环改为内循环,进一步提高厌氧塔处理效率,将厌氧塔产生的有机气体(沼气等异味气体)通过150多米长的管道负压回收至锅炉进行燃烧处理,减少无组织气体(臭味)排放,增加锅炉燃烧效率,提高热能利用,变废为宝,每月能够节约燃煤约25吨左右,对公司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在废气治理方面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投资13.4万元购入一台专业的造纸污泥处理设备,专门用于处理企业产生污泥;新建污泥池,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进行收集处理,污泥转运车辆采用全封闭防渗车厢,防止污泥跑冒滴漏,同时,坚持每天进行厂内气味消毒杀菌。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整改,企业委托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云南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适用排放标准,不仅从根本上消除了华宁裕发纸业有限公司的环境异味,也让企业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近期,周围群众反馈原来难闻的气味基本闻不到了,环保部门也没有接到投诉,此次整改也为同行业环保、绿色生产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2022年9月8日,华宁县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庄工业片区组织第97号议案人大代表、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民检察院、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宁州街道办分管领导及甸尾社区、新庄村委会、阿路本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召开新庄工业片区大气环境(臭味)限期整改销号座谈会,通过现场查看限期整改情况,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汇报,参会人员作座谈发言,充分肯定了企业整改取得的实效,一致同意整改销号。
下一步,我局会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扛起肩负的生态环境保护使命与责任担当,立足生态环境职责,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执法,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改善我县人居环境;加大环保法规宣传教育,帮助企业更全面了解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让企业深知其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取得的整改成果,主动落实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使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环境风险安全可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