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摇号工作方案
为顺利做好华宁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华宁县2023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摇号对象
本次参与摇号对象为:在规定时间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按居住和工作地点不属于华宁县第四中学、华宁县第五中学招收的县城区域外来务工流动人员子女。
二、招生录取方式
采用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资格。
三、工作机构
(一)组织机构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配合实施机构
涉及的义务教育学校配合实施(华宁县第三中学、华宁县第四中学)。
(三)现场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以及学生家长代表。
(四)公证机构
华宁县公证处。
(五)现场布置及影像记录
由华宁县公证处负责。
(六)其他配合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由华宁县教育体育局确定。
四、摇号方式及程序
(一)摇号方式
1.采用电脑软件进行摇号。摇号电脑及摇号软件由云南省华宁县公证处提供。
2.通过摇号软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学生进行随机排序。
3.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学生为基础数据(资格审核序号、姓名、隐去出生年月日的身份证号码),一次性随机摇出全部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学生的录取顺序号,学校按照摇出的录取顺序号进行录取。
(二)参与人员
1.公证处对摇号结果进行公证,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2.摇号现场由相关单位人员和每所学校5名教师代表、参与摇号的学生家长代表20名参加。
3.参与摇号的学生家长代表由各学校推选与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推选。
(三)摇号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在摇号前完成报名学生资格审核并公示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17日前完成。
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时。
公示地点: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华宁县第四中学门口。
参与人员:三中、四中、基教室、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组人员。
2.报名学生基础数据封存
时间:2023年7月20日下午17:00时。
地点:华宁县教育体育局 。
参与人员:县教育体育局、县纪检监察等相关监督部门人员、公证人员。
3.封存程序:
(1)将公示后报名学生基础数据的纸质材料进行密封,现场人员在密封袋上签字后交由华宁县公证处保存;
(2)将公示后报名学生基础数据(资格审核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导入U盘(光盘)并进行密封,现场人员在密封袋上签字后交由华宁县公证处保存。
4.发布摇号通告
招生摇号工作方案发布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并在相关学校同步公布。
5.摇号
进行摇号产生学生录取资格的顺序号。
6.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由所涉及学校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2天。
五、现场摇号程序
(一)摇号情况介绍
1.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参会人员并致辞。
2.县教育体育局领导讲话。
3.县教育体育局基教室介绍各学校招生报名情况。
4.主持人宣读摇号规则。
(二)主持人宣布摇号活动正式开始。
(三)公证人员全程操作摇号
1.公证人员现场拆封U盘(光盘)并导入封存数据。
2.电脑摇号,产生录取资格顺序号。
3.现场公示顺序号。
4.公证员致现场公证词。
5.公证人员封存原始基础数据和摇号结果,摇号结果现场拷贝一份交县教体局留存。
(四)摇号结束。
主持人宣布本次摇号活动结束。
六、招生录取
学校根据摇号产生的学生录取资格的顺序号,按照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免试录取。摇中后学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由学生自行联系学校入学就读。
七、摇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11:00—12:00 报到时间:10:30—11:00;
地点:华宁县教育体育局一楼阶梯教室。
八、本方案由华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便签〔2023〕—56_ 华宁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摇号工作方案.docx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