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及
绩效审计结果
2015年第11号(总第236号)
(二�一五年二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华宁县审计局于2014年8月至12月,对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及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玉水管〔2011〕98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大坝上游削坡处理,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护坡,下游坝坡采用石渣料培厚处理,大坝右岸新建溢洪道,输水涵洞进行加固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97.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补助90万元,不足部分在县内规划实施的一般小(二)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中调配安排。
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公开招标,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中标,中标价134.76万元,工程于2011年10月开工,2013年10月完工。实际完成了大坝上游削坡处理,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护坡,下游坝坡采用石渣料培厚处理,大坝右岸新建溢洪道,输水涵洞进行加固等工程。
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送审投资180.25万元,审计核减17.73万元,审定投资162.52万元。截至2014年10月31日,工程资金来源合计118.7万元,支出116.48万元。
二、投资绩效分析及审计评价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投资197.5万元,审定总投资162万元,节约35.5万元,投资节约率17.97%。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一是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到位资金112万元,与批复投资197.5万元相比,项目资金到位率56.71%。
二是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工期为240天,实际完工工期为724天。超工期484天。主要原因是项目旱季施工时的社会协调难度大。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为下游农业、生活供水和防洪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消除了路箐水库的安全隐患,达到水库除险加固的目的。对促进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华宁县路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遵循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会计核算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收支清楚。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及其它费用、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及其它费用17.73万元;
(二)扩大开支范围0.97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华宁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予以核减,由建设单位按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对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今后加强设计费等费用的审核把关,多方询价对比,避免出现损失浪费国家资金的行为。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宁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加以整改,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及其它费用,已按审计决定予以核减。
针对提出的建议,华宁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