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宁锦街和宁荣街美化工程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
2014年第31号(总第216号)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华宁县审计局于2014年1月至4月,对华宁县宁锦街和宁荣街美化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华宁县城宁锦街和宁荣街美化、绿化改造工程经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关于宁锦街和宁荣街美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华发改投资〔2013〕31号)文件批准实施, 主要对华宁县宁锦街(长1115米)和宁荣街(长1430米)沿线进行美化、亮化、绿化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290万元,其中市政工程改造428.71万元,景观工程改造499.61万元,建筑工程改造977.12万元,工程其它费用384.56万元。
宁锦街和宁荣街美化工程因为时间紧等原因,建设单位采取直接发包给7家施工单位,合同中约定按实际工程结算审定后优惠让利。工程于2013年4月25日开工,6月25日竣工。经验收,宁锦街和宁荣街按要求完成了美化、亮化工程。
华宁县宁锦街和宁荣街美化工程送审投资534.85万元,审计核减127.55万元,审定投资40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华宁县宁锦街和宁荣街美化工程立项报批手续基本齐全,项目实行了合同制和监理制。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27.5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华宁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予以核减,由建设单位按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
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及时与各相关责任单位协调,严格按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二是加大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绿化景观、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美化工程持久发挥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积极加以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已按审计决定进行了核减,并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
针对提出的建议,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