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2016年-2019年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管理使用及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华宁县审计局于2020年3月至10月,对华宁县2016年-2019年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管理使用及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项目批复及投资完成情况
华宁县规划到“十三五”末,基本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和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2016—2019年计划建设养老服务机构(设施)14个,批复估算投资2 404.14万元。
截至2020年9月,共建设养老服务机构12个、老年活动室22个;未完成养老服务机构2个及老年活动室9个。
(二)财务收支情况
根据提供的资料反映,2016年-2019年上级共下达建设资金2131.84万元(县财政尚未拨付627.64万元)。截至2020年9月,县民政局共收到资金1419.20万元,已拨付1419.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民政局按照华宁县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采取措施逐步推进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了机构养老兜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全县所有村委会(社区)的养老硬件设施建设。但审计发现,由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单一等原因造成闲置率高、养老服务机构改革推进缓慢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养老服务机构改革推进缓慢;
(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健全;
(三)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
(四)项目资金结余4.52万元;
(五)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华宁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养老服务机构改革推进缓慢的问题,积极探索公办民营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逐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健全的问题,建立健康养生及法律援助等服务;对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的问题,采取措施提高床位使用率;对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上缴县财政;对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督促进行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探索公办民营等多种方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开展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助餐及文艺联欢等方式促进养老服务正常运行;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宁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加以整改。对多养老服务机构改革推进缓慢、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及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的问题,正在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提高养老床位使用率;对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正在办理上缴手续;对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正在督促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华宁县民政局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