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新时代林草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贡献力量。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全员普法,采取多种形式学法。制定了林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宪法》《民法典》《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法律意识。
2.坚持党员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一是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通过“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强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二是开展了“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学习宣传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三是对照市林草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林草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要求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四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和行政执法视频培训4次。全县林业系统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崇法的浓厚氛围。
(二)把普法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方案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职责到股室到岗到人。为全面加强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确保了普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同时配备精兵强将从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为普法宣传教育、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供保障。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涉林问题整改力度
一是按时完成了2023年1、2、3、4期国家森林督查违法图斑80个的查处整改工作,查处整改到位率100%,并完成了森林督查系统所有数据的录入,达到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二是依法依规打击涉林草违法行为,2024年来立案调查案件50件,已办结案件43件,移送华宁县公安局5件,撤销案件1件,1件正在办理中。共行政处罚罚款472069.80元,收缴罚款446855.00元。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专职律师担任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为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起到了好的法律保障作用。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林业行政执法
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及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双公示平台、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等主动公开办理结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培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法培训,依法注销因证件过期、人员调离原因失效的执法证件。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选派骨干力量参与普法。按照县级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以来华宁县林草局选派工作人员,到通红甸乡三个村委会和华溪镇定点驻村帮扶的大新寨村委会参加普法强基工作,按要求完成普法强基工作任务。
二是结合林草专项行动开展普法。华宁县林草局组织联席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并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好“清风行动2024”,共出动执法人员282人次,车辆82台次,共检查监督检查场所412次。其中:经营利用场所195次,交通运输场所19个次,寄递企业3个次,其他场所195次。查办案件39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38起;涉水生动物2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3人),涉陆生野生动物1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6人),涉陆生野生植物37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42人),共打击违法犯罪人员45人。全县打击违法犯罪成绩显著,检查时发放宣传资料520份。通过普法和联合执法,呼吁广大群众树立主动保护野生动物和坚决拒食野味的意识,自觉抵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是利用主题宣传进行普法。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民法典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等时机,组织或参加集中培训宣传活动11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卡片材料30000余份,通过宣传大力开展国家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四是结合执法活动进行普法。在开展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查处整改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等执法工作中,边走访调查边普法,进一步拓展宣传警示教育效果。
五是强化防火普法宣传。2024年以来,共开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普及活动17次、全县共印发通知书74272份、签订责任书13989份、通告600份,林区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布标、刷新宣传标语、标牌745条(块),出动宣传车2085台次,村(社区)喇叭宣传2万余次,五彩旗1000余套、粘贴森林防火命令8000余份,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约41740份,发送入林提醒短信179800条,巡山护林28710人次,入山人员登记16756人次,收缴火种1620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切实加强重点林区、重点区域相关人员的野外用火行为管控,做到了广播有声音,林区道路口有标语、标牌,手机上有森林防火知识,家家户户有户主通知书,全面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六是围绕林长制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全县26名县级林长(总林长2名),完成巡林103次(总林长9次,其他林长94次),总督察和副总督察开展县级巡林督察8次,县级共解决问题45件,乡镇(街道)林长巡林478次,村级林长巡林3006次。积极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发放林长制工作手册100多份,林长制宣传抽纸300多盒,发送林长制简报23期,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共同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的良好舆论氛围,凝聚全县林草干群“一条心”,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宣传形式需完善。新时期的林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传统宣传手段和新媒体融合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普法宣传中比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略了群众知识结构和接纳能力,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宣传材料做得还不够生动。
(二)工作力度需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股室对法治建设的概念比较模糊,片面认为学法用法普法是执法部门的事。与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衔接仍需加强,综合执法大格局建立仍任重道远。企业、公民也认为法治建设是政府的事,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不高,动力不足,达不到齐抓共管的局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普法力量需提高。林草队伍中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专业性不够,对法学理论理解能力较弱,专业素养有待提高,学法、用法、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林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能力。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形成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普法实效性。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专题性的法治宣传活动,以点及面,实现多层面的法治宣教模式,将法治宣传有效融入到林业各项工作中,扩大法治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学法、守法、普法,齐抓共管局面,整体提升法治建设实效。
(二)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联席会议、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分类决策权限,规范决策流程,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三)创新工作模式,推动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认真抓好法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定期组织集体学法,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和本领。二是加强法治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局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对涉及法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集体议案等讨论加以研究解决,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向群众公开法律政策依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