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232601000
附件3
华宁县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华宁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华宁县农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相关政策的制定。
(二)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交流合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柑橘现代产业园项目推进情况
柑橘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于2018年3月29日开工,项目占地35亩,计划投资3880万元,建成2662m2的交易市场、4126m2的进货交易区、702.83m2的电子商务区、10180.28m2的加工分选区、1191.82m2的冷库、1191.82m2的辅助用房,购置先进加工分选设备一台套,项目投产后能加工分选柑桔9万吨。新村柑桔交易中心及加工厂已开工建设并完成投资2880万元,华宁县通红甸乡柑桔农资交易市场建设已完工并开始进行交易。
2. 能源工作推进情况
完成2座800立方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农产品产地13个点位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点例行监测工作;完成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安装600套、农村节柴改灶700眼;组织全县70个服务网点技术服务人员深入全县各村组进行安全宣传工作,张贴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挂图20000余张。
3.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情况
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样品1533个,合格样品1512个,抽样合格率98.63%。由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等农资打假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检查市场90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321户次,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4起,罚款0.73万元。净化了农资市场,确保了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4. 农村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650个村民小组完成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总数的100%;确权耕地面积51.09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97.5%;确权承包农户4.83万户,占家庭承包户数的96.6%。累计培训人员17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6000份。二是完成《中共华宁县委 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文件起草、上会工作。三是完成《华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华宁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文件起草和上会准备工作。
5.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推进情况
积极开展基础免疫,为畜牧养殖健康发展打牢基础。全县高致病性禽流感累计免疫179.5552万羽,鸡新城疫免疫165.7888万羽次,免疫密度均达应免数的100%;牲畜口蹄疫累计免疫54.8865万头份,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100%;猪瘟累计免疫32.6469万头份,猪蓝耳病免疫32.6469万头份,免疫密度均达应免数的100%;小反刍兽疫累计免疫4.15万只次,免疫密度达应免数的100%;狂犬病累计免疫0.1423万只次。共采集畜禽血清样品1000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了省市下达的采样送检监测任务。
(一)采取的工作措施
1. 抓产业建设。一是继续抓好蔬菜、柑桔示范样板基地和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全县建立蔬菜百亩核心区37个,千亩展示区11个,油菜样板2个600亩,培育种植中药材17627亩,预计实现产值1.25亿元;二是着力实施5000户新型农民科技入户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三是抓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展示及农作物间套种、地膜覆盖、高产创建工作;四是加大对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市场整治工作力度,打造农产品品牌;五是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引导农民搞好土地合理流转,促使土地向种养大户、龙头企业集中,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2. 抓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截至9月30日,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513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28%。
3. 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认真抓好高原特色水果经济园、生态农业庄园、中央购机补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等重点项目的规划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以项目为支撑,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截至9月30日,完成招商引资3.07亿元,比上年增92%。完成购机补贴资金168.37万元,受益农户253户,补贴机具302台套,预计年末可完成260万元目标任务。
4. 抓好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及畜禽疫病预测、预报、防治工作和以柑桔为重点的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 大力提高农机装备服务水平。以实施中央购机补贴项目为切入点,不断增强我县农机装备实力;切实加强农机生产安全培训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6.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抓好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农村节柴改灶、福润源有机肥公司和鼎晶牧业公司2个大型沼气池建设和户用沼气池管护工作。
7.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规范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路子。
8. 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助农增收作用。
9. 推进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完善渔业船舶检验、登记、捕捞制度,稳步推进渔业船舶“三证合一工作”。
10.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按期完成华溪镇华溪社区、盘溪镇平坝村委会、通红甸乡通红甸村委会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精准识别”工作,促进贫困群众共同走上脱贫致富道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4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华宁县农业局(本级)
2.华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华宁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
4.华宁县农机管理服务站
5.华宁县种籽管理站
6.华宁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7.华宁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8.华宁县经济作物管理工作站
9.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华宁县分校
10.华宁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11.华宁县柑桔产业发展办公室
12.华宁县水产工作站
13.华宁县植保植检站
14.华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15.华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农业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4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农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9,363,670.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63,670.4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收入与上年47,057,653.77元对比减少17693983.35元,减37.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部分增加601676.94元、项目部分减少18295660.29元,减幅达75.0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农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9363670.42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4012.61元,占总支出的79.26%;项目支出6089657.81元,占总支出的20.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与上年47,057,653.77对比减少17693983.35元,减37.6%,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1676.94元、项目支出减少18295660.29元,减幅达75.0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74012.61元。与上年22672335.67元对比增加601676.94元,增37.68%,主要原因是有正科级领导调入和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人员进入、职级晋升、正常晋升、考核晋升、转正定级等增资及因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农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9657.81元。与上年24385318.10元对比减少18295660.29元,减幅达75.03%,主要原因项目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玉财农〔2017〕194号2017年第一批市级开放开型农业及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65,000.00元、玉财农〔2017〕146号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基层农技推广)支出253,032.30元、玉财农〔2017〕41号2016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资金(中低产田改造)支出500,000.00元、玉财农〔2017〕44号省级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花卉产业、农产品加工、生物产业)资金支出456,850.00元、玉财农〔2018〕152号省级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加工及统计监测支出24,880.00元、玉财农〔2018〕159号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2018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支出89,604.00元、玉财农〔2018〕238号华宁县人民政府会议经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支出80,000.00元、财玉财农〔2018〕28号2018年市级政补助村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工资的通知支出180000元、玉财农〔2018〕170号市级2018年互相网+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元、玉财建〔2017〕104号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基建投资款支出1,200,000.00元、玉财农〔2017〕177号2017年中央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支出19,362.00元、玉财农〔2017〕9号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资金支出585,000.00元、玉财金〔2018〕122号2018年农业保险省级财政第二批保险费补贴资金(种植业)支出220000元、玉财农〔2018〕94号2018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点建设项目)7,400.00元、玉财农〔2018〕112号2018年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项目支出12,600.00元、华财预〔2018〕1号华宁县2018年肥料市场监管项目支出14,566.71元、玉财农〔2018〕159号农民合作社发展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支出180,000.00元、玉财农〔2018〕152号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26,711.50元、玉财农〔2018〕211号农业污染源普查经费支出41,600.00元、玉财社〔2018〕106号2018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支出7,244.50元、玉财农〔2018〕152号省级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和绩效目标的通知85,000.00元、玉财农〔2018〕32号2018年市级村级动物防疫(协检)员工资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经费515,000.00元、玉财农〔2018〕31号2018年市级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支出74,002.20元、玉财农〔2018〕84号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支出17,400.00元、华财农追〔2018〕285号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经费100,000.00元、玉财农〔2018〕38号市级2018年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资金支出33,000.00元、玉财农〔2018〕160号2018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非贫困县)专项资金的通知支出116,440.00元、玉财农〔2018〕185号市级2018年畜禽免疫反应死亡、监测阳性扑杀及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通知支出4,752.00元、华财金追〔2018〕1号2016年度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支出17,830.80元、华财金追〔2018〕3号2016年农业保险中央财政第二笔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支出51,861.60元、玉财金〔2016〕26号2016年度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险费补贴资金支出8,100.00元、玉财金〔2017〕81号2017年政策性农业(养殖业)保险第二笔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支出11,400.00元、玉财金〔2016〕26号2016年政策性农业(畜牧业)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支出49,105.20元、华财金追〔2018〕7号2017年外贷项目还本付息支出71,015.00元、玉财农〔2015〕225号现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专项资金支出39,000.00元、玉财农〔2018〕94号农业生产发展经费(水果产业体系玉溪试验站建设)支出37,000.00元、玉财农〔2017〕194号2017年第一批市级开发型农业及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80,000.00元、华财农追〔2018〕300号业务工作经费(非税收入返还)支出22,400.00元、玉财农〔2015〕292号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蔬菜项目经费支出200,000.00元、华财发〔2017〕32号业务工作经费支出42,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63670.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7057653.77元对比减少17693983.35元,减37.6%,主要原因是总体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1676.94元、项目支出减少18295660.29元,减幅达75.03%,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有正科级领导调入和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人员进入、职级晋升、正常晋升、考核晋升、转正定级等增资及因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个是上级专款减少,另一个是部分项目已完工,但是款未支付、有的项目因资金不到位无法实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0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利息补贴(华财金追〔2018〕7号2017年外贷项目还本付息);
2.科学技术支出6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对企业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3,72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14,985.4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8,736.00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0,73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食品安全事务、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13,491.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44.50元;
5.城乡社区支出458,8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6.农林水支出20,654,67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病虫害控制、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村公益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66,054.6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8,242.4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2,982.40元、资本性支出261,400.00元、对企业补助506,000.00元;
7.住房保障支出1,389,7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952.24元,完成预算的82.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236.24元,完成预算的9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716.00元,完成预算的78.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01.36元,下降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97.36元,下降3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596元,增长13.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36.24元,占21.93%;公务接待费支出82716元,占78.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36.2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236.2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省市出差和各乡镇(街道)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71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7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乡镇业务人员、相关项目单位等工作妆洽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农业局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9,805.85元,与上年863,541.50元对比增1286264.35元,增148.95%,主要原因是正科级领导调入、职级晋升、正常晋升、考核晋升、转正定级等增资及因人员增加相应增加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生活补助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宁县农业局资产总额16806495.43元,其中,流动资产5011099.12元,固定资产1618316.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6247207.4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9288.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0960.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17909.46元;报废报损资产39项,账面原值22882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68平方米,账面原值105037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1785.7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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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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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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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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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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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6806495.43 | 5011099.12 | 1156.88 | 3453771.44 | 2208910.52 |
| 59061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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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55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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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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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668.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668.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668.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名词解释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24002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