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华宁县经济作物管理工作站(更名为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是华宁县农业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职能变更为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的指导、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服务和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的业务指导。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厕所革命”工作持续推进
(1)、2020年中央、省级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涉及行政村所在地公厕改建任务数10座,已完成验收10座;全县75个行政村现有无害化卫生公厕107座,含今年县级任务增加完成的19座,新增的19座公厕均已完成选址建设,12月中旬将完成验收;全县达到行政村所在地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标准。
(2)、2020年中央、省级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涉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任务数3968座,实际完成3968座,完成率达100%,目前全县共有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24032座,覆盖率达50.73%。
2、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的管理
华宁县第一、二批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批复建设为3个乡(镇)的4个自然村,总投资536.16万元(奖补资金500万元,其他整合资金36.16万元。青龙镇中村村委会马郎村、华溪镇小寨村委会上木宗村、黑牛白村委会黑牛白村示范村项目已完工,盘溪镇红石村项目正在实施污水管网建设。
3、多措并举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1)、制定考核制度,完善激励机制。自2020年4月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活动。把每月5日、20日定为全县环境卫生活动日。组织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提高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由县相关单位组成3个考核小组,按照华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评分标准对全县75个行政村630个自然村逐村逐项进行考核,建立75个行政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大排查”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根据考核排名情况对排名第1的乡镇(街道)进行表扬,排名末位的进行通报批评。至11月25日全县已考核75个行政村454个自然村,发出整改通知书245份,督促乡镇立行立改。按年终考核结果实行以奖代补,考核为第1名的乡镇奖励30万元,第2名奖励20万元;对年终考核在前10名的行政村各奖补5万元,对考核在后10名的行政村“三委”班子成员扣除当年绩效奖励的50%。目前已在华宁电视台表态9人次,公开“红黑榜”村组115个村(社区)和乡镇(街道)。
(2)、群策群力稳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县、镇、村三级干部与广大群众齐心协力,稳步开展村庄清洁专项行动。进村入户宣传 310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 110050份;张贴宣传标语6450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54244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36120吨,清理村内水塘589个,清理村内沟渠1875.1公里 ,清理村内淤泥2953.2吨 ,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7366.4吨 ;清理残垣断壁 846处;截止11月20日投入财政资金用于村庄清洁行动资金109.62万元、社会力量投入村庄清洁行动资金166.88万元。
(3)、持续推进农村秸秆、农田残膜、农药包装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制定了《华宁县农膜回收管理实施办法》,加快推进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膜残留污染,提高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建立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全县设置4家回收经营户,按3.5元/公斤进行有偿回收,覆盖率达100%。
4、突出特色,美丽乡村推介工作取得成效。
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建设幸福村居、打造美丽乡村”的工作部署,通过县、乡、村的密切配合和努力,我县高质量据实完成美丽乡村申报工作,在2020年公布的《云南省2019年度美丽村庄评选名单》中,全县6个村庄上榜,其中:华宁县华溪镇甫甸社区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村庄,盘溪镇盘江社区被评定为市级美丽村庄,华溪镇小寨村、盘溪镇大寨社区、青龙镇大村、青龙镇矣马白村4个村被评定为县级美丽村庄。2020年华宁县共组织5个乡镇申报“美丽村庄”21个,其中省级3个、市级12个、县级6个,现在正等待省市级评定中。获得省市县级荣誉称号的美丽乡村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树立了典范,形成共同治理环境、珍惜环境的良好氛围。
5、推进完成“五必拆”工作任务
摸清“五必拆”底数,持续推进农村危旧房拆除工作。按照《华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规划与管控,持续开展“拆危房、除闲房、腾空间、建新村、换新貌、奔小康”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拆除后空地面积的利用效率,切实有效改善农村生活环境。2020年4月17日,华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5个乡镇街道下达了《关于明确行政村“五必拆”摸底排查底数和检查考评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把摸底排查认定当作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和前提,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核实认定,确保做到排查全覆盖、应排尽排、无遗漏、一次清、全见底。为推进完成拆除整治,县财政对全县75个行政村每村预拨2.5万元工作经费,高位推进“五必拆”工作,累计拆除危旧闲房2938宗,累计拆除建筑面积18.36万平方米。及时见缝插针“建”,对拆房腾空间面积及时进行增绿补绿或批建新房,营造了绿水青山的宜居环境,有效解决了群众建房需求,累计整合投入绿化美化资金217.56万元,增绿补绿面积50320平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1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07万元,占总收入的98.7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5万元,占总收入的1.25%。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5.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增加,增加项目经费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1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7万元,占总支出的30.90%;项目支出287.50万元,占总支出的69.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增加,增加项目经费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8.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项目经费287.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对比增加295.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增加,增加项目经费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6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1%。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及职工工资支付。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8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82.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批次减少,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33万元,增长25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3万元,增长252.4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批次增加,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8万元,固定资产0.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8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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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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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39 | 4.78 | 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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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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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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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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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县级财政预算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制定了《华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内部理规定的通知》(华农发[2019]127号)和《华宁县农业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等内部管理规定,单位根据下达资金文件及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核查2020年度4个项目资金的目标实现情况,系统、科学地考评项目资金支出效益及综合社会经济效果,总结项目资金使用中的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2020年部门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根据《华宁县财政局关于县本级预算部门开展2020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华财债〔2021〕1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共有项目4个,部分项目因需要资金支撑,只是做了前期准备工作,无法按时完成项目实施。但是大部分项目已完工,只是没有完成资金支付。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承担的职能职责多,项目也多,资金拨付使用率低,部分项目因要资金支撑,只是做了前期准备工作,无法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有的项目已完工,但没有完成资金支付,为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议资金及时拨付,及时列支。同时要加大对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真实反映项目实施情况,争取资金的拨付,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我中心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并认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我中心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的标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手段。
主要经验及做法: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进一步树立了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落实了“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绩效管理责任;我局强化了全过程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的各个环节,包括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预算执行过程中,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1)项目—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目标完成2座公厕建造,项目评价得分93,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中,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着力打造美丽宜居新农村。项目已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2020年省级美丽村庄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绿化、美化、亮化约1000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1座;村庄环境整治12处;永久性指示牌1块。通过上述4项建设,使甫甸社区人居环境有一个质的提高。项目没有完成预期目标。
(3)项目—2020年厕所革命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中,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着力打造美丽宜居新农村。项目没有完成预期目标。
(4)项目—农村厕所革命省市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在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中,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着力打造美丽宜居新农村。项目没有完成预期目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
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