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审计局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审计报告(玉审报〔2022〕52号)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华宁县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问题1:应拨未拨专项资金47545817元。1.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级下达华宁县2020年至2022年“厕所革命”补助资金17310400元,已拨付实施单位9463200元,未拨付7847200元,其中:2020年2587200元、2021年150000元、2022年5110000元。2.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级下达华宁县2020年至2022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补助资金47651100元,已拨付实施单位9522483元,未拨付38128617元,其中:2020年8768900元、2021年13029017元、2022年16330700元。3. 截至2022年9月30日,上级下达华宁县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570000元尚未拨付实施单位。
整改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保障,拓宽管护资金来源,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截至2024年7月19日,华宁县2020年至2022年“厕所革命”补助资金1731.04万元,已拨付实施单位1484.76万元,未拨付246.28万元。
截止2024年7月22日,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30日,项目通过农业农村局系统内拖欠企业账款全部化解,协议金额535.84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2023年11月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拨付项目资金1207.35万元,项目已完成,准备验收工作。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春节拨付资金9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问题2:3个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建设进度滞后。1. 2020年宁州街道上寨、拖卓及咱乐片区等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批复投资1620万元,建设限期半年。项目于2020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超合同工期1年,项目仍未完工,延伸至2022年9月30日,项目仅完成投资945万元,完成率58.33%。因资金仅到位411.20万元,到位率仅为32.46%,项目已停工,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2. 2021年宁州街道郭家营、那果片区等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批复投资2369.10万元,建设限期一年。项目于2021年12月2日开工建设,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2年4月1日。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超合同工期6个月,项目仍未完工,延伸至2022年9月30日,仅完成投资1676万元,完成率70.74%。因资金仅拨付到位412.05万元,到位率仅为24.03%,项目已停工,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3. 2022年宁州街道新庄、暮车、普左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批复投资1812.60万元,建设限期半年。项目于2022年3月20日开工建设,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超合同工期2个月,项目仅完成投资720万元,完成率39.72%。因资金仅拨付到位150万元,到位率仅为13.46%,项目已停工,未能按期完成建设。
整改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保障,拓宽管护资金来源,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1. 华宁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面积为1.08万亩,项目总投资162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资金1267.09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352.91万元)。项目于2020年11月20日开工,截至2024年7月22日,项目完成形象进度100%,完成投资1207.35万元,项目拨付工程款1207.35万元,拨付率100%。2. 华宁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1.49万亩,总投资2369.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2235万元,投工投劳自筹资金134.1万元。项目于2021年11月26日完成招标,于12月2日签订施工合同,于12月2日开工建设,项目合同价1950.67万元,截止2024年7月22日项目完成形象进度70%,完成投资1564.5万元,完成工程款拨付514.05万元,拨付比例为23%,由于华宁县财政困难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及时,现项目处于停工状态。3. 2022年华宁县宁州街道新庄、暮车、普左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14万亩,计划总投资1812.6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资金补助为1710万元,投工投劳折资为102.60万元)。项目于2022年3月2日完成招投标工作,于3月14日签订施工合同,于3月17日开工建设,截止2024年7月22日,实际完成形象进度45%,完成投资769.5万元,共计拨付项目资金176万元,资金拨付率10.3%,由于华宁县财政困难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及时,现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三、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审计报告中涉及乡村振兴部门问题共7个问题,主要问题是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华溪镇独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其中:涉及盘溪镇人民政府2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涉及华溪镇人民政府2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涉及通红甸乡人民政府2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涉及青龙镇人民政府1个问题,整改完成1个。
(一)盘溪镇
涉及盘溪镇人民政府2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正在整改0个,未启动整改0个,无法整改0个,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1: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897210.83元。审计抽查发现,华宁县2021年—2022年23个衔接资金项目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金额,但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1897210.83元。其中,盘溪镇涉及9个项目,金额406000元。
整改措施:1、梳理9个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情况及时整;2、未完工的项目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已完工的项目将吸取经验教训规范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整改情况:盘溪镇全面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目前涉及的9个项目已全部竣工,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防范项目风险。
问题2: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74426.30元。
审计抽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预留11个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374426.30元。其中,盘溪镇涉及5个133180.12元。
整改措施:1、梳理5个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情况及时整;2、还在1年质保期内的项目及时收取质量保证金,已超过1年质保期的项目将吸取经验教训规范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整改情况:盘溪镇全面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其中,云南明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的2021年华宁县盘溪镇九甸村委会产业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2021年华宁县盘溪镇各纳甸村委会燕窝小组产业发展道路建设项目分别于2022年4月13日缴纳2.4万元、1.8万元;云南华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实施的2021年华宁县盘溪镇各纳甸村委会燕窝、法底小组人饮工程项目于2022年4月13日缴纳1.5万元。盘溪镇于2022年7月4日退还。未收取的5个项目均已竣工、且超过1年的质保期,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方收取3%的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
(二)华溪镇
涉及华溪镇人民政府2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正在整改0个,未启动整改0个,无法整改0个,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1: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审计抽查发现,华溪镇于2022年4月7日与云南泉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华溪镇独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项目于2022年4月8日开工,合同工期90天。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完成建设任务,延伸至2022年10月,项目仅完成投资80%。主要原因是该村正在实施“一水两污”项目影响了项目进度。
整改措施:华溪镇加大对施工方项目施工的督促力度,要求施工方增加劳动力、加班加点加快施工进度。目前,华溪镇独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已完工。
整改情况:2022年华溪镇独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该村融合了民族团结示范项目、福利彩票公益金、“一水两污”等项目,华溪镇立行立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倒排工期,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施工进度,截止12月,华溪镇独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已完工。下一步,华溪镇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在批复下达的项目建设期限内按质、按量克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竣工验收等工作。
问题2: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897210.83元。审计抽查发现,华宁县2021年—2022年23个衔接资金项目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金额,但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1897210.83元。其中,华溪镇涉及5个项目,金额687054.56元。
整改措施:1、梳理华溪镇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5个,总投资904.12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2、未完工的项目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已完工的项目将吸取经验教训规范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整改情况:华溪镇全面梳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目前涉及的5个项目按质按量完成,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防范项目风险。
(四)通红甸乡
涉及通红甸乡人民政府2个问题,整改完成2个,正在整改0个,未启动整改0个,无法整改0个,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1: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897210.83元。审计抽查发现,华宁县2021年—2022年23个衔接资金项目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金额,但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1897210.83元。其中,通红甸乡涉及9个项目,金额631595.45元。
问题2: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374426.30元。审计抽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预留11个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374426.30元。其中,通红甸乡涉及6个241246.18元。
整改措施:一是通红甸乡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办加强与财政所的横向联系,保证履约保障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从收取、管理、退回过程中不脱节、不缺位。乡财政所对履约保障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收付建立明细账,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对工程维护管理,建立工程质量保证金台账,有效利用履约保障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企业的约束作用,确保企业对履行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和维修责任。二是提高项目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对通红甸已实施项目进行及时清理,对未完工项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以及收回因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防范项目建设风险的发生。三是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为企业降压减负的重大政策措施,举一反三,加强对涉企工程质量保证金清理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返还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并以本次问题整改为契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对已入库未开工项目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整改情况: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位,我乡主动承担项目质量、工程管理及后续工程款拨付等职责,全面排查清理衔接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健全组织构架和内部章程,从源头治理并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及时堵塞漏洞,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营。对于已过时间节点的项目,查缺补漏,确实整改。在今后的项目管理中,我乡将全过程高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及时依规收取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确保资金安全和质量过关。
(五)青龙镇
涉及青龙镇人民政府1个问题,整改完成1个,正在整改0个,未启动整改0个,无法整改0个,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问题1: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897210.83元。审计抽查发现,华宁县2021年—2022年23个衔接资金项目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和金额,但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1897210.83元。其中,青龙镇涉及3个项目,金额172560.82元。
整改措施:1、梳理3个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情况及时整;2、未完工的项目及时收取履约保证金,已完工的项目将吸取经验教训规范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整改情况:2021年华宁县青龙镇大母公竜村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财政总投资66万元,2021年8月25日开工建设,10月25日竣工,10月29日通过验收,12月24日完成审计结算,工程款2022年8月全部付清。项目履约保证金合计32429.58元,青龙镇人民政府多次向施工单位(云南典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催缴履约保证金,云南典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以30%的项目启动资金到位为由,未缴纳履约保证金,但工程进度井然有序,按时按质按量通过验收审计,2022年9月22日完成确权移交工作。
2021年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托别小组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财政总投资153万元,2021年9月1日开工建设,10月30日竣工,11月15日通过验收,2022年1月8日完成审计结算,工程款2022年9月全部付清。项目履约保证金合计76003.55元,青龙镇人民政府多次向施工单位(云南泉昊建筑有限公司)催缴履约保证金,云南泉昊建筑有限公司以30%的项目启动资金到位为由,未缴纳履约保证金,但工程进度井然有序,按时按质按量通过验收审计,2022年9月22日完成确权移交工作。
2022年华宁县青龙镇落梅村对门山小组美丽村庄建设项目,财政总投资129.7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2022年4月15日开工建设,12月1日竣工,12月13日通过验收,工程款已付122.9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合计6.41万元,青龙镇人民政府多次向施工单位(云南泉昊建筑有限公司)催缴履约保证金,云南泉昊建筑有限公司以垫付工程款为由,未缴纳履约保证金,但施工方表示肯定能按合同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现该项目正在做审计结算。3个项目已经全部完工,以后的项目我们将吸取经验教训规范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