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347601000
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要求,接合《华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云南华宁磷化工循环经济特色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精神,经请示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08年11月组建成立了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临时机构。 2012年5月,按照华宁县机构编制委华机编字【2012】13号文件规定,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正式定编定员,为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5名,后根据华机编[2017]19号文件增加了事业编制5名,现在共有事业编制20名。设管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党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核定政府购买岗位20名。内设党政办公室、规划建设和环保管理股、发展招商股、企业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督股、土地管理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工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负责编制工业园区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一园四片区”入园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的包装推介工作,并认真组织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一园四片区”企业生产要素组织协调及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社会稳定、职工合法权益等各项工作;协助投资商、并协调各乡镇完成园区土地征用或租用等工作,认真处理好各种社会服务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管委会所属人、财、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建设资金筹集,管理管委会下属的投融资、担保公司等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11月,园区完成工业总产值66.98亿元,同比增长7.3%;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2.42亿元,同比增长11.9%;完成工业增加值24.12亿元,同比增长10.4%;实现利润1.33亿元,同比增长31.7%;缴纳税金7811万元,同比增长10.5%;完成招商引资18.92亿元,同比增长16.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49亿元,同比负增长21.3%;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完成8033万元;新开工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3个,建成标准厂房2.02万平方米。
全年预计完成工业总产值74.7亿元,同比增长6.7%;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3.9亿元,同比增长11.9%;完成工业增加值27.4亿元,同比增长10.1%;完成招商引资19.7亿元,同比增长16.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7亿元,同比负增长27.1%;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8200万元;新开工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3个,建成标准厂房2.02万平方米。
1、园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省级园区进行“瘦身强体”的总体要求,园区管委会进行了新一轮《云南省华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8-2035》的修编,将园区规划面积由原来的13.98平方公里缩减为11.07平方公里,瘦身率达20.8%;空间布局由原来的“一园四片区”调整为“一园三片区”,即新庄片区、冲麦片区和盘溪片区;产业布局由原来的“五大产业”调整为“一主两辅”三大产业,即以风电装备制造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和化工、陶瓷建材两个辅助产业。以打造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风电设备制造基地、云南省磷化工循环产业示范区、云南省重要的陶瓷产业核心区为目标,把华宁工业园区建成全县经济增长核心区。《规划》于2019年9月24日通过县规委会审查,并通过市级审核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实施。
2、盘溪化工企业聚集区申报工作推进顺利。按照市委领导提出的“要以华宁县盘溪磷化工工业园区现有产业为基础,立足华宁磷化工产业长远发展,科学编制华宁磷化工产业基地(园区)建设规划,将盘溪磷化工工业园区规划为年设计生产能力50万吨、产值超100亿元的磷化工产业基地”要求,为把华宁工业园区盘溪片区打造成全市全省化工产业基地,促进园区聚集规范发展,园区出资74万元委托第三方中介进行化工企业聚集区申报资料编制,于5月16日获市工信局批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实施。申报工作于9月4日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9月9日专家组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专家组意见园区将修改后的资料于9月23日上报省工信厅。一是完成《水电磷一体化华宁磷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玉溪绿色化工园区发展实施方案》《华宁工业园区盘溪化工企业聚集区产业发展规划》《盘溪化工企业聚集区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制;二是完成盘溪化工企业聚集区主干道一号线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工作,进入项目勘查设计阶段;三是活发至胜创道路、金振公司入厂道路建设顺利推进,预计2020年1月底可全面交付使用;四是完成盘溪化工企业聚集区安全风险排查报告的编制;五是完成盘溪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论证报告编制,现正在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加快推进华宁陶瓷产业的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华宁陶瓷产业发展提出了“举全市之力,把华宁陶打造成为全国著名品牌,把华宁打造成为世界陶都”的目标定位要求,园区已完成《华宁陶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编制,正积极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与市级对接前期工作经费落实,预算投入资金10381万元。
4、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华宁县人民政府与玉溪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玉溪市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目标责任书》要求,园区围绕2019年完成新增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3个的目标积极开展项目招商,重点围绕磷化工、装备制造、陶瓷建材等特色产业和配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储备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工业项目。1-10月完成新增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2个,协议总投资1.67亿元。签约项目包括:与煤科院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华宁县工业园区(新庄片区)节能环保集中供汽示范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与云南丰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华宁县工业大麻全产业链种植加工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总投资9亿元,已完成项目选址和土地收储,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年内开工建设。正在商务洽谈项目包括:云南厚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富氧液化气醇基燃料生产、云南闽商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清洁燃料生产等,意向性投资超过5亿元。
5、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园区服务职能。根据县委减税降费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查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优的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园区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成立工业园区减税降费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园区减税降费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领导,确保工作的持续性;二是设立园区服务大厅,将涉及园区服务事项纳入服务大厅进行“一站式”办结。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与企业结对联系工作机制,开展“全天候”“保姆式”服务,尽可能的为企业创造一切有利于企业提质增效的营商环境;三是加大对园区企业的服务力度,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产能指标、市场拓展、品牌培育保护等问题,助推园区企业的全面发展。
6、园区债务得以有效清偿。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欠款的工作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园区结合自身实际,在妥善处理好建设发展与清欠关系的同时,多方协调资金有效化解园区债务。一是协调资金100万元进行银行贷款的偿还;二是积极协调资金1674万元对园区建设工程欠款进行支付,真正将清偿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7、园区安全生产、环保监管工作得以平稳过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时召开园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37户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责任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微信群,将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预警预报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企业落实,持续深入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汛期安全防范、“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等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同时严把项目入口关,积极致力于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切实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1-10月园区无较大以上安全、环保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其他事业单位0个,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行政人于2019年12月全部调出。事业人员4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管理人员。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3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4.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去年1103.35万元相比减少了468.42万元,减少了43%,原因主要是项目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3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28万元,占总支出的37.08%;项目支出401.00万元,占总支出的62.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去年1101.01万元相比减少了463.74万元,减少了43%,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28万元。与支年227.09万元相比增加了9.19万元,增加了4%,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补发2017年综合考评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8%。(人均占有公务费5,43万元,原因是12月份行政人员9人调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1.00万元。与去年873.92万元减少了472.92万元,减少了55%,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去年1101.01万元相比减少了463.74万元,减少了43%,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基层党建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48万元,增长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8万元,增长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和批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园区企业服务、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4825.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23.26万元,固定资产1.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7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76.5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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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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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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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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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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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825.04 | 48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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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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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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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042400347601111
华宁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301041124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