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一颗印章管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作为在全市改革试点区县之一,华宁县下好改革“先手棋”、打好创新“组合拳”。依法依规推进试点工作,力求实现一窗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颗印章完成审批的改革目标。
华宁县在认真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起草了《华宁县“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亲自抓,明确第一批次委托到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权事项10项。经完善修改的《实施方案》,通过了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华宁县优化营商环境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的审议;也顺利通过了5月21日下午召开的中共华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明确指出,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构建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政府治理架构,建设简约、便民、阳光、高效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第一,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人员选派、行政许可内容委托备案、建章立制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第二,进一步梳理在县域内可终结的审批事项,从需2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中合理选择纳入“一颗印章管审批”范围作为试点加以推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第三,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逐步扩大“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委托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
目前,《实施方案》于5月25日由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文,首批明确的10个行政许可事项,已进入签订委托授权书和公示准备环节,结合实际审批工作操作,对审批接件、审批流程、审查标准、审批时限等再进行规范细化,形成报件审批指南的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