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效能、强化依法治理,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多措并举开展全方位普法工作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法治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八五”普法必学内容,并于每周例会上常态化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深入贯彻法治精神。
2.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水平。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2年初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2022年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在党组会和周例会上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明确目标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从而形成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工作抓得实、抓得紧、抓出成效。
3.增强干部普法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激励监督机制,制定并实施《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建设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将学法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坚持开展支部会、周例会集中学法。2022年先后学了《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玉溪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等等规章制度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把学法教育、思想教育贯穿于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逐步养成遇事思法、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
4.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抓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LED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媒介开展了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民法典宣传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宣传”等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粘贴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是普法责任人的思想,将普法贯穿于咨询、办件全过程,树立每一次咨询、每一次办件都是普法契机的思想;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法治政府的宣传者,充分发挥窗口服务职能,全面履职尽责,做法治政府的推进者,着力解决“中梗阻”“吃拿卡要”等问题,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2022年以来,在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按要求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做到及时、准确、有效更新各类信息。
2.实体大厅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成建制进驻部门23个,设置服务窗口90个,承办政务服务事项1219项;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设置企业开办和不动产“一窗通”综合服务、“跨省通办”、农民进城、老年人综合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办不成事反映、“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等便民特色服务专区,企业群众高频办理事项实现“只进一扇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交易等实现“一窗通办”。政务服务场所健全完善服务承诺、首问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保障。
3.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完善。不断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已承接并指派实施主体的事项1225件,政务服务事项达到100%完善并发布,其中“一门”进驻率、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即办件率、“最多跑一次”率均实现100%,全市排名第一。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5个乡镇(街道),75个村(社区)实现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100%承接并发布;同时可以通过市委网信办统一分配的OA账号正常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用户持续增加。通过不断宣传推广,截至12月底,“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总办件量13.33万件,实名认证5.3万人。总活跃用户2.6万人,实名认证人数不断新增。
4.扎实开展“帮(代)办”服务。以县政务服务大厅为依托,畅通办事评价渠道,设置帮(代)办服务专窗,建立健全延时服务、开通周六“早市”服务等机制,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便利化服务。
5.监管评价机制不断健全。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至12月底,省平台我县共有监管事项664项,检查实施清单698项,检查实施清单率达100%;有监管行为事项512项,监管事项覆盖率77.11%,各部门报送监管动态信息和违法违规曝光信息320条监管动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常态化。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覆盖全面、多方位评价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好差评系统评价总数79449件,主动评价率82.07%,好评率100%,无差评评价,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6.推进信息化集成优化提升建设。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件模式,目前项目进入筹备建设阶段。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优化。于2022年6月顺利完成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移交县发展改革局工作;9月印发《关于变更调整设置华宁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县政务服务局继续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11月制定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切实规范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领导。
2.简政放权工作深入推进。首先,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并保持动态调整。1月,完成县、乡两级36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实现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同步录入“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平台,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常态化设置“权责清单”专窗,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县级行政职权为6178项,责任事项45135项,追责情形39651项;乡级行政职权为451项,责任事项2245项,追责情形2561项。其次,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9月,组织全县27家部门完成《华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编制工作,印发《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并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梳理,在华宁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42项。
3.跟踪问效力度持续加强。印发《华宁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制定月报、半年报制度,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今年内完成月报和工作总结上报工作12次。组织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9家部门,迎接市对县深化“放管服”改革综合督查。今年年底印发《华宁县深化“放管服”改革综合督查实施方案》,对5个乡镇(街道)和19家县级部门开展县级综合督查。
4.政企沟通渠道持续畅通。1-5月,负责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期间,完善企业群众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做好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运行工作;严格按照《华宁县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受理县域内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并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开展企业反映营商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印发《华宁县关于企业反映营商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并制定整改落实情况月报告制度。定期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调研开展联系回访服务企业(项目)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企业问题,并做好跟踪督办。今年内联系回访服务企业590余户(次),收集表扬、意见、建议共31条;起草企业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方案2个,督办问题27个。
(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1.公共资源“上云”阳光交易。入场项目从进场交易登记至定标、结果公示全流程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云平台上进行,实现公共资源全省一张网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稳,累计为参与交易各方提供各类信息咨询服务236次,提供场地服务68余次;全县项目在线开标率达100%,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达91.51%。
2.减轻企业负担出实效。自今年3月实行“网上开标”和公共资源“上云”以来,依法依规全面取消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图纸费用,为企业减负80多万元。
3.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代收代退行为。严格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有效期内,按规定时间及时提起投标(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未及时提起退还申请的,执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竞买)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代收代退行为。
4.持续开展工程项目“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制定《华宁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涉及“应进必进”工程项目的30家单位开展清查,与各单位招投标负责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对林草等4个部门重点进行查纠治理专项检查,责令整改招投标方式混用、评标专家人数不合理、工程类项目保证金未退还利息和招标文件资料混乱等问题46个。通过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5.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是启动第三批“一颗印章管审批”试点工作,涉及7个部门47个委托事项;梳理公布全县12家部门77个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实现业主扫码即可获取所有报件资料。二是贯彻落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在项目业主委托范围内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年内,两平台受理项目451件(次),“帮办代办”事项75件,“一颗印章管审批”试点工作受理制证263个。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普法工作还需加强。一是干部学习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和培训形式较单一,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培训也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政策法规知识储备不足、知识更新不及时的现象。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时代意义认识不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办理、轻法治学习的情况。三是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方式以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片、宣传栏张贴海报等传统普法形式居多,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普法运用不够。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还有待提升。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共享不顺畅,省政务服务平台与各部门自建系统未实现数据互通,对于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与国家、省市要求相比差距较大。县乡村政务服务软硬件设施建设不能适应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标准要求,政务服务场所建设、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配置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特别是今年华宁县政务大厅运转经费、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资金、交易中心运转经费财政预算难以保障。
(三)“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不够深入。由于“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属于试点工作,目前工作缺少相关经验参考,项目审批部门无法集中审批,导致服务群众和提升改革成效的质与量还不能达到最优。
(四)“放管服”改革工作整体统筹、协调和创新还需加强。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执行不严等情况;在执行落实上级政策中,缺少与先进地区、周边优秀县区的主动对比、看齐思维,“规定动作”多、“自选动作”少,创新性不够。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提升自身法治思想认识,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对单位法治建设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任务督办,将单位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注重统筹协调,确保法治工作与政务服务工作同步推进。制定《中共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2022年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抓好落实,配合做好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制定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四个不直管”等议事决策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合法性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聘请法律顾问1名,坚持对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签订合同和涉及法律风险事项上征求法律意见。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226条,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4条,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公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主题集成服务、设立特色服务专区,便民服务专区、完善发布我县1212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要素信息。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完成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公布工作。严格执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的推广运用,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市)通办”。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着力预防范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单位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征求意见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不越权不越位。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教育督促防止干部职工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法、守法,把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条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推荐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深化运用法律知识。将执法、学法、守法纳入干部职工述职内容,不定期开展法治建设专题培训,让干部职工了解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知识,熟悉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始终强化学法用法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工作中,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先考虑是不是合法。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深学细宪法和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到与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坚决斗争。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其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政务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和普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二)加快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和便利化建设。一是合理设置窗口完善大厅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办事能力、政治素养,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二是大力推进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集成优化提升建设,完善中心无声取叫号模式,新打造无声叫号APP,依托叫号平板实现入驻中心的所有事项无声叫号功能。完成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升级,与全省一体化政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同步汇聚省平台。三是积极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用户专属空间,推进电子证照扫码亮证、一键授权、一键复用等“免证办”应用。四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精神和要求,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进一步完善全面覆盖乡村两级的基层政务服务模式。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充分发挥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跟踪问效,助推“放管服”改革再上新台阶。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格落实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调整工作。
(四)加快公共资源高效便捷交易规范化。一是积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完善招标文件审核工作,从严查处违规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或排除潜在投标人的歧视待遇的行为,从严整治违规收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图纸费用等行为。二是常态化疫情防控,落实好“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有效节约人力、物力、时间,真正实现投标人全过程“零跑腿”“零接触”,有效节约企业成本,避免了投标人与招标人、评委的“线下”接触,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安全高效运行,不断持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化、便捷化和规范化。
(五)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总结“一颗印章管审批”试点工作和“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经验,继续提升业务能力,优化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速,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在“帮办代办”过程中及时与企业、群众沟通,减少企业、群众申报项目的工作量,项目审批事项办结后主动回访,倾听企业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自身不足,为群众提供高质高效服务。三是落实《华宁县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围绕重点项目做好要素保障全流程审批服务,做到项目流程与行政审批服务相匹配。及时跟进项目推进情况,畅通项目落地渠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保姆式、贴身式服务。
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