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效能、强化依法治理,结合实际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工作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法治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八五”普法必学内容,并在周例会上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深入贯彻法治精神。
2.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水平。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3年初成立法治建设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2023年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在中心组和周例会上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明确目标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从而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工作抓得实、抓得紧、抓出成效。
3.增强干部普法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激励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建设制度》、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将学法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坚持开展支部会、周例会集中学法。2023年先后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玉溪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等规章制度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把学法教育、思想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中,逐步养成遇事思法、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习惯。
4.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华宁县“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全面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抓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LED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媒介开展2023年“宪法精神宣传”“反传销宣传”“民法典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打击养老诈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国家安全法宣传”等普法活动,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示栏粘贴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是普法责任人的思想,将普法贯穿于咨询、办件全过程,树立每一次咨询、每一次办件都是普法契机的思想。
(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2023年以来,严格按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做到及时、准确、有效更新各类信息。
2.实体大厅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23个,设置服务窗口90个,承办政务服务事项1237项;法律援助、公证、水电气、邮政等窗口相继入驻政务大厅,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设置医保、市监、水电气、民政、公安、不动产、公证法律、社保、税务、公积金10个区域综合窗口,设置企业开办和不动产“一窗通”综合服务、办不成事反映、“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等便民特色服务专区,企业群众高频办理事项实现“只进一扇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交易等实现“一窗通办”。二是健全完善服务承诺、首问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玉溪市政务服务场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玉政务〔2023〕3号),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服务用语、服务态度、服务禁忌进行规范,树立良好的窗口服务新形象,极大提升了群众办事获得感。
3.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完善。一是不断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加快数字政务建设。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已承接并指派实施主体的事项1237件,政务服务事项达到100%完善并发布,其中“一门”进驻率、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即办件率、“最多跑一次”率均实现100%,全市排名第一。二是加速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全面启动乡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代办服务工作,乡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代办服务共涉及老年人福利补贴、生育子女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28个服务事项,在各村(社区)建立帮办代办队伍,5个乡镇(街道),75个村(社区)共有帮办代办人员80名,配发《华宁县乡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代办业务手册》80份,各类代办事项有序开展。9-11月,华宁县乡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代办服务工作共办理4168件。
4.监管评价机制不断健全。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至11月底,省平台华宁县共有监管事项655项,检查实施清单708项,检查实施清单率达100%。录入行政检查行为1250次,行政处罚4次。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覆盖全面、多方位评价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截至目前,华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好差评”评价量11.9万件,主动评价率94.96%,好评率100%,无差评评价,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5.推进信息化集成优化提升建设。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优化提升建设,通过完善配套叫号平板、智能评价仪等设施设备,强化窗口人员系统应用培训,依托叫号平板,办事群众从进门咨询取号到办件完结实现无声叫号服务,大厅服务环境更加安静、温馨。截至11月,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受理办结各类事项23.9万件,日均办件890余件,办结率100%。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扎实开展常规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决策部署,对开展年度改革任务进行统筹安排,1-11月,制发相关文件23个,组织召开相关会议12次,向县委、县政府提交2023年度工作报告1个。发挥督办落实职能,持续跟进企业反映问题整改和2022年市对县“放管服”改革综合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收集上报每月整改落实情况11次。
2.统筹推进改革任务。一是开展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于10月印发《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华政办通〔2023〕46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经梳理编制:华宁县赋权事项共计68项,其中4个乡镇60项、宁州街道38项;11月,完成赋权事项移交手续和业务培训。二是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工作,于9月印发《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华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经梳理,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39项。三是推进产业园区赋权工作,及时组织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属有关部门确定我县拟承接事项,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华宁产业园区根据自身承接能力,自主选取的省级赋权事项 26 项,涉及10个部门;承接玉溪市赋予的事项9项,涉及5个部门。四是推进事项清单联动调整,2023年9月,组织县、乡两级37家部门开展2023年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业务培训,根据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和法律法规更新等,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联动调整。
3.积极开展助企纾困工作。开展助企惠企和民生保障政策梳理工作,完成县级32个部门管理员账号创建,组织各部门开展政策兑现事项系统录入工作,并按照省级审核意见,及时整改。开展惠企政策平台宣传工作,制作二维码宣传展板分别放置于大厅导服区和A厅开办企业专区。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常态化一线发现问题工作机制,定期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调研开展联系回访服务企业(项目)工作,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办企业问题,并做好跟踪督办。2023年1-11月,联系回访服务企业430余户次。
(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1.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场地标准化建设。建设完成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并改造升级开评标场地,实现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不见面远程操作,解决了本地专家数量少、专业不齐、熟面孔等问题,促进了评标活动公平公正、高效有序。
2.减轻企业负担出实效。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2023年5月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3年共减免保证金797.2万元,减免比例77.82%。实实在在为招投标市场主体减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开展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各成员单位对全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45个项目进行全部集中检查,印发《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县级集中检查问题通报》,严格消除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打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4.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是启动第四批“一颗印章管审批”试点工作,涉及7个部门4个委托事项。二是贯彻落实“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在项目业主委托范围内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年内,两平台受理项目444件(次),“帮办代办”事项114件,“一颗印章管审批”试点工作受理制证155个。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度,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
(一)普法工作还需加强。一是工作人员法治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不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办理、轻法治学习的情况。二是干部学习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和培训形式较单一,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培训也有待加强,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政策法规知识储备不足、知识更新不及时的现象。三是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方式以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片、宣传栏张贴海报等传统普法形式居多,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普法运用不够。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还有待提升。一是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大多为国家或省级层面部门建设,部门自建系统尚未完全整合到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县区级数据共享存在难度,对于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缺少上级部门资金、项目支持,主要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部分政务服务场所存在设备老化、场地不足等建设薄弱情况,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办事需求,有的村集体经济薄弱,办公条件差,制约了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不够深入。由于“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属于试点工作,目前工作缺少相关经验参考,项目审批部门无法集中审批,导致服务群众和提升改革成效的质与量还不能达到最优。
(四)“放管服”改革工作整体统筹、协调和创新还需加强。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少数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还有待加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提升自身法治思想认识,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对单位法治建设作部署、协调、督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单位法治建设,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发展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注重统筹协调,确保法治工作与政务服务工作同步推进。将法治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抓好落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配合做好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普法强基“补短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用宪法和法律法规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四个不直管”等议事决策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合法性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聘请法律顾问1名,坚持对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文件、重大决策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在签订合同和涉及法律风险事项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华宁县县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华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9条,在i华宁等网站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124条。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公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主题集成服务、设立特色服务专区,便民服务专区、完善发布我县1237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要素信息。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华宁县赋权事项共计68项,其中4个乡镇60项、宁州街道38项;权责清单中,街道行政职权为77项、责任事项540项、追责情形499项,乡镇行政职权为146项,责任事项1030项,追责情形1070项。推进产业园区赋权工作,研提赋权事项选取意见5次。完成《华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编制公布,经梳理,在华宁县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239项。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市)通办”。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法治建设的思想引领,将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中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运用于工作中,规范公正文明依法行政。一是贯彻党内法规与政务服务工作相结合。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完善《局领导值周和干部职工值班制度》《华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严格管理,完善大厅周例会工作制度,以图片形式表扬工作亮点、曝光存在问题,抓实抓细作风建设。二是贯彻党内法规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相结合。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进入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均适用《玉溪市开评标现场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评标活动;进场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开展交易活动;严格落实场地预约管理、人员进场管理、设备禁用管理、询标演示答辩管理、样品管理等规定。持续加强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巡检,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保障开评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单位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征求意见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不越权不越位。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教育督促防止干部职工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一年来,本人和单位均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始终强化学法用法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工作中,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先考虑是不是合法。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深学细宪法和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到与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坚决斗争。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面对新发展要求,自己还存在学法的深度、广度不够,普法的措施不新,法治建设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等问题。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自己将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治理和普法宣传工作,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能力,做法治政府的建设者和推动者。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其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政务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和普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二)加快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结合部门数据共享需求,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衔接,强化协同机制,扎实推进政务信息数据互联互通、系统共享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共享;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政务服务场所建设项目支持,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中心(站)软硬件建设,优化窗口设置、简化事项办理、深化服务改革、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便民措施的宣传及落地执行,强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基层群众真正享受“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全县政务服务场所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健全完善各项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办事能力、政治素养、服务礼仪培训的教育培训,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仪容仪表、服务态度、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县政务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一支政策知识牢固、业务能力精湛、仪容仪表良好、服务态度热情的政务服务队伍。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充分发挥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加强统筹协调、跟踪问效,助推“放管服”改革再上新台阶。二是做好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后半篇文章。协同县委编办、司法局加强对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落实情况的调研监督,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三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围绕优化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园区赋权工作。
(四)加快公共资源高效便捷规范交易。一是积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招标文件审核工作,从严查处违规设置不合理限制性条件或排除潜在投标人的歧视待遇的行为,从严整治违规收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及图纸费用等行为。二是全面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场地使用。2024年将继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推进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全面实现评标专家从“面对面”到“屏对屏”的转变,实现“投标不跑腿,交易不见面;继续抓住场所改造设备升级的机遇,坚持以交易主体为中心,不断优化服务举措,通过“软服务+硬配置”,为交易全流程做好保障与支持,助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再优化。
(五)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总结“一颗印章管审批”试点工作和“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经验,及时与企业、群众沟通,减少企业、群众申报项目的工作量,项目审批事项办结后主动回访,倾听企业意见与建议,继续提升业务能力,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改进自身不足,为群众提供高质高效服务。二是落实《华宁县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围绕重点项目做好要素保障全流程审批服务,做到项目流程与行政审批服务相匹配。及时跟进项目推进情况,畅通项目落地渠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保姆式、贴身式服务。
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