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扶贫办关于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各股室:
为切实加强扶贫办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提升扶贫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安排布署的执行力,切实转变作风,着力打造一支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队伍。根据《华宁县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华政办〔2010〕81号)要求,结合扶贫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扶贫开发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依据《华宁县2010年纠风工作意见》(华政办〔2010〕35号)和《华宁县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华政办〔2010〕81号)的要求,结合扶贫办效能政府建设,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瞄准贫困对象,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真正用在最贫困群众的身上,为有效促进华宁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对扶贫开发政策法规、项目规划、项目安排、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滥用职权、不收费、不罚款、不摊派。严格执行华宁县扶贫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问责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行政能力提升制度)。
(三)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贫困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和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受理和解决各种来信来访和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举报投诉,做到群众满意;积极采取得力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及推诿扯皮问题;认真开展“五零”服务,即:服务管理的“零推诿”、服务方式的“零距离”、服务事项的“零积压”、服务质量的“零差错”、服务标准的“零投诉”。
(四)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华宁县扶贫办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
(五)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2010年重点推行扶贫项目管理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三项制度,全面实施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制,同时坚持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制、报账制和项目永久性公示制等制度。
三、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扶贫办主要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一)民主评议的方法:
采取民主测评、定向测评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民主测评。由县政府委托县统计局调查机构在确定的评议代表范围内开展民主测评。
2.定向测评。由评议办组成评议组开展测评。
3.日常考核。以日常督查为主,日常督查主要对本年度扶贫办机关和行业作风以及贯彻落实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四项制度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二)计分方法。
民主评议以综合得分为最终结果。综合得分包括民主测评得分(占80%)、定向测评得分(占20%)和日常考核得分。计分公式:综合得分=民主测评得分×80%+定向测评得分×20%+日常考核得分。
(三)结果确定。
县评议办根据扶贫办的综合得分,报县评议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四、评议工作的程序、时间要求:
民主评议工作从2010年7月至10月,分为动员部署、查找问题、定向测评、民主测评、落实整改、统计汇总六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10年7月)。建立扶贫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扶贫办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员人选,召开职工会议进行学习动员。
2.查找问题(2010年8月)。按照评议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政风行风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剖析问题的根源,制定措施,边查边改,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政府纠风办。
3.定向测评(2010年8-9月)。配合县评议组开展定向测评工作。
4.民主测评(2010年8-9月)。配合县统计局调查机构开展民主测评。
5.落实整改(
2010年
10月
20日
前)。对评议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特别是群众提出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逐步落实,形成报告报县评议办,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改情况。
6.统计汇总(2010年10月底前)。扶贫办对此次评议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政府纠风办。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扶贫办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扶贫办机关和行业作风活动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的迫切需要;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建立扶贫办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扶贫办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转变扶贫办机关作风和行业风气、树立扶贫办机关和行业形象、促进华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举措。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注、人人参与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的良好氛围,使民主评议真正成为加强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作出努力。
(二)强化整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群众评议意见,把评议意见作为扶贫办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安排,狠抓落实。要深入基层听民声、访民意,了解群众呼声和意愿,紧密结合扶贫办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扶贫办机关和行业中存在的制约经济发展、影响投资软环境的问题,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三)积极主动协作,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扶贫办要积极支持、配合评议工作的开展,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评议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保证评议活动各个阶段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四)严肃纪律,确保评议的公信度。扶贫办要按照县评议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民主评议工作纪律,正确对待民主评议及其结果,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评议工作。如有违反工作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华宁县扶贫办
2010
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