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扶贫办关于推行行政成本
控制制度的实施方案
根据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华政发〔2010〕49号)、《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华政发〔2010〕50号)和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10〕27号)以及华宁县扶贫办《关于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意见》(华扶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节俭理政、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全县扶贫开发上,用在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为建设效能政府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
行政成本控制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原则。坚持经费保障与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任与加强监督相结合,确保扶贫办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2010年,从严控制扶贫办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准新建,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参加会议除外)经费压缩20%。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认真执行县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方案。在批准的机构设置、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办理人员录用、调动、聘用、工资等有关手续、预算和核拨经费。服从县级行政机关编制实名制管理,实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方面的财政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
严格按照《中共华宁县委办公室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华办发〔2009〕57号)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实行专人管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实行公务用车购置、维修、保险和加油等定点制度。
(三)严格控制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维修改造。
2010年,一律不安排财政性资金维修改造办公楼。特殊情况确需维修的,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维修。
(四)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
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格,缩减会议规模,降低会议成本,确保2010年会议经费压缩20%。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控制在2次以内,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资料外,不得发放任何纪念品。大力推广视频会议模式,凡是会议内容只涉及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做出有关工作部署的全局性的部门工作会议一律采用电视电话的形式召开。
(五)严格控制出国(境)、出省考察。
扶贫办原则上不安排出国(境)考察。凡出省考察必须制定考察计划,报县政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审批。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按照审批的人数、天数、线路以及经费计划进行核销,不得报销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坚决制止各种借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实的行为。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组建工作小组。组建扶贫办行政成本控制制度推进工作小组,由李文竣副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李进伟、张美珍组成,在扶贫办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根据县行政成本控制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并完成相关基础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三)做好宣传工作。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宣传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组织学习有关文件,适时宣传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监督环境。通过网络等学习相关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按时报送季报、年报,认真做好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抓好整改落实,迎接县政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