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单位实际,明确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信息、保密、信访、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财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媒体宣传、统一战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现代)、依法行政、依法治县、防范和处理邪教、消防、禁毒、扫黄打非、议案提案、档案管理、政务督查、综合考核、评先评优、政策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深化改革、政务公开、局机关工青妇、老干部管理、关心下一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和管理股。承担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一平台”运行管理以及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负责衔接资金安排、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负责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工作;统筹协调落实行业扶贫等工作;负责河长制、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贫困人口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社会扶贫(包括万企帮万村、社会捐赠和社会帮扶项目、贫困统计监测等)、金融扶贫、电商扶贫、消费扶贫等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治劝薪等工作;组织协调服务定点扶贫和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培训、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专班。负责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库建设、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探索乡村振兴项目管理模式,统筹农村实用性村庄规划和行政管理职能,动员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配合规划和管理股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