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576301000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华宁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等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工作决策议事协调机制。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细则和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全县5个乡镇(街道)已按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配置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多次研究和听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汇报;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将各乡镇(街道)涉军政治思想权益维护考核纳入“华宁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实绩专项考核”;2020年审议通过了《华宁县贯彻落实〈玉溪市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全覆盖。按照上级关于推进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和“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指示精神,结合以华溪镇为试点的“两家三站”建设,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全覆盖开展“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全县投入资金27万元改善优化办公环境,购置办公设备,并在全市率先建立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档案信息系统及标准化档案室,做到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上墙,提供“一站式”、“窗口式”,标准化、规范化综合服务,有效提高了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3.精准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68户;今年来共计为152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1066万元、发放各类补助金132.38万元,支出12.5万元为53名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通过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为1935名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费用40.05万元,确保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支出305.06万元补助148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
4.高效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一是做好2020年节日期间慰问工作,全县共支出双拥活动经费72.49万元,走访慰问驻华宁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军转干部、烈士家属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中的军队退役人员等;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进军(警)营活动;三是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二等功和优秀士官(义务兵)的30户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发放立功奖励金1.78万元,发放126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38.6万元;四是开展驻华宁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工作;五是开展入伍新兵回访活动,到广西桂林对玉溪籍入伍新兵进行回访慰问。
5.做好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7人,其中转业士官9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8人。一是完成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任务,为1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办理相关安置落户手续,发放生活补助费0.54万元,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18.36万元;二是组织14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均取得相应证书;三是出台《华宁县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9名转业士官按工作程序全部安置上岗;四是做好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扶持工作,宣传政策、搭建平台,鼓励创业就业,推荐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到公安、消防等部门就业;五是举办退役军人岗前适应性培训和专场招聘会,遴选4家单位参加招聘,提供了40个工作岗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10份;六是发放15名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金35.1万元,发放6名军休人员工资63.45万元。
6.有序开展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按时足额发放12名烈士遗属和18名烈士子女生活补助费;组织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教育活动。
7.扎实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对全县退役军人各种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排查,针对性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今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26件次,其中来访20件,来信6件,信访件次完全办结。全县没有发生一人或一件退役军人到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构上访或信访的事件,实现了“两个五不”和“三个零”的任务目标。围绕祭扫、纪念等节点,积极引导文明祭扫、网上祭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0人。其中:行政编制6.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0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无离退休人员。无车辆编制,无在编车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13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0.53万元,占总收入的98.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7%。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7.1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833.43万元,增长65.26%,增加原因是单位2019年新成立,从5月开始独立核算,核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019年1至4月未形成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14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09万元,占总支出的99.44%;项目支出12.09万元,占总支出的0.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125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3.45万元,增70.19%,增加原因是单位2019年新成立,从5月开始独立核算,核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019年1至4月未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0.09万元。2019年度基本支出1258.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1.36万元,增69.22%,主要原因分析单位2019年新成立,从5月开始独立核算,核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019年1至4月未形成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3.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9万元。2019年度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新增了5个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如下:支付双拥座谈会费用0.59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启动费用3.17万元;节日慰问部队支出6万元;春节慰问荣誉军人支出0.55万元;烈士陵园管护支出1.7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6.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4%。2019年度支出1258.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848.26万元,增67.41%,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2020年少1至4月的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标准化档案室建设;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4%。其中:2080505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支出1449.0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优抚对象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两参人员、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城镇无工作而且生活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抚恤补助支出;
20809支出351.7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优抚对象退役安置支出;
20825支出2.7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生活救助支出;
20828支出173.3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21004突发公共卫生支出4.90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60万元,21014优抚对象医疗支出84.7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8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37万元,下降-34.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34.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指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调研、督查工作接待9批次,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对接接待8批次。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2万元,2019年支出37.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7万元,减20.24%,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困难,投入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培训、会议、公务接待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6.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7万元,固定资产26.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5.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跟踪、自评和评价结果运用,按时进行绩效监控数据采集、填报、跟踪、自评等工作。
2.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为确实履行单位工作职责职能,确保优抚资金发放到位,维护退役军人群体稳定。自评指标体系分三块,一是数量指标,即该发放的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是否足额发放到位;二是社会效益指标,即是否维护了退役军人群体的稳定,无人员上访;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即优抚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自评过程,一是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有单位领导、相关股室人员组成;二是收集资料,收集单位职能目标、年度工作计划、预决算数字。根据收集的各项数据、指标,开展自评工作。存在问题,单位人手不足,对自评工作重视不够,自评工作基本还是由会计承担开展。自评结果运用,加大对预算资金收支管理力度,确保每支一笔钱有一笔钱的成效。
3. 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节日慰问部队项目绩效情况:节日慰问部队项目经费,计划慰问支出6万元,实际慰问支出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执行情况,分别于春节、建军节对驻华部队开展了节日慰问活动,于9月底开展了入伍新兵部队回访慰问活动,较好完成了年初预算目标,营造了拥军社会氛围。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好节日慰问部队工作,继续营造和维护好拥军爱军社会氛围。
项目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启动项目绩效情况: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启动项目支出3.17万元,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启动所需,项目实施达成了既定目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已正常运转开展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无。
项目三烈士陵园管护项目绩效情况:烈士陵园管护项目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的管理、维护、修缮等支出,通过项目实施,较好完成了烈士陵园管护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好烈士陵园修缮管护工作。
项目四双拥座谈会项目绩效情况:双拥座谈会项目支出0.59万元,会议于建军节期间召开,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尊崇军人的社会氛围。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好双拥座谈工作。
项目五荣誉军人慰问项目绩效情况:荣誉军人慰问项目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伍的老兵及荣誉军人开展慰问活动。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拥军爱军、尊崇军人的社会氛围。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好荣誉军人慰问活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2400576301111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xls